聖詠譯義(新版)
1942 至1945 年间, 吴经熊专心用古诗词( 三言体、四言诗体、楚辞体、五言古体、七言古体、五言绝句、七言绝句) 翻译了《圣咏集》, 用较文言的语言翻译了《新经全集》( 新约全书) 。对于吴经熊来讲, 他并没有太多的翻译圣经的优势, 因为他不懂希伯来文、希腊文、拉 丁文, 又没有研修过神学、圣经学, 仅凭英文和法文来翻译圣经, 其实并无长处, 这也是一直以来他经常受到质疑和不信任的原因。但他认为, 两千多年的圣经专家的英文和法文研究考证, 已经足供他参考; 将圣经翻译成中文, 最主要的便是中文 。他的翻译使命是要用 中文!来表达, 首要目标是 引发国人对圣经的兴趣, 使其 像中国人自己写的自然诗, 以便让中国人能够接受, 替圣母为她的中国儿子制作这件中式无缝长衣。
1946 年10 月, 上海的商务印书馆出版了《圣咏译义初稿》, 内含于斌主教的...
1942 至1945 年间, 吴经熊专心用古诗词( 三言体、四言诗体、楚辞体、五言古体、七言古体、五言绝句、七言绝句) 翻译了《圣咏集》, 用较文言的语言翻译了《新经全集》( 新约全书) 。对于吴经熊来讲, 他并没有太多的翻译圣经的优势, 因为他不懂希伯来文、希腊文、拉 丁文, 又没有研修过神学、圣经学, 仅凭英文和法文来翻译圣经, 其实并无长处, 这也是一直以来他经常受到质疑和不信任的原因。但他认为, 两千多年的圣经专家的英文和法文研究考证, 已经足供他参考; 将圣经翻译成中文, 最主要的便是中文 。他的翻译使命是要用 中文!来表达, 首要目标是 引发国人对圣经的兴趣, 使其 像中国人自己写的自然诗, 以便让中国人能够接受, 替圣母为她的中国儿子制作这件中式无缝长衣。
1946 年10 月, 上海的商务印书馆出版了《圣咏译义初稿》, 内含于斌主教的序言( 写于1946 年圣母升天节) 和江苏朱希孟主教的序言( 写于1946 年8 月1 日) 。1967 年, 台湾的商务印书馆再版了《圣咏译义初稿》五卷。1975 年10 月, 台湾商务印书馆出版了《圣咏译义》的定稿本。1946 年9 月8 日圣母诞辰日, 吴经熊被任命为中华民国驻罗马教廷公使。在梵蒂冈期间, 他在大使馆参赞罗光蒙席的帮助下, 继续修改《新经全集》译稿。他利用各种天时地利的机会, 请教了梵蒂冈的多位圣经权威专家。吴经熊还将译稿寄给在比利时本笃隐修会的陆征祥 , 请他指点修正。1948 年, 译本得到于斌主教的出版许可。1948 年12 月28 日, 译本还得到了罗马教宗庇护十二撰写的序言, 盛赞译本 能“增进中国信友虔读新经之良好习惯,寻获圣经所给予吾人之神圣安慰。“这是中国圣经翻译史上, 唯一得到罗马教宗序言的中文圣经译本。1949 年春, 吴经熊被急召回国, 他又将译本呈送至在浙江奉化老家的蒋介石, 经他再次审阅。路过香港时, 他将译本交天主教真理学会, 于11 月在香港出版了《新经全集》。1960 年4 月, 香港再版《新经全集》。1967年, 为庆贺蒋介石八十寿辰, 台湾出版了《新经全集》第三版。
吳經熊(John C. H. Wu)(1899-1986)
著名法學家,字德生。浙江省寧波鄞縣(今鄞州區)人。六歲即接受傳統四書、五經啟蒙教育,九歲開始學習英文。1916年考入上海滬江大學,與徐志摩為同窗好友。後轉學入讀上海東吳大學法科。1917年受洗禮入「美以美會」。大學畢業後隨即遠赴美國留學,就讀於密西根大學法學院(Law School, University of Michigan),1921年獲該學院法學博士學位。隨後,受資助遊學於歐洲。1923年應邀到美哈佛大學進行比較法哲學的研究。1924年,出任上海東吳大學法科教授。1927年,出任上海特別市法院法官,並兼任上海東吳大學法學院院長。1928年,出任南京國政府立法院的立法委員。1929年,出任上海特別市法院院長。1929年,受邀請出國前往美國哈佛大學和西北大學講學。1933年,出任立法院憲...
吳經熊(John C. H. Wu)(1899-1986)
著名法學家,字德生。浙江省寧波鄞縣(今鄞州區)人。六歲即接受傳統四書、五經啟蒙教育,九歲開始學習英文。1916年考入上海滬江大學,與徐志摩為同窗好友。後轉學入讀上海東吳大學法科。1917年受洗禮入「美以美會」。大學畢業後隨即遠赴美國留學,就讀於密西根大學法學院(Law School, University of Michigan),1921年獲該學院法學博士學位。隨後,受資助遊學於歐洲。1923年應邀到美哈佛大學進行比較法哲學的研究。1924年,出任上海東吳大學法科教授。1927年,出任上海特別市法院法官,並兼任上海東吳大學法學院院長。1928年,出任南京國政府立法院的立法委員。1929年,出任上海特別市法院院長。1929年,受邀請出國前往美國哈佛大學和西北大學講學。1933年,出任立法院憲法草案起草委員會副委員長,任上公佈有《中華民國憲法第一草案》,被稱作是《吳氏憲草》。1935年,創辦《天下月刊》。1937年,皈依天主教,和妻子兒女移居義大利羅馬,並同時出任中華民國駐教廷公使。1949年,受聘出任美國夏威夷大學中國哲學之客座教授。1950年,出任美國紐澤西州西頓哈爾大學法學教授。1966年,移居臺灣,出任中國文化大學教授。
著作:在《密西根法律評論》(Michigan Law Review)上發表法學論文:《中國古代法典與其他中國法律及法律思想資料輯錄》(Readings from Ancient Chinese Codes and Other Sources of Chinese law and Legal Ideas)(1921年)。遊學法國期間,著有法語論文《國際法方法論》(La Methode du droit des gens),《成文國際法》(Le Droit des gens positif)和《論自然法》(Droit Nature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