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杨星亭书

轻识古籍

共 562字,需浏览 2分钟

 ·

2024-02-07 11:51

答杨星亭书

杂记父为长子杖,则其子不以杖即位。小记父不主庶子之丧,则孙以杖即位可也。庶子有对适以为义者,冡子未食而见适子,庶子巳食而见是也。若为丧主及主子之丧,则众适皆称庶子,小记庶子不继祖祢,庶子不为长子三年是也。父,宗子也,而主长子之丧,则义起于祖,若父之正体者也。父,众子也,而主长子之丧,则义起于子与孙之传重者也。若以众子之贵而主焉,则轻正体传重之义,而伤众子未贵者之恩。或以奔丧记所云,而谓众子之丧皆父主之,则未知所云乃众子之成人而未室,受室而无子者,礼以穷而变耳。众子无子而尊,行异爵之吊宾至,非父主之,而谁主邪?父没矣,无子者之丧,非兄弟主之,而谁主邪?其特制同居为主之礼者,盖虑兄弟众多,或徙家于异国,或同国而异居,或远出而不返,必待异居之长适来主其丧,则事有不举而时不可待,故以权制俾同居者主之,所以便人情而达礼事耳。如郑氏所诂,则曰父没各主其私丧可矣。兄弟同居之文,不亦赘乎?各主其丧之文,不亦暧昧而不可别白矣乎?孔氏不知以有子无子为别,而以同宫异宫为断,益误矣。众子而有子,虽父在,固其子主之矣,又何亲同长者主之,不同亲者主之之云邪?如无子也,虽异宫,非父为之主而谁属邪?幼季,众子也,而有子,父不宜主其丧。望以此正吿之讣辞与式,则询诸其鄕之长老。君子行礼,不求变俗,大体既正,则细者姑从其国故可也。

浏览 1
点赞
评论
收藏
分享

手机扫一扫分享

分享
举报
评论
图片
表情
推荐
点赞
评论
收藏
分享

手机扫一扫分享

分享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