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催行役法劄子

轻识古籍

2024-02-05 16:13

再催行役法劄子

伏见二圣临御以来,号令之不便于民者,莫如役法之甚。盖编户之民,自五等以上,人被其害;士大夫自有知识以上,人知其非。昨日䝉圣恩擢任执法,即尝首言其事,以为佗日小人疾害圣政,欲立异同之论者,必指此以籍口,不若今日愽采公议,自救其失。故于九月八日备论五事,乞赐施行。又于十月二十六日乞检曾前奏,早赐指挥。前后共经三月有余,终未见可否。伏惟天下利害,其切于小民,害于圣政,未有甚于此者。而大臣因循,重于改作,迟迟至此,甚非陛下勤䘏民物及深思逺虑之意。伏乞更加申敇,速令详议,立成定法,以时行下。取进止。栾城集卷第四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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