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粹卷第四十二议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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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5 07:14
文粹卷第四十二议丁
吴兴姚 铉 纂。
西伯受命称王议 鲁议
汉髙祖伪游议 猫䑕议
酷吏传议 丗祖封不义侯议
后汉贼臣董卓庙议
定服制议 駮行三年之服议
服母齐衰三年议 改葬服议
广丧朋友议
西伯受命称王议梁肃
太史公曰:诗人道西伯以受命之年称王,而断虞芮之讼,遂追王大王、王季,改正朔,易服色,十年而崩。或谓大雅序文王受命作周,泰誓序十有一年武王伐殷。妄徴二经,以实其说。予以为反经非圣,不可以训,莫此为甚焉。甞试言之。夫无圣人无作,作则为万代法。仲尼美文王之德曰三分天下有其二,以服事殷。又曰:内文明而外柔顺,以蒙大难,文王以之。未有南面称王而谓之服事,易姓创制而谓之柔顺。仲尼称武王之烈曰:汤武革命。又曰:武王末受命。未有父受之而子复革命,父为天子云未受。当武王之㑹盟津也,告诸侯曰:汝未知天命,未可以誓师也。曰:惟九年,大统未集,予小子其承厥志。孰有王者出征,复俟天命。天统既改,而复云未集。礼大传称牧之野,既事而退,遂柴于上帝,追王太王、王季、文王,改正朔,殊徽号。若虞芮之岁称王,则不应复云追王。王制既行,则不应复云改物。是皆反经者也。夫大者天地,其次君臣。圣人知定位之不可易也,故制为上下之礼,财成天地之道,使各当其分而不相间。若亿兆之去留,天命之与夺,则存乎其时。圣人顺而行之,故讴謌所归,而舜禹揖让,桀纣恶盈,则汤武放伐。所谓后天而奉天时,不得巳而为之者也。若殷道未绝,纣凶未极,而遂称王以令天下,则不可谓至德也巳。此其非圣者也。予以为大雅作周之义,盖取夫积德累仁,为海内所归往,武王因之,遂成大业,非所谓革命易姓为作周也。泰誓纪年,盖武王、周公追考前文,陈王业之盛,自虞、芮始,故断为受命之岁。仲尼宪章文、武,故因而叙之曰:十有一年,武王伐殷,非所谓自称玉而为之数也。文王既殁,经义斯在,如曰不然,以俟君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