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圣弃智章第十九

轻识古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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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5 13:43

绝圣弃智章第十九

绝圣,

河曰:绝圣制作,反初守元,五帝尽

象,仓颉作书,不如三皇结绳无文。

弃智,

河曰:弃智惠反无为。

民利百倍。

明皇曰:绝圣人言教之迹,则化无为。弃凡夫智诈之用,则人淳朴。淳朴则巧伪不作,无为则矜徇不行。人挹天和,物无天性,是有百倍之利。○河曰:农事无私。○雱曰:民之性质,纯粹无疵,以其失真沉伪,故强立圣智以为君师。而民因圣智之迹,更逐而不反,离本愈远矣,故有一时之小补,而终使民丧其不赀之朴。绝而弃之,则民复于无事,其利可胜计哉。

绝仁弃义,

河曰:绝仁之见恩惠,弃义之尚笔信。

民复孝慈。

明皇曰:绝兼爱之仁,弃裁制之义,则人复于大孝慈矣。○河曰:德化淳也。○雱曰:至德之世,父子相亲而足,今更生仁义,则名实交纠,得失纷然,民性乱矣。盖盛于末者本必衰,天之道也。孝慈,仁义之本也,或曰孔孟明尧舜之道,专以仁义,而子以老氏为正,何如?曰:夏以出生为功,而秋以收敛为德,一则使之荣华而去本,一则使之雕悴而反根。道,岁也,圣人,时也,明乎道,则孔老相为终始矣。

绝巧弃利,

河曰:绝巧者,诈伪乱真也。弃利者,塞贪路,闭权门也。

盗贼无有。

眀皇曰:人矜偏能之巧,必有争利之心,故绝巧则人不争,弃和则人自足。足则不为盗贼矣。○雱曰:巧利胜则民欲侈,而本业衰,必至于为盗。上三事,皆以末伤本者。

此三者,

河曰:谓上三事所弃绝也。

以为文不足,

河曰:以为文不足者,文不足以教民。○雱曰:文于质为末,末胜则不足,民所以失性。一本云文而未足,非。

故令有所属。

明皇曰:此三者俱令绝弃,未示修行,故以为此文不足至教,更令有所著,谓下文也。河曰:当如下句。○雱曰:令属其性于下四事。

见素抱朴,

河曰:见素者,当抱素守真,不尚文饰也。抱朴者,当见其质朴以示,故可法则。○雱曰:不见物而见自性也。素者,性之质,人生而静,不染诸物,故无文而素。盖秋之时,万物复静,其色为白,天理固然。朴者,性之全,以朴为本,以器为末。

少私寡欲。

明皇曰:见真素,抱淳朴,少私邪,寡贪欲。○河曰:少私者,正无私也。寡欲者,当知足也。弼曰:圣智,才之善也。仁义,人之善也。巧利,用之善也。而直云云绝,文甚不足,不令有所属,无以见其指,故曰此三者以为文而未足,故令人有所属,属之于素朴寡欲。○雱曰:私欲皆有己之所为,有己则有物,有则外重,外重则失本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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