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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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6 04:31

第三十七则

文始真经云:不可非世是已,不可卑人尊己,不可轻忽道已,不可讪谤德己,不可鄙猥才已。夫非世人而是己,自是也。小看人而尊己,自高也。轻忽人而重己,自尊也。以毁谤人而德己,自能也。以人鄙愚猥琐而才己,自矜也。大众,已上五事,文始真人力救我辈学人节病,当直下明悟反照,如或有一,速当悔改,做个好道人。若拨无因果,昧己不改,从此五事生五般毒气,将来自祸自患。必然自是不改,积生凶恶之气;自高不改,积生强豪之气;自慢不改,积生骄欺之气;自能不改,积生愠怒之气;自矜不改,积生矫傲之气。如是之气,皆系禀赋轻薄血气之性,俗风染污习气之性使然。既有此五毒,则生嗔恨烦恼、灾厄苦楚,自为障魔,德行俱丧。至本然真性,烟雾昏昧如此矣,尚言明心见性,硬夸玄妙禅机,正所谓掩耳偷铃。嘻,愼之愼之。颂曰:

贫者生来太蠢痴, 无闻无见更无知。人间鄙拙无如我, 岂我人前弄爪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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