歴代论二

轻识古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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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02-05

歴代论二

汉武帝第十

天下利害,不难知也。士大夫心平而气定,髙不为名所眩,下不为利所怵者,?能知之?人主生于深宫,其闻天下事至鲜矣。知其一,不逹其二,见其利不覩其害。而好名贪利之臣,探其情而逢其恶,则利害之实乱矣。汉武帝即位三年,年未二十,闽越举兵围东瓯,东瓯告急。帝问太尉田蚡,蚡曰:越人相攻,其常事耳。又数反复,不足烦中国徃救。帝使严助难蚡曰:特患力不能救,德不能覆。诚能,何故弃之?小国以穷困来告急,天子不救,尚何所愬?帝诎蚡议,而使助持节?㑹稽兵救之。自是征南越,伐朝鲜,讨西南夷,兵革之祸加于四夷矣。后二年,匈奴请和亲,大行王恢请击之,御史大夫韩安国请许其和,帝从安国议矣。明年,马邑豪聂壹因恢言:匈奴?和亲,亲信邉,可诱以利致之,伏兵袭击,必破之道也。帝使公?议之。安国、恢徃反议甚苦。帝从恢议,使聂壹卖马邑城以诱单于,单于觉之而去,兵出无功。自是匈奴犯邉,终武帝无宁?,天下㡬至大乱。此二者,田蚡、韩安国皆知其非,而迫于利口,不能自伸。武帝志求功名,不究利害之实,而遽从之。及其晩岁,祸灾并起,外则黔首耗散,内则骨肉相贼杀,虽悔过自咎,而事巳不救矣。然严助以交通淮南,张汤论杀之。王恢以不击匈奴。亦坐弃市。二人皆罪不至死。而不免大㦻。岂非首祸致罪。天之所不赦故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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