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焚死贾同

轻识古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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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5 23:20

禁焚死贾同

传曰:孝子事死如事生。又曰:父母全而生之,子全而归之,不亦孝乎?父母既殁,敛手足形,旋葬,慎䕶戒洁,奉尸如生,斯之谓事死。身体髪肤无有毁伤,以没于地,斯之谓归全。古今逹礼也。夫生而或毁伤之,虽不仁,犹有为也。死而后毁伤之,则其不仁不亦甚矣。故曰:君子慎终,此之谓欤噫!今之多焚其死者,何哉?礼曰:新宫火,有焚其先人之敝庐,三日哭。夫宫庙之与庐舎犹然,况自执火而焚其尸者乎。恶不容于诛矣。谓纵不仁之子弃其尸于中野,使乌鸢狐貍食之,不犹愈于自残之者欤。闾阎既以为俗,而渐染于士大夫之家,亦多为之,或以守职徼远,葬于先祖之茔域,故焚之以苟其便易。呜呼,先王制礼,士大夫奉以立身,推以化民,如之何其苟便易而弃之也?岂独弃礼哉?抑亦举其亲而弃之也。设不幸道远而贫,未能负而归,买地而葬之,庐而守之,俟其乆也,负骨而归,不亦可乎?又或以恶疾而死,俗云:有种虑染其后者而焚之,斯则既不仁矣。又惑之甚者。夫修短有命,疾病生乎,身,岂有例哉!如云世积殃遗子孙,则虽焚之无益也。根其由,盖始自桑门之教,西域之胡俗也。夫圣王御世,制礼作乐布浃仁义使天下宻如四夷向化,如之何使夷俗之法败先王之礼经耶?教天下以不仁耶?请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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