臯陶论

轻识古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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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7 13:17

臯陶论

苏子瞻曰:当尧之时,臯陶为士师,将杀人,臯陶曰杀之三,尧曰宥之三,故天下畏臯陶执法之严而乐尧用刑之寛。此非尧与臯陶之言也,苏氏以意度之而后人多称之,甚矣。苏氏之失言也。

记曰:刑者侀也,侀者成也,一成而不可变,故君子尽心焉。夫所谓尽心焉者,凖乎情,酌乎理而断之以法,审之于用法之先,而持之于定法之后。杀之,法当杀也,非有司所得而杀也;宥之,法当宥也,非天子所得而宥也。天子以三尺法付之士师,而士师即奉斯法以从事,一出一入,民之生杀系焉。法当杀而故出之,是之谓纵;法当宥而故人之,是之谓滥。天子之不可以纵奸,而士师之不可以滥杀也,夫人而知之矣。且以尧之圣而举臯陶以为士师,非以其用法之公而当乎?如其公而当也,臯陶曰杀之,尧亦曰杀之,而天下不病尧之好杀。臯陶曰宥之,尧亦曰宥之,而尧亦不咎臯陶之好名。孟子不云乎:杀之而不怨,利之而不庸,王者之民皥皥如也。若夫畏其臣而乐其君,此叔季之事,非至治之世所宐有也。古之称执法者莫如臯陶,臯陶而曰杀之,必其法之不得宥者也,而尧乃骩法而宥之。有官守者不得其职,则去臯陶亦可辞士师而去矣。

或曰:臯陶非不知其可以宥也,欲恩之出于上耳。夫恩岀自上,非大公之治也。帝王之治天下,如天地然,春温秋肃,造物不居其功,赏庆刑威,朝廷不矜其断,惟无私而已矣。人有罪而杀之,可矜而宥之,臯陶之仁,即尧之仁也。士师得其职,而天下无冤民,天子之仁,孰大于是?顾沾沾焉侵有司之权,活数人之命,以市恩于天下,曾谓尧之圣而为之哉?欲恩之出于已,而委怨于有司,是上贼下也。计恩之必出于上,而鍜炼周内以入人之罪。四海之大,其丽于法者多矣。天子虽甚圣神,安得人人而平反之?是下贼上也。上下之间,以术相欺,刑罚之不中,必自此始矣。故曰。此苏氏之失言也。

或日:苏氏之言葢。有所本矣。记云:大司宼以狱之成吿于王,王命三公参听之。三公以狱之成吿于王,王三宥然后制刑。非宥之三而何?曰:周礼有三宥之法,一宥曰不识,再宥曰过失,三宥曰遗㤀,秋官司刺掌之矣。大司宼吿狱成,其合于三宥者三,公与司宼先平断之,而后称王命以宥之耳,非有司欲杀之而王特宥之也。若夫文王世子所云公曰宥之,有司曰在辟者,乃公族有罪之法,固不可援以为证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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