僧法羯磨分亾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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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7 06:20

僧法羯磨分亾物法

三小众?,所遗之物应属本师,若师不取,同住僧应得。此不通四方僧,不应作羯磨分。若比丘、比丘尼??,㸔病人应将所遗之物持着公所,待送亾囘,白二羯磨分。其集僧问和,如常所行,应答云:分亾物羯磨。:大德僧听!比丘此住处命过,所有衣物,此住处现前僧应分。:此亾者先曾有嘱授,汝语言否?:如来有制,若人负亾?物,应向索取,入现前僧物中分。若亾?负他人物?,当以长物偿之,若无余长?,卖三衣偿。?既彼此负欠皆有,应索取?索取,应偿?应将可偿之物估价偿之。:此不成嘱,授不应与。:仍应取来,现前僧分。何以故?彼施心未断故,?后便属于僧。:此物应属彼,但未持去。病?巳?,?非一人可决之事,须待少时。准五分律,白二羯磨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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