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惟录志卷之三十
轻识古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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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6 23:46
罪惟录志卷之三十
钱法志縂论
钱与钞皆以制行也。行其?勒。某朝之寳于楮扵铜无与也。亦无二也。金与银不以制行。其自行也頋楮与铜无二。而人不利扵楮利扵铜。则以铜有别用。而楮乆之尘耳。况行楮不便割裂。而铜之用便扵细。天下之利于细者多也。无恠乎?钞一贯抵银一両。最后?银三厘。至不頋而后止。然铜之?乆亦滋多,?扵非铜不?,扵铜无恠乎。钱?七十,抵银一钱,壹伯亦?银壹钱,最浚钱二百一十,而亦?银壹钱,相悬之甚也。盖无法以辅制,而人之情得各自遂。吾欲重之,而天下不以为重,吾欲真之,而天下必欲以假者疑之。如是治天下者为无权。夫权生扵,公行扵?下不行于上,是不公也。权生扵,
一行扵?此不行扵彼,是不一也。如是则非制。按列朝除正课用白金外,始以钞与钱并行。其后用钞,但以偹赏赐、参俸禄、给工食而已。是上以名欺其下,下遂敢以意衡其上。嗟乎!吾轻之,而天下安得重之?不必衰挽,即盛世而欲以势加人,扵不得不然,万不可得。如云南便?,不使钱䆒亦辍鋳。吾重之而又不能不使人轻之。然则求?以公之一之,与天下同其情者,必有道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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