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惟録志卷之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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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8 10:28
罪惟録志卷之三十
錢法志縂論
錢與鈔皆以制行也。行其?勒。某朝之寳于楮扵銅無與也。亦無二也。金與銀不以制行。其自行也頋楮與銅無二。而人不利扵楮利扵銅。則以銅有别用。而楮乆之塵耳。况行楮不便割裂。而銅之用便扵細。天下之利於細者多也。無恠乎?鈔一貫抵銀一両。最後?銀三厘。至不頋而後止。然銅之?乆亦滋多,?扵非銅不?,扵銅無恠乎。錢?七十,抵銀一錢,壹伯亦?銀壹錢,最浚錢二百一十,而亦?銀壹錢,相懸之甚也。盖無法以輔制,而人之情得各自遂。吾欲重之,而天下不以為重,吾欲真之,而天下必欲以假者疑之。如是治天下者為無權。夫權生扵,公行扵?下不行於上,是不公也。權生扵,
一行扵?此不行扵彼,是不一也。如是則非制。按列朝除正課用白金外,始以鈔與錢並行。其後用鈔,但以偹賞賜、参俸禄、給工食而已。是上以名欺其下,下遂敢以意衡其上。嗟乎!吾輕之,而天下安得重之?不必衰輓,即盛世而欲以勢加人,扵不得不然,萬不可得。如雲南便?,不使錢䆒亦輟鋳。吾重之而又不能不使人輕之。然則求?以公之一之,與天下同其情者,必有道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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