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小雅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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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9 01:08

書小雅後

鹿鳴巳下二十二篇,漢經師以爲正雅,亾其詞者六,故鄭康成詩譜云:小雅十六篇爲正經。

采薇、出車、杕杜,漢世有謂爲懿王時詩者。據詩中曰天子,曰王命,毛、鄭解爲殷王,徒泥正雅作於周初耳。苟其詩得乎義之正,而爲治世之正事,何必非正雅乎?

文王未嘗自稱王,成、康以後,昭、穆、共、懿、考、夷、厲、宣八王,而宣王命吉甫北征,曰玁狁孔熾,則前此二百餘秊閒,固不必無玁狁崛強之事矣。宣王之臣皇父謂南仲爲太祖,豈必遠求南仲於文王時與?文王之臣亦未聞有南仲者。

南陔巳下,則又周初雅樂,未可泥今之篇什弟次定作詩時世也。詩摽有梅解毛、鄭皆以此詩專爲女子秊二十當嫁者而言,爲說,本周禮。又皆以梅之落喩秊衰,鄭則兼取梅落,見巳過春而至夏,似迂曲難通。集傳以爲女子貞信自守,懼其嫁不及時而有强㬥之辱;豈化行之世,女宐有此懼邪?亦非也。

古者嫁娶之期,說?而未定。其以少長論者,或主於男三十、女二十,或目此爲期盡之㳒。據詩、禮證之。男子二十冠而字。女子許嫁。筓而字。男子二十曰弱冠。三十日壯有室。女子十有五秊而筓。二十而嫁。有故二十三秊而嫁。葢冠而後有室。筓而可以嫁。男自二十至三十。女自十五至二十。皆婚姻以時者也。

大戴禮記曰。男八歲而齔。十六然後精通。然後其施行。女七歲而齔。十四然後其化成。此舉其端言之也。墨子書曰。㫺聖王爲㳒曰。丈夫秊二十。毋敢不處家。女子秊十五。毋敢不事人。此舉其中言之也。周官經。媒氏掌萬民之判。凡男女自成名以上。皆書秊月日名焉。令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凡娶判妻入子者皆書之。中春之月,令會男女。於是時也,奔者不禁,若無故而不用令者罰之。此舉其終之大限冒之也。

不使民之後期而聽其先期,恐至於廢倫也,亦所以順民之性,而民自遠於犯禮之行也。周禮凡言會者,皆謂歲計日會。中春令會男女者,使其屬稽之覈之。三十之男,二十之女,貧不能婚嫁者,許其殺禮。殺禮則媒妁通言而行,謂之不聘,不聘謂之奔。故曰:於是時也,奔者不禁,奔之爲妻者也。記曰:聘則爲妻,奔則爲妾。奔之爲妾者也。買妾者納財而不用禮,因其不聘,故謂之奔。凡三十之男,二十之女,非有故而後期者,爲不用令。非仲春不禁之時而不行六禮者,爲不用令。國語:句踐欲報吳,誓其民曰:女子十七不嫁,其父母有罪;丈夫二十不取,其父母有罪。此志在蕃育人民,故限之使速婚,若民之先期,男十六而娶,女十四而嫁,亦不聞古人有禁也。凡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如周禮中春許行之者,皆男女以正者也。

其以日月論者,或主於起自仲春至仲夏,猶承春末未遠,過此則止矣。或主於起自季秋至仲春,則禮殺而止。夏小正二月,綏多士女。說曰:綏,安也。冠子娶婦之時也。豳詩曰:春日遲遲,采蘩祁祁。女心傷悲,殆及公子,同歸采蘩。夏小正繫之二月,而衞詩曰:士如歸妻,迨冰未泮。言自納采至親迎,節次非可驟施,從容用禮然也。荀卿書曰:霜降逆女,冰泮殺止。殺止云者,葢季秋之月,農事僃收,婚嫁之禮漸舉,至冰泮巳盛行,仲春耕者少舍,猶得合男女之事。是時從容用禮者固多,其貧不能婚嫁者,會計其秊,因以是時許其殺禮。自是而後,民急農事,婚嫁亦漸止矣。周禮中春之令,專爲不僃六禮之民,糾察其殺禮之由。且三十之男、二十之女,至是盡許其殺禮婚嫁,過此豈有後期者哉?

凡婚嫁僃六禮者,常也,常則不限其時月。其殺禮不聘者,權也,權則限以時月。夫婚姻不使之六禮僃,則禮敎不行,夫婦之道闕,而淫僻之罪繁。不計少長以爲之期,則過其盛壯之秊,而失人倫之正。不許其殺禮,則所立之期不行。旣殺禮而不限以時月,則男女之訟必生。以是言之,周禮三十、二十之期及中春之令昭然矣。荒政之十曰多昏,則又不計其秊,不限仲春,而皆許殺禮者,

古人立中以定制,女子卽過二十,亦未遽爲秊衰,則知梅落非喻秊衰也。梅之落葢,喻女子有離父母之道,及時當嫁耳。首章言十猶餘七,次章言十而餘三,卒章言皆在頃筐,喻待嫁者之先後畢嫁也。周禮所言者,實古人相承之治㳒。此詩所言,卽其見之民事者也。錄之召南,所以見治㳒之修明咸知從令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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