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相見禮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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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6 03:55
士相見禮第三
鄭目録云士以職位相親始承摯相見禮雜記會葬禮曰:相見也,反哭而退。朋友,虞祔而退。士相見,於五禮屬賔禮,大小戴及別録皆第三。 釋曰:鄭云士以職位相親,始承摯相見者,釋經亦有大夫及庶人見君之禮,亦士見大夫之法,獨以士相見爲名者,以其兩士職位不殊,同?昵近,故以士相見爲首。云雜記相見也,反哭而退,朋友虞祔而退者,以送葬之禮,恩厚者退遟,恩薄者退疾。引之者,證有執摯相見之義也。云士相見於五禮屬賔禮者,案周禮大宗伯五禮、賔禮之別有八:春朝,夏宗,秋覲,冬遇,時㑹、殷同。此六者,是五等諸侯見天子,兼有自相朝覲之禮。彼又云時聘曰問,殷覜曰視,二者是諸侯使臣出聘天子及自相聘之禮,並執玉帛而行,無執禽摯之法。此屬直新?爲士大夫之等,同國執禽摯相見及見君之禮,雖非出聘,亦是賔主相見之法,故屬賔禮也。且士卑,唯得作介,從君與卿大夫出向他國,無身自聘問之事。案周禮行夫是士官,其有美惡無禮,特行無介,始得出向他邦,亦非聘問之法也。然昬冠及喪祭,尊卑各自有禮,及執摯相見,唯有此士相見,其篇内含卿大夫相見,以其新?爲士,或士自相見,或士往見卿大夫,或卿大夫下見士,或見已國君,或士大夫見他國君來朝者。新出仕,從微至著,以士爲先後,更有功乃?爲大夫巳上,故以士爲惣號也。又天子之孤卿大夫士,與諸侯之孤卿大夫、士執摯旣同,相見之禮,亦無別也。 士相見至某見。 釋曰:自此至送于門外再拜,論士與士相見之事也。云某也願見無由逹者,謂新?爲士,欲見舊爲士者,謂乆無紹介中閒之人,達彼此之意,雖願見,無由得與主人通達相見也。云某子以命命某見者,某子是紹介中閒之人姓名,以主人之命命某,是賔之名,命某來見主人也。案少儀始見君子者,辭曰:某固願聞名於將命者,謂以卑見尊法。彼又云敵者曰:某固願見於將命者,此兩士相見,亦是敵者。不言願見於將命者者,此旣言願見,無由達見,敵者始欲相見。案下文及還摯者,皆云於將命者,明此亦有願見於將命者。不言者,文不具也。 注摯所至爲脰。 釋曰:云摯所執以至者,摯得訓爲至,?爲士者,□彼人相見,欲相尊敬,必執禽鳥始得至,故云摯所執以至者也。云士摯用雉者,對大夫巳上所執羔鴈不同也。云取其耿介,交有時,別有倫也者,倫,?也。交接有時,至於別後,則雄雌不雜,謂春交秋別也。士之義亦然,義取耿介不犯於上也。云雉必用死者,爲其不可生服也者,經直云冬用雉,知用死雉者,尚書云三帛二牲,一死摯,則雉義取耿介爲君致死也。云夏用腒,備腐臭也者,案周禮庖人云:春行羔豚,夏行腒鱐。鄭云:腒,乾雉。鱐,乾魚。腒鱐暵?而乾,乾則不腐臭,故此取不腐臭也。冬時雖死,形體不異,故存本名稱曰雉。夏爲乾腒,形體異,故變本名稱曰腒也。云左頭,頭,陽也者,曲禮云:執禽者左首。雉與羔鴈同是合生執之物,以不可生服,故殺之,雖死猶尚左,以從陽也。云某子,今所因縁之姓名也者,謂紹介之姓名。云以命者,稱述主人之意者,言紹介之人,稱述主人之辭意,傳來賔也。云今文頭爲脰者,鄭不從今文者,以其脰,項也,項不得爲頭,故不從也。但此云某子以命命某見,謂舊未相見,今始來見主人,故須某子。傳通孺悲欲見孔子,不由紹介,故孔子辭以疾。且經云某子,鄭云:某子,今所因縁之姓名。案郷飲酒云某子受酬,注云:某者,衆賔姓。又郷射云:某酬某子。注云:某子者,氏也。與此注某子爲姓名不同者,彼旅酬下爲上,尊敬在上,以公羊傳名不若字,字不若子,故下者稱姓以配子。彼對面語,故不言名。此非對面之言,於彼遥稱紹介之意。若不言名,直稱姓,是何人,故鄭以姓名解之也。若然,特牲云皇祖某子,注爲伯子仲子者,以孫不冝云父祖姓,故以伯子、仲子言之,望經爲義,故注有殊。若然,注冝有名無者,誤也。 主人至走見。 釋曰:云某子命某見者,某子則是紹介姓名,以某子是中閒之人,故賔主共稱之也。此上下皆言請,不言辭,辭而不受,須相見,故言請而巳。 注有又至無走: 釋曰:鄭轉有爲又者,以言某子以命命某往就彼,見吾子,又自辱來,於義爲便,故從又,不從有也。云走猶往也者,以言走直取急往相見之意,非走驟之義,故釋從往也。云今文無走字者,無走於文義不足,故不從今文從古文也。 注不敢至以請, 釋曰:固如故也者,固爲堅固,堅固則如故,以再請如前,故云固如故也。云今文不爲非者,云非敢於義不便,故不從今文非也。云古文云固以請者,固請於文從便,若有以字,於文賖緩,故不從古文固以請也。 注不得至走見。 釋曰:云走猶出也者,亦如上之走往,彼據向賔家,故走爲往,此據出門,故云走出也。云辭其摯,爲其大崇也者,凡賔主相見,唯此新升爲士有摯,又初不相識,故有摯爲重,對重相見,則無摯爲䡖,是以始相見辭之爲大崇故也。云古文曰某將走見者,上再畨皆云某將走見,今此三者亦云某將走見,與前同。此疊古文不從者,以上第一畨請賔主皆無不敢爲儀,第二畨,賔及主人皆云不敢爲儀,文句旣異,若不云某,於文不便,故須云某也。此三畨於上巳云某也,固辭,不得命於下,不須云某,於文便。古文更云某將走見,文疊,故不從也。 注見於至大簡。 釋曰:此士相見,唯是平敵相伉。案曲禮云:主人敬客,則先拜客,客敬主人,則先拜主人。並不問爵之大小,唯以相尊敬爲先後,故雖兩士,亦得云相尊敬,不敢空手,須以摯相見。若無摯相見,是則大簡略也。 注言不至見已 釋曰:案上經賔云某不以摯,不敢見,是賔以崇禮來見主人。今主人不敢當其崇禮來見已,故變文言不足以習禮,故鄭云言不足習禮者,不敢當其崇禮來見已也。 注言依至卑也。 釋曰:凡相見之禮,以卑見尊,必依摯。禮記檀弓云魯人有周豐也者,哀公執摯請見之者,是下賢,非正法。今士相見云不依於摯,不敢見,謙自卑也。 注右就至文無。 釋曰:凡門出則以西爲右,以東爲左,入門則以東爲右,以西爲左,依賔西主東之位也。知受摯於庭者,以其入門左右,不言揖讓而升之事,故知在庭也。云旣拜送則出矣者,欲見賔拜送摯訖,而言出,則去還家,無意得待主人留已也。云不受摯於堂,下人君也者,聘禮賔升堂,致命授玉,又下云君在堂,升見無方階,亦是升堂見君法,故云不於堂下人君也。主人請見至再拜。 注請見至而出。 釋曰:鄭解主人留賔之意,云請見者,爲賔崇禮來相接則執摯來是也。云以矜莊,歡心未交也者,正謂入門拜受拜送時,賔主俱矜莊相敬,歡心未交也。云賔反見則燕矣者,上士冠禮賔,士昬納采之等,禮記皆有禮賔饗賔之事,明此行禮,主人留,必不虚冝,有歡燕,故云則燕矣。以摯相見,非聘問之禮。燕旣在寢,明前相見亦在寢之庭矣。若諸文有留賔者,多是禮賔之事,知此不行禮賔而云燕者,彼諸文皆是爲餘事相見,以其事重,故爲禮賔。此直當身相見,其事輕,故直有燕矣。是以諸文禮賔,此燕賔,故直云請見也。云凡燕見於君至反見之,燕義者,凡燕見,或反見,或本來侍坐,非反見,下注云此請特見圖事,非立賔主之燕是也。侍坐,於君子之下,乃有侍坐,問夜膳羞,賜食爵之等,不引證燕見者,彼直是侍坐法,非燕見之禮故也。云臣初見於君,再拜奠摯而出者,鄭欲見自燕見于君下至凡侍坐於君子,皆反見燕法,其中仍有臣見于君法,臣始事見于君法,禮卑,奠摯而出,君亦當遣人留之燕也。若然,下有他邦之人,則還摯雖不見,反燕,臣尚燕,他邦有燕可知,但文不具也。 主人至命者, 釋曰:自此至賔退送再拜,論主人還于賔之事。 注復見至相者, 釋曰:云復見之者,禮尚往來也者,鄭解主人還摯之意。云禮尚往來,曲禮文。五等諸侯身自出朝及遣臣出聘,以其圭璋重,不可遥復,朝聘訖即還之。璧琮財輕,故不還。彼朝聘用玉,自爲一禮,有不還之義。其在國之臣,自執摯相見,雖禽摯皆還之。臣見於君則不還,義與朝聘異,不可相決也。云將猶傳也,傳命者,謂擯相者者,謂出接賔曰擯,入詔禮曰相,一也。故聘禮與冠義皆云每一門止一相,是謂擯介爲相也。 主人至敢辭。 釋曰:上言主人,此亦言主人者,上言主人者,據前爲主人而言。此云主人者,謂前賔,今在己家而說也。 注言不至當也。 釋曰:云嫌褻主人,不敢當也者,曏者主人見己,今即來見主人,賔主頻見,是褻也。今云非敢求見,嫌褻主人,不敢更相見也,故不敢當相見之法,直云還摯而巳。 注言不敢至敢當。
釋曰:上云非敢求見,巳是不敢當,此云不敢以聞,耳聞,䟽於目見,故云又益不敢當也。 注異日至則否。 釋曰:下云賔奉摯入,不言主人出迎,又不言厥明,是與前相見同日。知異日出迎者,郷飲酒禮云:明日乃息司正,主人出迎之。司正猶迎之,況同僚乎?是知異日出迎也。若然,聘禮公迎于大門内,至禮賔又出迎者,彼初是公迎,彼初之命,不爲迎賔身,故至醴賔身,雖同日,亦出迎之,故鄭注云公出迎者,己之禮更端是也。昬禮賔爲男家使,初時出迎,至醴賔身,雖同日,亦出迎也。有司徹前爲尸,後爲賔,所爲異,故云雖同日亦出迎。此二者亦是更端之義也。案郷飲酒及公食大夫皆於戒賔之時,未行賔主之禮,是以賔至乃迎之,故雖同日亦迎賔,非更端之義也。 士見於大夫至再拜。注終辭至尊賔。 釋曰:云以將不親荅也者,事未至謂之將,如上士相見,賔來見士後將親荅,就士家,則辭而受其摯。此則以將不親荅,終不受也。若然,經直云終辭其摯,不言一辭、再辭,亦有可知,但略而不言也。又少儀云:始見君子曰願聞名。此不言願聞,亦文不具也。云凡不荅而受其摯,唯君於臣耳者,見下文他邦之人,則使擯者還其摯,見已君不言還摯。又文有三辭:初辭、中辭、終辭。初辭之時,則云使某,中辭云命某。以辭在中者,傳言而巳,故云命某。然使某者,是尊君卑臣之義,其心重,若云命某者,尊君卑臣,稍淺漸輕之義,故鄭云或言命某,傳言耳。必知有此義者,案僖九年左傳曰:天子有事於文、武,使孔賜伯舅胙。以伯舅耊老,加勞,賜一級,無下拜,是尊君稱使。傳言云命有輕重之義也。 注受其摯而去之。 釋曰:云受其摯而去者,以其甞爲臣爲輕旣不受其摯,又相見無饗燕之禮,故鄭云而去以絶之也。 下大夫至執雉。 釋曰:言下大夫者,國皆有三卿五大夫。言上大夫,據三卿,則此下是五大夫也。二十七士與五大夫轉相副貳,則三卿冝有六大夫而五者,何休云:司馬事省,闕一大夫。 注鴈取至其足。 釋曰:云鴈取知時者,以其木落南翔,冰泮北徂,隨陽南北,義取大夫能從君政敎而施之。云飛翔,有行列也者,義取大夫能依其位次,尊卑有叙也。上士執雉,左頭奉之,此云如執雉,明執鴈者亦左頭奉之也。案曲禮云:飾羔鴈者以繢。彼天子卿大夫非直以布,上又畫之。此諸侯卿大夫執摯,雖與天子之臣同飾羔鴈者,直用布爲飾,無繢。彼不言士,則天子之士與諸侯之士同,亦無飾,士賤,故無别也。 上大夫至執之。 注上大至爲脰。 釋曰:云上大夫,卿也者,即三卿也。云羔,取其從帥者,凡羔羊羣,皆有引帥,若卿之從君之命者也。云羣而不黨也者,羊羔羣而不黨,義取三卿亦皆正直,雖羣居不阿黨也。云繫聮,四足交出背上,於胷前結之者,謂先以繩雙繫前兩足,復以繩繫後兩足,乃以雙繩於左右,從腹下向背上交過,於胷前結之也。云如麛執之者,秋獻麛,有成禮,如之者,案周禮獸人云:冬獻狼,夏獻麋,春秋獻獸物,鹿豕、羣獸及狐貍可也。麛是鹿子,與鹿同時獻之。又庖人云:秋行犢麛,則獻當在秋時,故云秋獻麛也。又案禮器曲禮三千,鄭云:曲猶事也。事禮謂今禮也。其中事儀三千,則禮未亡之時,三千條内有此獻麛之法,是有成禮可依,故此經得如之也。云或曰麛,孤之摯也者,案大宗伯及大行人與聘禮皆云孤執皮帛,謂天子之孤與諸侯之孤執皮帛。今此執麛者,謂新升爲孤,見已君法,至餘事則皆皮帛也。云其禮,蓋謂左執前足,右執後足者,案經云左頭,則與雉鴈同,是以曲禮云執禽者左首,此鄭又云執之,蓋謂左執前足,右執後足者。西階, 釋曰:上文據君所在隨便?階無常之事,亦謂反燕及圖事之法。若立賔,主君?自阼階,賔及主人?自西階,燕禮所云是也。 凡言至傳言。 注凡言至爲綏。 釋曰:此據臣與君言之法也。云凡言,謂己爲君言事也者,謂臣有圖爲君言也。禮記少儀云:量而後入,不入而後量。是臣有事將入見君,須量已所言,亦當量君安坐,乃可得入,而後傳出已言,向君道之。云妥,安坐也者,爾雅釋詁文。 與君至忠信。 釋曰:上文據與君言,此文則㹅說尊卑言語之別。云與君言,言使臣。與大人言,言事君者,但君臣相對,有事即言,不必與君言,恒言使臣,與臣言,恒言事君。今唯言使臣事君者,下供上命,禮法當然,故君以使臣爲主,臣以事君爲正,無妨更言餘事,巳下皆隨事爲主可也。云與老者言,言使弟子者,謂七十致仕之人,依書傳,大夫致仕爲父師,士致仕爲少師,教郷閭子弟。雷次宗云:學生事師雖無服,有父兄之恩,故稱弟子也。云與幼者言,言孝弟於父兄者,幼旣與老者相對,此幼即弟子之?,孝弟貳父兄之名,是人行之本,故云言孝弟于父兄。與衆言,言忠信慈祥者,此文承老幼之下,亦非朝庭之臣,但是郷閭長幼共聚之處,使之行忠信慈善之事也。云與居官者言,言忠信者,此與在朝之士言,以忠信爲主也。注博陳至以下。 釋曰:云博陳,燕見言語之儀也者,據巳上博陳與君燕見舉動言語,知此博陳也。云言使臣者,使臣之禮也者,并事君以服,並是論語孔子對定公之文。云大人,卿大夫也者,此云言事君,明非天子諸侯,又非士,是卿大夫可知。又案下文云:凡與大人言,始視面,中視抱,卒視面,並是臣視君之法,則大人據君也。又禮運云:大人丗及以爲禮。鄭解爲諸侯者,以彼上文云天下爲家,以據天子,明下云大人是諸侯可知。易革卦云君子豹變,據諸侯,則大人虎變是天子可知。又案論語云狎大人,注爲天子諸侯爲政敎者,彼據小人不在朝庭,故以大人爲天子諸侯政敎解之。鄭皆望文爲義,故解大人不同。云居官謂士以下者,以上大人云事君,巳據居官卿大夫,其居官之内,唯有二十七士,并府史胥徒,故云士以下也。 凡與至若是, 注始視至爲終 釋曰:云中視抱,容其思之且爲敬者,案曲禮,天子視不上於袷,袷,交領也。不下於帶,上於袷則敖,下於帶則憂。視大夫得視面,此視君得視面者,彼據尋常視君法,此據與君言時,故不同也。云且爲敬者,此言抱即面相袷,不視袷,是敬君之常禮,故云且爲敬也。云爲嫌解惰,不虚心也者,禮記云虚中以治之。鄭注云:虚中,言不兼念餘事。是虚心之意也。云衆謂諸卿大夫同在此者,言於君視之髙下如此,其卿大夫視君之儀,與言者無異也。云古文母作無,不從者,說文云:母蓋亦禁辭,故不從有無之無也。云今文衆爲終,不從者,以上巳有卒,卒爲終,故從古爲衆也。 若父至於帶。 注子於至作無。 釋曰:案曲禮,大夫之臣視大夫,得視面,不得遊目。士之臣視士,得旁遊目。今子視父,應與視君同,不上於袷,與士大夫同者,以子於父主孝不主敬,所視廣者,因視安否何如也。若不至,視膝。 注不言至而巳。 釋曰:巳上皆據臣子與君父言語之時,此據不言之時。鄭言伺其行起者,行解經立,行由立始,故以行解立。是以論語云立不中門,鄭云:立行不當棖闑之中央。是亦以行解立也。一又以起解坐,以其起由坐始故也。 凡侍至可也。 注君子至作蚤。 釋曰:此陳侍坐於君子之法,鄭云君子,卿大夫者,禮之通例。大夫得稱君子,亦得稱貴人,而士賤不得也。知及國中賢者者,郷射禮云:徵唯所欲,以告於郷先生君子可也。鄭云:郷先生,郷大夫致仕者。君子有大德行不仕者,則曲禮云博文強識而讓,敦善行而不怠,謂之君子是也。云志倦則欠,體倦則伸,鄭注曲禮亦然。云古文申作信,早作蚤者,此二字古通用,故大宗伯云侯執身圭爲信字。詩云一之日其蚤,獻羔祭韭爲蚤字。旣通用,疊古文者,據字體,非直從今爲正,亦得通用之義也。 夜侍至可也。 注問夜至作薫。 釋曰:云問夜,問其時數也者,謂若鍾鼓漏刻之數也。云古文葷作薫者,玉藻云:膳於君,有葷桃茢。作此葷,鄭注論語作焄,義亦通。若作薫,則春秋一薫一蕕。薫,香草也,非葷辛之字,故疊古文不從也。 若君至後食。 注君祭至甞膳。 釋曰:此經及下經,論臣侍君坐得賜食之法。鄭云先飯,示爲君甞食也者,凡君將食,心有膳宰進食,則膳宰甞君前之食,備火齊,不得下文是也。今此文謂膳宰不在,則侍食者自甞自己前食,旣不甞君前食,則不正甞食,故云示爲君甞食也。云此謂君與之禮食者,謂君與臣小小禮食法,仍非正禮食,正禮食則公食大夫是也。彼君前無食,此君臣俱有食,故知小小禮食。此即玉藻云:若賜之食,而君客之,則命之祭,然後祭。彼云客之,則此注禮食亦不得祭,故一也。但此文不云客之,命之祭然後祭,文不具也。若尋常食,不得云禮食,亦不得祭,故鄭注玉藻云侍食則正不祭是也。 若有至後食, 注將食至乃食。 釋曰:云膳宰進食,則臣不甞食者,臣爲君甞食,本爲膳宰不在,今膳宰旣在,明臣不甞食也。是以玉藻云:若有甞羞者,則俟君之食,然後食。飯飲而俟。注云:不祭,待食,不敢備禮也。不甞羞,膳宰存也是也。云膳夫者,天子膳夫,則諸侯之膳宰。引之者,證經將食之人是膳宰,因將膳與君品甞食。凡君食,臣有侍食之時,唯子不侍食,是以文王丗子云:命膳宰曰:末有原,應曰諾,然後退。是大子不侍食。若卿大夫巳下,則有侍食法,故内則云父没母存,冢子御食,羣子婦佐餕是也。 若君至,虚爵 法,受爵至君也。 釋曰:云受爵者於尊所者,曲禮亦是賜爵法,而云酒進則起,拜受於尊所是也。云至於授爵,坐授人耳者,見曲禮與玉藻并此文並無立授之文,故知坐授也。云必俟君卒爵者,若欲其釂然也者,此經文與玉藻文同,皆燕而君客之賜爵法。故臣先飲以酒是甘味,欲美君之味,故先飲。必待君卒爵而後授虚爵者,臣意若欲君盡爵然也。案曲禮云:侍飲於長者,酒進則起,拜受於尊所。長者辭,少者反席而飲,長者舉未釂,少者不敢飲。彼是大燕飲禮,故鄭注引燕禮曰:公卒爵而後飲。案燕禮當無筭爵,後得君賜爵,待君卒爵乃飲是也。 退坐至遂出。 注謂君至當也。 釋曰:云謂君若食之飲之而退也者,以上云若君賜之食,若君賜之爵,下而云退者,明爲此二者而退也。云隱辟俛而逡巡者,案曲禮云郷長者而屨,此亦當然。云不敢辭其降者,謂君降送時,明有不降法,故曲禮云:就屨,跪而舉之,屏於側。注云:謂獨退也。云若者,不定之辭也。 大夫至三辭, 釋曰:云大夫則辭退下者,對上不敢辭,是士,士卑,不敢辭降。大夫之内兼三卿、五大夫,臣中尊者,故得辭降也。 若先至見之。 注先生至拜賔。 釋曰:此先生即郷飲酒云就先生而謀賔介,亦一也,故彼注與此注皆云致仕者也。云異爵,謂卿大夫也者,此士相見本文是士,故以卿大夫爲異爵也。訓走爲出者,亦謂士見異爵,取急意而言走,其實非走,直出也。引曲禮者,欲見言敬,客先拜也。彼云客,此云賔者,對文賔客異,散文賔客通,故變文云賔也。 非以至之老。 注謂擯至之老。 釋曰:云非以君命使,則不稱寡者,此則玉藻云:大夫私事使私人擯,則稱名,以其非聘問之禮,則爲私事使私人擯也。聘禮云若有言,則以束帛如享禮,引春秋晉侯使韓穿來言汶陽之田,歸於齊,玉藻注亦引之是也。鄭云謂擯賛者辭也者,以玉藻自諸侯之於天子以下至大夫,皆云擯者曰,故知不自稱,是擯賛之辭也。云其使則皆曰寡君之某者,釋經大夫士則曰寡君之老,爲公事使者也。此則玉藻云公士擯,則曰寡大夫,君之老。大夫有所往,必與公士爲賔,亦一也。彼注云:謂聘也。大聘使上大夫,小聘使下大夫,則曰寡君之某,故鄭揔云某也。若然,經直云大夫,鄭兼云士者,經本文是士,則云非以君命使,可以兼士也。但士無特聘問,或作介,往他國亦有稱謂,而云寡君之士某也。云檀弓曰仕而未有禄者,謂試爲大夫,士直有試功之禄,未有正禄。云君有饋焉曰獻者,謂有饋物于君,亦與正禄者同稱獻。云使焉,云寡君之老者,於他國君邊自稱寡君之某。此文亦兼士大夫,引之者,證公事使稱寡君之某也。 凡執至爲儀: 釋曰:案小行人合六幣,玉、馬、皮、圭、璧、帛皆稱幣,下文別云執玉,則此幣謂皮馬享幣及禽摯皆是。 注不趨至無容 釋曰:凡趨有二種:有疾趨,行而張足曰趨是也;有徐趨,則下文舒武舉前曳踵是也。今此經云不趨者,不爲疾趨,故云主愼也。旣不云疾趨,又不爲下文徐趨,但徐疾之閒爲之,故以進而益恭爲威儀也。 執玉至曳踵 釋曰:此篇直見在國以禽摯相見之禮,無執玉朝聘鄰國之事,而云執玉者,因執摯相見,故兼見朝聘執玉之禮也。案玉藻記徐趨之節云圈豚行,又與此不同者,文有詳略,俱是徐趨也。 注唯舒至作抴。 釋曰:云唯舒者,重玉器,尤愼也者,案玉藻云:執龜玉不趨。不趨者,不爲疾趨,又曲禮云:凡執主器,執輕如不克,皆爲重玉器尤愼也。云備?跲也者,?跲則顚倒,恐損玉,故徐趨也。 凡自至外臣, 釋曰:云凡自稱於君,士大夫則曰下臣者,此與君言之時,案玉藻云上大夫曰下臣,與此同也。 注宅者至作苗。 釋曰:此亦自稱於君,以其致仕不在,故指宅而言,故云宅者,謂致仕者也。云或在國中,或在野者,案爾雅郊外曰野,則自郊至畿五百里内皆名野。又案郷大夫職國中七尺,野自六尺,此亦云在國在野相對。其言國外則云野,則云宅在野者,城外畿内皆是也。云載師之職者,彼鄭注云:宅田,致仕者之家所受田也。引之證彼言宅田據地,此言宅,據所居,一也。云刺猶剗除也者,案詩有其鎛斯,趙注云:趙,刺也。故以刺爲剗除草木者也。
儀禮䟽卷第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