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弘明集卷之二十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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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6 04:35

廣弘明集卷之二十八上

唐 釋 道 宣 撰

啓福篇第八

福者何邪?所謂感樂受以安形,取歡娯以恱性也。然則法王立法,周統識心,三界牢獄,三科檢定,一罪,二福,三曰道也。罪則三毒所結,繫業屬於鬼王。論其相狀,後篇備列。福則四弘所成,我固屬於天主。道則虗通無滯,據行不無明昧。昧則乘分小大,智渉信法;明則特達理性,高超有空。斯道昌明,如别斯顯。今論福者,悲敬爲初。悲則哀苦趣之艱辛,思拔濟而出離;敬則識佛法之難遇,弘信仰而澄神。緣境乃渉事情,據理惟心爲本。故虗懐不繫,則其福不囘於自他;倒想未移,則作業有乖於事用。故綿古歷今,相從不息。王者識形有之非我,興住持於塔寺,餘則因於不足,多行施以周給。是知爲有造業未曰超昇,多由起過重增生死,故云爲有造罪,一向須捨,爲有起福,雖行不著。由斯意致位行兩分,滯則増生,捨則増道。道據逆流,出凡入聖,福則順生,興倒結業,故啓福本,擬歷賢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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