跋劉宋周朗選舉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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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9 00:53

跋劉宋周朗選舉疏

三代以下之士衰甚矣,選舉之法,徒有其名無其實,士亦無復立志者。偶讀通典,劉宋孝武帝時,周朗上疏,欲令二十五家置一長,百家置一師,男子十三至十七,皆令學經,十七至二十,皆令習武。習經五年有成,升之司徒;習武三年有成,升之司馬。若七年不能明經,五年不能達武,雖公?子弟,長歸農畝,孝武帝不能行也。愚謂此卽明初社學之制,洪永之閒,葢嘗行之,而惜其不久。然七年五年,其期稍迫,寛之以十年八年可也。

跋王荆公改正經義劄子

荆公改正經義劄子,其中第二道曰,臣近貝劄子奏乞改正經義尙,有七月詩,剝棗者,剝其皮而進之,養老故也。謂亦合刪去,如合聖心,乞付外施行。取進止。案:毛傳解剝爲擊,故釋文音普卜翻。荆公不以爲是,乃以養老解之。偶一日到野老家,問主人何在,其家曰:撲棗去矣。荆公悵然自失,歸而請刋去之。古人訓詁之學,不可輕易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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