絶聖棄智章第十九

共 997字,需浏览 2分钟

 ·

2023-12-06 23:38

絶聖棄智章第十九

絶聖,

河曰:絶聖制作,反初守元,五帝盡

象,倉頡作書,不如三皇結繩無文。

棄智,

河曰:棄智惠反無爲。

民利百倍。

明皇曰:絶聖人言教之迹,則化無爲。棄凡夫智詐之用,則人淳樸。淳樸則巧僞不作,無爲則矜徇不行。人挹天和,物無天性,是有百倍之利。○河曰:農事無私。○雱曰:民之性質,純粹無疵,以其失眞沉僞,故强立聖智以爲君師。而民因聖智之迹,更逐而不反,離本愈遠矣,故有一時之小補,而終使民喪其不貲之樸。絶而棄之,則民復於無事,其利可勝計哉。

絶仁棄義,

河曰:絶仁之見恩惠,棄義之尚筆信。

民復孝慈。

明皇曰:絶兼愛之仁,棄裁制之義,則人復於大孝慈矣。○河曰:德化淳也。○雱曰:至德之世,父子相親而足,今更生仁義,則名實交糾,得失紛然,民性亂矣。蓋盛於末者本必衰,天之道也。孝慈,仁義之本也,或曰孔孟明堯舜之道,專以仁義,而子以老氏爲正,何如?曰:夏以出生爲功,而秋以收斂爲德,一則使之榮華而去本,一則使之彫悴而反根。道,歲也,聖人,時也,明乎道,則孔老相爲終始矣。

絶巧棄利,

河曰:絶巧者,詐僞亂眞也。棄利者,塞貪路,閉權門也。

盜賊無有。

眀皇曰:人矜偏能之巧,必有爭利之心,故絶巧則人不爭,棄和則人自足。足則不爲盜賊矣。○雱曰:巧利勝則民欲侈,而本業衰,必至於爲盜。上三事,皆以末傷本者。

此三者,

河曰:謂上三事所棄絶也。

以為文不足,

河曰:以爲文不足者,文不足以教民。○雱曰:文於質爲末,末勝則不足,民所以失性。一本云文而未足,非。

故令有所屬。

明皇曰:此三者俱令絶棄,未示修行,故以爲此文不足至教,更令有所著,謂下文也。河曰:當如下句。○雱曰:令屬其性於下四事。

見素抱樸,

河曰:見素者,當抱素守眞,不尚文飾也。抱樸者,當見其質樸以示,故可法則。○雱曰:不見物而見自性也。素者,性之質,人生而靜,不染諸物,故無文而素。蓋秋之時,萬物復靜,其色爲白,天理固然。樸者,性之全,以樸爲本,以器爲末。

少私寡欲。

明皇曰:見眞素,抱淳樸,少私邪,寡貪欲。○河曰:少私者,正無私也。寡欲者,當知足也。弼曰:聖智,才之善也。仁義,人之善也。巧利,用之善也。而直云云絶,文甚不足,不令有所屬,無以見其指,故曰此三者以爲文而未足,故令人有所屬,屬之於素樸寡欲。○雱曰:私欲皆有己之所爲,有己則有物,有則外重,外重則失本矣。

浏览 1
点赞
评论
收藏
分享

手机扫一扫分享

分享
举报
评论
图片
表情
推荐
点赞
评论
收藏
分享

手机扫一扫分享

分享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