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傳卷第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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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7 04:37
春秋傳卷第九
莊公下
二十年春,王二月,夫人姜氏如莒。
十有五年,夫人姜氏如齊,至是再如莒。而春秋書者,禮義天下之大防也。其禁亂之所由生,猶坊止水之所自來也。衛女稼於諸侯,父母終,思歸寧而不得,故泉水賦。許穆夫人閔衛之亡,思歸唁其兄,而阻於義,故載馳作。聖人録於國風,以訓後丗,使知男女之别,自逺於禽獸也。今夫人如齊,以寧其父母,而父母巳終,以寧其兄弟,又義不得宗國猶爾,而况如莒乎?婦人從人者也,夫死從子,而莊公失子之道,不能防閑其母,禁亂之所由生,故初㑹于禚,次享于祝丘,又次如齊師,又次㑹于防、于榖,又次如齊,又再如莒,此以舊坊爲無所用而廢之者也,是以至此。極觀春秋所書之法,則知防閑之道矣。夏,齊大災。秋,七月。冬,齊人伐戎。二十有一年春王正月。
夏,五月,辛酉,鄭伯突卒。
杜預稱莊公四年,鄭伯遇于垂者,乃子儀也。而以爲厲公者,按春秋突歸于鄭之後,其出奔蔡,入于櫟,皆以名書,猶繫於爵,雖篡而實君,雖君而實篡,不没其實也。忽雖丗子,其出奔猶不得稱子,其復歸猶不得稱伯,以其實不能君也。而况子儀雖乗間得立,其爲君微矣,豈敢輕去國都,與諸侯㑹于外乎?故知遇于垂者,乃厲公也,其始終書爵,不没其實也,亦可以爲居正而不能保者之戒矣。
秋,七月,戊戌,夫人姜氏薨。
冬十有二月,葬鄭厲公。二十有二年春,王正月,肆大眚。
肆眚者,蕩滌瑕垢之稱也。舜典曰:眚災肆赦。易於解卦曰:君子以赦過宥罪。吕刑曰:五刑之疑有赦,五罰之疑有赦。周官司刺掌赦宥之法,一宥曰不識,再宥曰過失,三宥曰遺忘。一赦曰㓜弱,再赦曰老耄,三赦曰憃愚。未聞肆大眚也。大眚皆肆,則廢天討,虧國典,縱有罪,虐無辜,惡人幸以免矣。後丗有姑息爲政,數行恩宥,惠姦軌,賊良民,而其弊益滋,蓋流於此,故諸葛孔明曰:治丗以大德,不以小惠。其爲政於蜀,軍旅數興,而赦不妄下,蜀人乆而歌思,猶周人之思召公也。斯得春秋之旨矣。肆眚而曰大眚,譏失刑也。
癸丑,葬我小君文姜。
文姜之行甚矣,而用小君之禮,其無譏乎?以書夫人孫于齊,不稱姜氏,及書哀姜薨于夷,齊人以歸攷之,則議小君典禮,當謹之於始,而後可正也。文姜巳歸,爲國君母,臣子致送終之禮,雖欲貶之,不可得矣。
陳人殺其公子禦宼。
公子之重視大夫,殺而或稱君,或稱國,或稱人,何也?稱君者,獨出於其君之意,而大夫、國人有不與焉,如?侯殺其丗子申生之?是也。稱國者,國君大夫與聞其事,而不請於天子,如鄭殺其大夫申侯之?是也。稱人者有二義:其一,國亂無政,衆人擅殺,而不出於其君則稱人,如
陳人殺其公子禦冦之?是也。其一,弑君之賊,人人所得討,背叛之臣,國人之所同惡,則稱人,如衛人殺州吁、鄭人殺良霄之?是也。攷於傳之所載,以觀經之所斷,則罪之輕重見矣。夏五月。
秋七月丙申,及齊髙傒盟于防。冬,公如齊納幣。
微者名姓不登於史。?髙傒,齊之貴大夫也,曷爲就吾之微者盟?蓋公也。其不言公,諱與髙傒盟也。來議結昏,娶仇人女,大惡也。娶者其爲吉,下主乎巳,上主乎宗廟,以爲有人之心者,冝於此焉變矣。公親如齊納幣,則不待貶也。二十有三年春,公至自齊。祭叔來聘。榖梁子曰:其不言使,天子之内臣也。不正其私交,故不與使也。祭伯來朝而不言朝,祭叔來聘而不言使,尹氏、王子虎、劉卷來訃而不書其爵秩,皆所以正人臣之義也。人君而明此,不容下比之臣;人臣而明此,不爲交私之計,黨錮之禍息矣。夏,公如齊觀社。莊公將如齊觀社,曹劌諫曰:齊棄太公之法,觀民於社,君爲是舉而往觀之,非故業也。天子祀上帝,諸侯㑹之,受命焉。諸侯祀先公,卿大夫佐之受事焉。不聞諸侯之相㑹祀也。君舉必書,書而不法,後嗣何觀?公至自齊,荆人來聘。
荆自莊公十年始見於經,十四年入蔡,十六年伐鄭,皆以州舉者,惡其猾夏不恭,故狄之也。至是來聘,遂稱人者,嘉其慕義自通,故進之也。朝聘者,中國諸侯之事。雖蠻夷而能修中國諸侯之事,則不念其猾夏不恭而遂進焉,見聖人之心樂與人爲善矣。後丗之君能以聖人之心爲心,則與天地相似,凢變於夷者,叛則懲其不恪而威之以刑,來則嘉其慕義而接之以禮,邇人安,逺者服矣。春秋謹華、夷之辨,而荆、吴、徐、越諸夏之變於夷者,故書法如此。公及齊侯遇于榖,蕭叔朝公。榖,齊地。蕭叔,附庸之君也。爲禮必當其物與其所,而後可以言禮。大夫宗婦覿而用幣,則非其物也。蕭叔朝公,在齊之榖,則非其所也。嘉禮不野合,而朝公于外,是委之於野矣。故禮非其所,君子有不受,必反之於正而後止。此亦春秋撥亂之意也。秋,丹桓宮楹。
冬十有一月,曹伯射姑卒。
十有二月甲寅,公㑹齊侯。盟于扈。程氏曰:遇于榖,盟于扈,皆爲要結姻好也。傳稱男子二十而冠,冠而列。丈夫三十而不娶,則非禮矣。然天子諸侯十五而冠者,以娶必先冠,而國不可乆無儲貳,欲人君早有繼體,故因以爲節也。鰥者,老而無妻之稱。舜方三十未娶,而師錫帝堯,巳曰:有鰥在下矣。妻帝之二女,則不告於父母。以爲告則不得娶,而廢人之大倫,堯亦不告而妻焉,其欲及時而無過如此也。今莊公生於桓之六年,至是三十有六載矣。以丗嫡之正,諸侯之貴,尚無内主同任社稷之事,何也?蓋爲文姜所制,使必娶于母家,而齊女待年未及,故莊公越禮不顧如此其急,齊人有疑如此其緩,而遇于榖,盟于扈,要結之也。娶夫人,奉祭祀,爲宗廟之主,而母言是聽,不以大義裁之,至於失時,不孝甚矣。春秋詳書于䇿,爲後戒也。二十有四年
春,王三月,刻桓宮。桷。
公將逆姜氏,丹桓宫之楹,刻其桷爲盛飾,以夸示之,此非特有童心而巳。御孫諫曰:儉,德之共也。侈,惡之大也。先君有共德,而君納諸大惡,無乃不可乎?自常情觀之,丹楹刻桷,疑若小失,而春秋詳書于䇿,御孫以爲大惡,何也?桓公見殺于齊,則不能復,而盛飾其宮,夸示仇人之女,乃有亂心,廢人倫,悖天道,而不知正者也。御孫知爲大惡,而不敢盡言。春秋謹禮於微,正後丗人主之心術者也,故詳書于䇿,斥言桓宫,以惡莊,爲後鑒也。葬曹莊公。夏,公如齊逆女。秋,公至自齊。榖梁子曰:親迎,常事也,不志,此其志,何也?不正其親迎於齊也。或曰:常事不志,歳事之常也。親迎可以常乎?則其說誤矣。所謂常者,其事非一。有月事之常,則視朔是也;有時事之常,則蒐狩是也;有歳事之常,則郊祀、雩祭之?是也;有合禮之常,則婚姻、納幣、逆女至歸之?是也。凢此?,合禮之常,則不志矣。其志,則於禮不合,將以爲戒者也。若夫崩、薨、卒、葬、即位之?,不以禮之合否而皆書,此人道始終之大變也,其於親迎異矣。
八月,丁丑,夫人姜氏入。
何以不致?不可見乎宗廟也。姜氏,齊襄公之女,入者,不順之詞,以宗廟爲弗受也。昏義以正始爲先,而公不與夫人皆至,姜氏不從公而入,巳失夫婦之正,弑閔孫邾之亂兆矣。莊公不勝其母,越禮踰時,俟仇人之女,薦舎於宗廟,以成好合,卒使宗嗣不立,弑逆相仍,幾至亡國,故春秋詳書其事,以著莊公不孝之罪,爲後戒也。
戊寅,大夫、宗婦覿用幣。
禮,夫人至,大夫郊迎,明日執贄以見。宗婦,大夫之妻也。公事曰見,私事曰覿。見夫人,禮也。曷爲以私言之?夫人不可見乎宗廟,則不可以臨諸臣,故以私言之也。覿用幣,何以書?男䞇,大者玉帛,小者禽鳥,以章物也。女䞇不過榛栗棗脩,以告䖍也。今男女同䞇,是無别也。公子牙、慶父之亂兆矣。春秋詳書,正始之道也。大水。
冬,戎侵曹,曹羈出奔陳,赤歸于曹。
杜預謂羈蓋曹丗子也。曹伯已葬,猶不稱爵者,以微弱不能君,故爲戎所逐爾。赤者,曹之庶公子歸,易詞也。宋人執鄭祭仲,而忽出突歸,權在宋也。戎侵曹而羈出赤歸,制在戎也。使鄭忽、曹羈明而能斷,雖有宋、戎之衆,突、赤之孽,何縁而起?以國儲君副,不能自定其位,於誰責而可?故雖以國氏,皆不書爵,爲居正者之戒。郭公,
此郭公也,義不可曉,而先儒或以爲郭亡者,於傳有之。齊桓公之郭,問父老曰:郭何故亡?曰:以其善善而惡惡也。公曰:若子之言,乃賢君也,何至於亡?父老曰:郭君善善不能用,惡惡不能去,所以亡也。考其時與事,謂之郭亡,理或然也。夫善善而不能用,則無貴於知其善;惡惡而不能去,則無貴於知其惡。未之或知者,猶有所覬也。夫旣或知之矣,不能行其所知,君子所以髙舉逺引,小人所以肆行而無忌憚也。然則非有能亡郭者,郭自亡爾。二十有五年
春,陳侯使女叔來聘。
夏五月癸丑,衛侯朔卒。
六月辛未朔,日有食之,鼓,用牲于社。
按禮,諸侯旅見天子,入門不得終禮者四,而日食與焉。古者固以是爲大變,人君所當恐懼修省,以荅天意,而不敢忽也。故夏書曰:乃季秋月朔,辰弗集于房,瞽奏鼓,嗇夫馳,庶人走。周官鼓人救日月,則詔王鼓,太僕凢軍旅、田役賛王鼓,救日月亦如之。諸侯用幣于社,伐鼓于朝,退而自責,皆恐懼修省,以荅天意,而不敢忽也。然則鼓用牲于社,何以書?譏。不鼓于朝,而鼓于社,又用牲,則非禮矣。伯姫歸于杞,
其不言逆,何也?逆者非卿,其名姓不登於史策,則書歸,以志禮之失也。大夫來逆,名姓巳登於史,䇿足以志其失矣。猶書歸者,以别於大夫之自逆者也。猶書歸者,紀伯姫是也。自逆者,莒慶齊、髙固是也。
秋,大水,鼓,用牲于社、于門。冬,公子友如陳。二十有六年春,公伐戎。夏,公至自伐戎。曹殺其大夫,
稱國以殺者,國君大夫與謀其事,不請於天子而擅殺之也。義繫於殺,則止書其官,曹殺其大夫,宋人殺其大夫是也。義繫於人,則兼書其名氏,楚殺其大夫得臣,陳殺其大夫洩治之?是也。然殺大夫而曰大夫與謀其事,何也?與謀其事者,用事之大夫也。見殺者,不得於君之大夫也。所謂義繫於殺者,罪在於專殺,而見殺者之是非有不足紀也,故止書其官,而不録其名氏也。古者諸侯之卿、大夫、士命于天子,而諸侯不敢專命也。其有罪則請于天子,而諸侯不敢專殺也。及春秋時,國無小大,卿大夫士皆專命之,而不以告於王朝,有罪無罪皆專殺之,而不以歸於司冦,無王甚矣。五霸三王之罪人,而葵丘之㑹,猶曰無專殺大夫,故春秋明書于䇿,備天子之禁也。凢,諸侯之大夫,方其交政中華,㑹盟征伐,雖齊?上卿,止録其名氏,至於見殺,雖曹、莒小國,亦書其官,或抑或揚,或奪或與,聖人之大用也。明此,然後可以司賞罰之權矣。
秋,公㑹、宋人、齊人伐徐。
按:書伯禽甞征徐戎,則戎在徐州之域,爲魯患舊矣。是年春,公伐戎,秋又伐徐者,必戎與徐合兵表裏爲魯國之患也,故雖齊、宋將卑師少,而公獨親行,其不致者,役不淹時,而齊人同㑹,則無危殆之憂矣。
冬,
十有二月,癸亥,朔,日有食之。二十有七年,
春,公㑹杞伯姫于洮。
左氏曰:㑹于洮,非事也。夫子非展義不廵守,諸侯非民事不舉,卿非君命不越境,伯姫,莊公之女,非事而特㑹于洮,愛其女之過而不能節之以禮,此春秋之所禁也。惟不節之以禮,然後有使自擇配,如僖公之於季姫,而典訓亡矣。
夏,六月,
公㑹齊侯、宋公、陳侯、鄭伯同盟于幽。同盟之例,有惡其反覆而書同盟,有諸侯同欲而書同盟。此盟鄭伯之所欲而書同盟者也。凢、盟皆小國受命於大國,不得巳而從焉者也。其有小國願與之盟,非出於勉強者,則書同盟,所以志同欲也。前此鄭伯嘗貳於齊矣,至是齊桓強盛,有伯中國,攘夷狄之勢,諸侯皆歸之,鄭伯於是焉有畏服之心,其得與於盟,所欲也,故特書同。榖梁子所謂於是而後授之諸侯是也。其授之諸侯,齊侯得衆也,視他盟爲愈矣。
秋,
公子友如陳,葬原仲。
公子友如陳葬原仲,私行也。人臣之禮無私交,大夫非君命不越境,何以通季子之私行而無貶乎?曰:春秋端本之書也。京師,諸夏之表也。祭伯以寰内諸侯而來朝,祭叔以王朝大夫而來聘,尹氏以天子三公來告,其䘮誣上行私表不正矣。是故季子違王制,委國事,越境而㑹葬。齊髙固,莒慶以大夫即魯而圖婚。其後陳莊子死,赴䘮於魯,魯人欲勿哭,繆公召縣子而問焉,曰:古者大夫束修之問不出境,雖欲哭,焉得而哭諸?今之大夫交政於中國,雖欲勿哭,焉得而勿哭?末流可知矣。春秋深貶王臣,以明始亂,備書諸國大夫而無譏焉,則以著其効也。凢!此皆正其本之意。冬,杞伯姫來,
左氏曰:歸寧也。禮,父母在歳一歸寧,若歸而合禮,則常事不書。其曰杞伯姫來者,不當來也。女子有行,逺父母兄弟,春㑹于洮矣,冬又歸魯,故知其不當來也。來而必書,春秋於男女往來之際嚴矣。莒慶來逆叔姫。
莒慶,莒大夫也。叔姫,莊公女也。何以稱字?大夫自逆則稱字,爲其君逆則稱女,尊卑之别也。何以書?諸侯嫁女於大夫,而公自主之,非禮也。杞伯來朝。公㑹齊侯于城濮。二十有八年
春,王三月,甲寅,齊人伐衛。衛人及齊人戰,衛人敗績。春秋紀兵及者爲主。齊人舉兵而伐衛,衛人見伐而受兵,則其以衛及之,何也?按左氏,衛甞伐周,立子頽,至是王使召伯廖賜齊侯命,且請伐衛,則齊人舉兵,乃奉王命聲衛立子頽之罪以討之也。爲衛計者,誠有是罪,則當請歸司㓂服刑可也。若惠邀康叔,不泯其社稷,使得自新,亦惟命則可以免矣。今不徴詞請罪,而上逆王命,下拒方伯之師,直與交戰,則是衛人爲志乎此戰,故以衛主之也。戰不言伐,伐不言日,而書日者,戰之日也。見齊人奉詞伐罪,方以是日至,而衛人不請其故,直以是日與之戰,所以深疾之也,而聖人之情見矣。齊稱人,將卑師少也。
夏,四月丁未,邾子?卒。秋,荆伐鄭,
公㑹、齊人、宋人救鄭。
按左氏,楚令尹子元無故以車六百乗伐鄭,入自純門,是陵弱暴寡之師也,故以州舉狄之也。鄭人將奔桐丘,諸侯救之,楚師夜遁,是得救急恤鄰之義也,故書救鄭,善之也。齊、宋稱人,將卑師少,桓公主兵,攘夷狄、安中國之事見矣。冬,築
郿。郿,邑也。凢用功,大曰城,小曰築。故館則書築,臺則書築,囿則書築。郿邑而書築者,創作邑也。其志不視歳之豐凶,而輕用民力於其所不必爲也,則非君人之心矣。大無麥禾,
麥熟於夏,禾成在秋,而書於冬者,莊公惟宮室臺榭是崇是飾,費用浸廣,調度不充,有司㑹計歳入之多寡虚實,然後知倉?之竭也,故於歳杪而書曰大無麥、禾。大無者,倉廪皆竭之詞也。古者三年耕,餘一年之食,九年耕,餘三年之食。今莊公享國二十八年,當有九年之積,而虚竭如此,所謂寄生之君也。民事,古人所急,食者,養民之本,不敦其本而肆侈心,何以爲國?故下書臧孫告糴以病公,而戒來丗,爲國之不知務也。臧孫辰告糴于齊。
劉敞曰:不言如齊告糴,而曰告糴于齊者,言如齊則其詞緩,告糴于齊則其情急,所以譏大臣任國事,治名而不治實之蔽也。魯人恱其名,而以急病讓夷爲功;君子責其實,而以不能務農、重榖、節用、愛人爲罪。二十有九年春,新延厩。
言新者,有故也,何以書?昔韓昭侯作髙門,屈冝臼曰不時。所謂時者,非時日也。人固有利不利時。前年秦拔冝陽,今年旱,君不以此時恤民之急,而顧益奢,此所謂時詘舉贏者也。故榖梁子曰:古之君人者,必時視民之所勤。民勤於力,則功築罕;民勤於財,則貢賦少;民勤於食,則百事廢矣。大無麥禾,告糴于齊。冬築郿,春新延厩,以其用民力爲巳悉矣。夏,鄭人侵許。秋,有蜚。
冬十有二月,紀叔姫卒。
紀已滅矣,其卒之何?見紀侯去國,終不能自立,異於古公亶父之去,故特書叔姫卒,而不卒紀侯,以明其不爭而去則可,能使其民從而不釋,則微矣。城諸及防。三十年春王正月。夏,師次于成。秋,七月,齊人降鄣。降者,脅服之詞。前書郕降于齊師,意責魯也。此言齊人降鄣,專罪齊也。鄣者,紀之附庸,微乎微者也。齊人不道,肆其強力,脅使降附。不書鄣降,而曰降鄣者,以齊之強,故罪之深;以鄣之微,故責之薄。春秋之法,扶弱抑強,明道義也。霸者之政,以強臨弱,急事功也。故曰:五伯、三王之罪人,仲尼之徒,無道桓、文之事者。
八月癸亥,葬紀叔姫。
滅國不葬,此何以葬?賢叔姫也。紀侯旣卒,不歸宗國而歸于?,所謂秉節守義,不以亡故而睽婦道者也。故繫之於紀,而録其卒葬,先儒謂賢而得書是也。賢而得書,所以爲後丗勸也。
九月庚午,朔,日有食之,鼓,用牲于社。
冬,公及齊侯遇于魯濟,齊人伐山戎。
齊人者,齊侯也。其稱人,譏伐戎也。自管仲得政,至是二十年未甞,命大夫爲主將,亦未甞興大衆出侵伐,故魯莊十一年而後凢用兵皆稱人者,以將卑師少爾。今此安知其非將卑師少,而獨以爲齊侯,何也?以來獻戎捷稱齊侯,則知之矣。夫北戎病燕,職貢不至,桓公内無因國,外無從諸侯,越千里之險,爲燕闢地,可謂能修方伯連帥之職,何以譏之乎?桓不務德勤兵逺伐,不正王法,以譏其罪,則將開後丗之君,勞中國而事外夷,捨近政而貴逺略,困吾民之力,爭不毛之地,其患有不勝言者,故特貶而稱人,以爲好武功而不修文德者之戒也。然則伐楚之役,何以美之?其謂退師召陵,責以大義,不務交兵,而強楚自服乎?觀此可以見聖人強本治内,柔服逺人之意矣。三十有一年春,築臺于郎。
何以書?厲民也。天子有靈臺,以候天地,諸侯有時臺以候四時。去國築臺于逺,而不縁占候,是爲遊觀之所,厲民以自樂也。厲民自樂,而不與民同樂,則民欲與之偕亡,雖有臺,豈能獨樂乎?夏,四月,薛伯卒。築臺于薛。
六月,齊侯來獻戎捷。軍獲曰捷。凢諸侯有四夷之功,則獻于王,王以警于夷。中國則否,諸侯不相遺。俘獻者,下奉上之辭。齊伐山戎,以其所得躬來誇示。書來獻者,抑之也。後丗宰臣有不賞邊功,以沮外徼生事之人,得春秋抑戎捷之意。秋,築臺于秦。冬,不雨。三十有二年春,城小榖。
夏,宋公、齊侯遇于梁丘。
秋七月癸巳,公子牙卒。牙有今將之心,而季子殺之。其不言刺者,公羊以爲善之也。季子殺母兄,何善爾?誅不得避兄,君臣之義也。曷爲不直誅而酖之?使託若以疾死然,親親之道也。陸淳曰:季子恩義俱立,變而得中,夫子書其自卒,以示無譏也。得之矣。
八月,癸亥,公薨于路寢。
趙匡曰:君終必於正寢就公卿也。大位,姦之窺也;危病,邪之伺也。若蔽於隱,是女子小人得行其志矣。然則莊公以丗適承國,不爲不貴;周公之後,奄有龜蒙,不爲不強;即位三十有二年,不爲不乆;薨于路寢,不爲不正。而嗣子受禍,幾至亡國,何也?大倫不明,而宗嗣不定;兵柄不分,而主威不立,得免其身,幸矣。
冬十月己未,子般卒。
?公築臺臨黨氏,見孟任,生子般焉。般嘗鞭圉人,犖公薨,般即位,次于黨氏。慶父使犖賊般。成季奔陳,立閔公。昔舜不告而娶,恐廢人之大倫,以懟父母,君子以爲猶告也。莊公過時越禮,謬於易基乾坤,詩始?雎,大舜不告而娶之義甚矣。而子般乃孟任之所出也,胡能有定乎?雖享國日久,獲終路寢,而嗣子見弑,幾至亡國。有國者可不以爲戒哉!公子慶父如齊。
子殷之卒,慶父弑也,冝書出奔。其曰如齊,見慶父主兵自恣,國人不能制也。昔成王將終,命大臣相康王。方是時,掌親兵者,太公望之子伋也。宰臣召公奭命仲桓、南宮毛取二干戈、虎賁百人于伋以逆嗣子。伋雖掌兵,非有宰臣之命,不敢發也。召公雖制命,非二諸侯將命以往,伋亦不承也。兵權散,主不偏屬於一人可知矣。今莊公㓜年即位,專以兵權授之慶父,歳月旣乆,威行中外,其流至此,故於餘丘,法不當書,而聖人特書慶父帥師,以志得兵之始,而卒書公薨,子般卒,慶父如齊,以見其出入自如,無敢討之者,以示後丗,其垂戒之義明且逺矣。狄伐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