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傳卷第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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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7 04:36

春秋傳卷第五

桓公中

五年春正月甲戍,已丑,陳侯鮑卒。夏,齊侯、鄭伯如紀。

按左氏,齊、鄭朝紀,欲以襲之,紀人知之。夫如者,朝詞也,尊不朝乎卑,大不朝乎小。紀之爲紀,微乎微者也。齊在東州,尊則方伯。鄭亦大國也,並驅而朝紀,乃懷詐諼之謀,欲以襲之,而不虞紀人之覺也,其志憯矣。此外相如爾,何以書?紀人主魯,故來告其事。魯史承告,故備書于䇿。夫子修經,存而不削者,以小國恃大國之安靖,已而乃包藏禍心以圗之,亦異於興滅國、繼絕丗之義矣。故存而不削,以著齊人滅紀之罪,明紀侯去國之由,劉敞意林所謂聖人誅意之効是也。

天王使仍叔之子來聘。

仍叔之子云者,譏丗官非公選也。帝王不以私愛害公選,故仕者丗禄而不丗官,任之不以其賢也,使之不以其能也。卿大夫子弟以父兄故而見使,則非公選,而政由是敗矣。上丗有自野耕釣渭,擢居輔相,而人莫不以爲冝。伊陟象賢,復相大戊,丁公丗美,入掌兵權,不以丗故疑之也。崇伯殛死,禹作司空。蔡叔旣囚,仲爲卿士,亦不以其父故廢之也。惟其公而巳矣。及周之衰,小人得政,視朝廷官爵爲已私,援引親黨,分據要途,施及童稚,賢者退處於蓽門,老身而不用,公道不行,然後夷狄侵陵,國家傾覆。雖有智者,不能善其後矣。春秋書武氏仍叔之子云者,戒後丗人主徇大臣私意,而用其子弟之弱者,居公選之地,以敗亂其國家,欲其深省之也。葬陳桓公。城祝丘。秋,蔡人、衛人、陳人從王伐鄭。

按左氏,王奪鄭伯政,鄭伯不朝。王以諸侯伐鄭,鄭伯禦之,戰于繻葛,王卒大敗。春秋書王必稱天者,所章則天命也,所用則天討也。王奪鄭政而怒其不朝,以諸侯伐焉,非天討也,故不稱天。或曰:鄭伯不朝,惡得爲無罪?曰:桓公弑君而自立,宋督弑君而得政,天下大惡,人理所不容也,則遣使來聘而莫之討,鄭伯不朝,貶其爵可也,何爲憤怒自將以攻之也?移此師以加宋、魯,誰曰非天討乎?春秋天子之事,述天理而時措之也。旣譏天王以端本矣。三國以兵㑹伐,則言從王者,又以明君臣之義也。君行而臣從,正也。戰于繻葛而不書戰,王卒大敗而不書敗者,又以存天下之防也。三綱,軍政之本,聖人寓軍政於春秋,而書法若此,皆裁自聖心,非國史所能與也。大雩,

大雩者,雩于上帝,用盛樂也。諸侯雩于境内之山川爾。魯諸侯而郊禘大雩,欲悉書於䇿,則有不勝書,故雩祭則因旱以書,而特謂之大,郊禘亦因事以書,而義自見。此皆國史所不能與,君子以謂性命之文是也。諸侯不得祭天地,大夫不得祭山川,士庶人不敢以他人祖禰祭於巳之寢,禮也。故季氏旅於泰山。子曰:嗚呼!曾謂泰山不如林放乎?明乎春秋所書郊禘、大雩之義,則知聖人治國如指諸掌之說矣。螽冬,州公如曹。

按左氏,淳于公如曹,度其國危,遂不復。天子三公稱公,王者之後稱公。州公,諸侯而稱公者。昔畢髙以父師而保?東土,衛武以列國而入相于周,蓋與後丗出入均勞之意同,此其所以稱公也。外相如不書,此何以書?將有其末,故先録其本。六年春正月,寔來。

按左氏自曹來朝,書曰寔來,不復其國也。寔者,州公名也。

春秋之法,諸侯不生名,失地,滅同姓,則名正名,經丗之本名正而天下定矣。或曰諸侯失國而後託於諸侯,孟子以爲禮也。今州公來朝,將以諸侯之禮接之乎?則春秋乃書其名,將以匹夫之賤畜之乎?孟子乃以託國爲禮,將何處而可?曰:丗衰道微,諸侯放恣,強陵弱,衆暴寡,天子不能正,方伯不能治,其有壤地?小,迫乎大國之間而失國,是不幸焉,非其罪也。則以諸侯之禮接之可也。若譚子在莒,弦子在黃,温子在衛,雖失國出奔,而春秋不名,義可見矣。若夫不能修道以正其國,或棄賢保佞,或驕奢淫縱,或用兵暴亂,自厎滅亡,如蔡獻舞、邾益、曹陽州寔之徒,皆其自取焉耳。則待之以初,乃禮之過也。觀春秋名與不名,則知所以處寓公之禮,與強爲善、自暴棄者之勸戒矣。

夏,四月,公㑹紀侯于郕。秋,八月,壬午,大閱。

大閱,簡車馬也。周制,大司馬中冬大閱,教衆庶,修戰法。獨詳於三時者,爲農隙故也。書八月,不時矣。以皷,則王執路皷,諸侯執賁皷。以旗,則王載太常,諸侯載旗;以殺,則王下大綏,諸侯下小綏。其禮固亦不同也。書大閱,非禮矣。先王寓軍政於四時之田,訓民禦暴,其備豫也,懼鄭忽,畏齊人,不因田狩而閱兵車,厲農失政甚矣,何以保其國乎?春秋非特以不時非禮書也,乃天未隂雨,徹彼桑土,綢繆牖戸之意。蔡人殺陳佗,

佗弑大子而代其位,至是踰年不成之爲君者,以賊討也。書蔡人以善蔡,書陳佗以善陳。善蔡者,以蔡人知佗之爲賊。善陳者,以陳國不以佗爲君。知其爲賊,故稱人。稱人,討賊之詞也。不以爲君,故稱名。稱名,當討之賊也。魯桓弑君而鄭伯與之盟,宋督弑君而四國納其賂,則不知其爲賊矣。齊商人弑君者,及其見殺則稱位,蔡般殺父者,及其見殺則稱爵,是齊、蔡國人皆以爲君矣。聖人於此,抑揚與奪,遏人欲於橫流,存天理於旣滅,見諸行事,可謂深切著明矣。篡弑之賊,外則異國皆欲致討而不赦,内則國人不以爲君而莫之與,誰敢勸於爲惡?故曰:孔子成春秋而亂臣賊子懼。九月丁卯,子同生

適冢,始生即書于䇿,與子之法也。唐、虞禪夏后,殷、周繼春秋,兼帝王之道,賢可禪,則以天下爲公,而不拘於丗及之禮;子可繼,則以天下爲家,而不必於讓國之義,萬丗之通道也。與賢者貴於得人,與子者定於立嫡,傳子以嫡,天下之達禮也。故有君薨而丗子未生之禮。植遺腹,朝委裘,而天下不亂者,以名分素明而民志定也。經書子同生,所以明與子之法,正國家之本,防後丗配嫡奪正之事,垂訓之義大矣。此丗子也,其不曰丗子何也?天下無生而貴者。誓於天子,然後爲丗子。冬,紀侯來朝。

按左氏:㑹于郕,咨謀齊難也。冬,來朝,請王命以求成于齊也。公告不能。孟子曰:觀近臣,以其所爲主;觀逺臣以其所主。主者,成敗之機,榮辱之本也。昭公棄晉主齊,至於客死;鄭伯逃齊主楚,終以乞盟。觀其所主,而榮辱成敗見矣。魯桓者,弑君之賊,人人之所同惡,夫人得而討之也,而主之以求援,其能國乎?然則何以免於貶?志不在於朝桓也。七年春二月已亥,焚咸丘。

咸丘,地名也。易稱王用三驅,在禮,天子不合圍,諸侯不掩羣,夫子釣而不綱,弋不射宿,皆愛物之意也。推此心以及物,至於鳥獸若草木,?無淫獵之過矣。書焚咸丘,所謂焚林而田也。夏,榖伯綏來朝,鄧侯吾離來朝,

春秋之法,諸侯不生名。榖伯、鄧侯何以名?桓天下之大惡也,執之者無禁,殺之者無罪。榖伯、鄧侯越國踰境,相繼而來朝,即大惡之黨也,故特貶而書名,與失地滅同姓者比焉。經於朝桓者,或貶爵,或書名,或稱人,以深絕其黨,撥亂之法嚴矣。誅止其身而黨之者無罪,則人之?不相賊殺爲禽獸也幾希。四時具然後成?,故雖無事,必書首時。今此獨於秋冬闕焉,何也?立天之道曰隂陽。陽居春夏,以養育爲事,所以生物也。王者繼天而爲之子,則有賞。隂居秋冬,以肅殺爲事,所以成物也。王者繼天而爲之子,則有刑。賞以勸善,非私與也,故五服五章謂之天命。刑以懲惡,非私怒也,故五刑五用謂之天討。古者賞以春夏,刑以秋冬,象天道也。桓弟弑兄,臣弑君,而天討不加焉,是陽而無隂,?功不能成矣。故特去秋冬二時,以志當丗之失刑也。獨於四年、七年闕焉,何也?按周制,大司馬,諸侯而有賊殺其親則正之,放弑其君則殘之。桓弑隠公而立大司馬,九伐之法,雖未之舉,猶有望也。及使冢宰下聘,恩禮加焉,則天下之望絕矣。故四年宰糾書名,而去秋冬二時,以見天王之不復能用刑也。田常弑其君,孔子請討之,以從大夫之後,不敢不告也。桓弑隱公而立,雖方伯連帥環視而未之恤,猶有望也。及榖、鄧二國自逺來朝,則天下諸侯莫有可望者矣。故七年榖伯、鄧侯各書其名,而去秋、冬二時,以見諸侯之不復能修其職也。然則見之行事,不亦深切著明矣乎?故曰春秋成而亂臣賊子懼。八年春正月,已卯,烝。

按周官大司馬烝以中冬,今魯烝以春正月,其不同何也?周書有周月以紀政,而其言曰夏數得天,百王所同。其在商、周,革命改正,示不相㳂。至于敬授民時,廵狩承享,猶自夏焉。然則司馬中冬教大閱,獻禽以享丞,所謂自夏。而魯之烝祭在春正月,見春秋用周正紀魯事也。而榖梁子乃曰:烝,冬事也,春興之,志不時也。是以閉蟄而烝爲是與周制異矣。春秋非以不時志也,爲再烝見瀆書也。天王使家父來聘,

下聘弑逆之人,而不加貶,何也?旣名冢宰於前,其餘無責焉,乃同則書重之義,以此見春秋任宰相之專而責之備也。虞史以人主大臣爲一體,春秋以天王、宰相爲一心,以爲一體,故帝庸作歌,則曰:股肱喜哉,元首起哉,百工熈哉,臯陶賡歌,則曰:元首明哉,股肱良哉,庶事康哉。而垂、益九官之徒不與也。以爲一心,故歸賵仲子,㑹葬成風,則宰咺書名於前,而王不稱天於後;來聘桓公,錫桓公命,則宰糾書名以正其始。王不稱天以正其終,而榮叔、家父之徒不與也。故人主之職在論相,而止矣。夏,五月,丁丑,烝。

春秋之文,有一句而包數義者,有再書而一貶者。

戎伐凡伯于楚丘,以歸之?,一句而包數義。春正月,已卯,烝。夏五月,丁丑,烝。再書而一貶。秋,伐邾。冬十月,雨雪。

祭公來,遂逆王后于紀。劉敞曰:祭公,王之三公也,曷爲不稱使?不與王之使祭公也。師傅之官,坐而論道,其任重矣。今其來魯,乃命魯侯以㛰姻之事者也。若是,則大夫可矣,何必三公?任之重,使之輕?故祭公縁此義得專命不報,遂行如紀。而王以輕使爲失,祭公以遂行爲罪矣。此說是也。爲之節者,冝使卿往逆,公監之,則於禮得矣。使祭公命魯主㛰姻之事,則曰不可。卿往而公監之,何以可乎?命魯輕矣,卿往公監之,重矣。官師從單靖公逆王后于齊,劉夏非卿而書,靖公合禮則不書,故先儒以爲使卿逆公監之,禮也。九年,

春,紀季姜歸于京師。

往逆則稱王后。旣歸何以書?季姜自逆者而言,則當尊崇其四内,主六宮之政,使妃妾不得以上僭,故從天王所命而稱王后,示天下之母儀也。自歸者而言,則當樛屈逮下,使夫人嬪婦皆得進御於君,而無嫉妬之心,故從父母所子而稱季姜,化天下以婦道也。其詞之抑掦、上下、進退、先後,各有所當而不相悖,皆正始之道,王化之基,春秋之所謹也。京師者,衆大之稱。夏四月,私七月。

冬,曹伯使其丗子射姑來朝。

按周官典命,凡諸侯之適子,誓於天子而攝其君,則下其君之禮一等;未誓,則以皮帛繼子男。丗子固有出㑹朝聘之儀矣,然攝其君繼子男者,謂諸侯朝於天子,有時而不敢後,故老疾者使丗子攝已事,以見天子急述職也。諸侯閒於王事則相朝,其禮本無時。曹伯旣有疾,何急於朝桓而使丗子攝哉?大位,姦之窺也;危病,邪之伺也。丗子,君之貳也。君疾而儲副出,啓窺伺之心,危道也。當享而射姑歎,踰月而終生卒,其有疾明矣,而使丗子來,終生之過也。丗子將欲巳乎?則方命矣。曰:孝子,盡道以事其親者也。不盡道而苟焉以從命爲孝,又焉得爲孝?故尸子曰:夫已多乎道,十年春王正月。

桓無王,今復書王,何也?十者,盈數也。天道十年,則亦周矣,人事十年,則亦變矣。故易稱守貞者十年而必反,傳論逺惡者,十年而必棄。桓公至是,其數巳盈,宜見誅於天人矣。十年書王,紀常理也。有習於榖梁子而不得其傳者,見二年書王,以爲正與夷之卒,此年書王而曹伯適薨,遂附益之,以爲正終生之卒,誤矣。果正諸侯之卒不縁篡弑者,陳侯鮑在五年之正月,曷不書王以正其卒乎?庚申,曹伯終生卒。夏五月,葬曹桓公。

秋,公㑹衛侯于桃丘,弗遇。

弗者,遷詞,惡失信也。衛?約魯㑹于桃丘,至是中變而從齊、鄭於是乎有郎之師。其戰于郎,直書曰來盟于惡、曹,俱奪其爵。則桃丘之弗遇也,蓋惡衛侯之失信矣。桃丘,衛地。

冬,十有二月,丙午,齊侯、衛侯、鄭伯來戰于郎。春秋加兵于魯衆矣,未有書來戰者,此獨不稱侵伐,而以來戰爲丈,何也?兵,凶器,戰,危事,聖人之所重也。誅暴禁亂,敵加於已,蓋有不得巳而應之者矣。末有悖道縱欲,得巳不巳而先之者也。魯桓弑立,天下大惡,人人之所得討也。鄭伯則首盟于越,以定其位,齊侯則繼㑹干稷以濟其姦。曽不能修方伯之職,駐師境上,聲罪致討,伸天下之大義也。今特以私忿小怨,親帥其師,戰于魯境,尚爲知?也哉?此春秋之所必誅而不以聽也。故以三國爲主,而書來戰于郎。鄭人主兵而首齊,猶衛州吁主兵而先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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