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議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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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6 20:16

濮議序

觀文殿學士行刑部尚書知亳州軍州事臣歐陽脩撰進臣某頓首死罪言。臣聞事固有難明於一時,而有待於後世者,伯夷、叔齊是巳。夫君臣之義,父子之道,至矣。臣不得伐其君,子不得絶其父,此甚易知之事也。方武王之作也,人皆以爲君可伐;濮議之興也,人皆以爲父可絶,是大可怪駭者也。盟津之㑹,諸侯不召而至者蓋八百國,是舉世之人皆以爲君可伐矣。彼夷、齊者,?然孤竹之二羇臣也,以其至寡之力,欲抗舉世之人,而力不能勝,言不見察。二子以謂吾言廢,則君臣之義廢,而後世之亂無時而止也,乃相與務爲髙絶之行以警世。於是不食周粟而餓死首陽之下,然世亦未之知也。後五百餘年,得孔子而稱其仁,然後二子之道顯。使孱王弱主得立於後世,而臣不敢伐其君者,二子之力也。夫以甚易知之事,二子爲之至艱如此,猶湏五百年得聖人而後明。然則濮園之議,其可與庸人以口舌一日爭耶?此臣不得不其事以示後世也。方濮議之興也,儒學奮筆而論,臺諫廷立而爭,閭巷族談而議,是舉國之人皆以爲父可絶矣,世又無夷、齊以抗之。雖然,賴天子聖明仁孝,不惑羣議,據經約禮,置園立廟,不絶父子之恩,以爲萬世法,是先帝之明也。今士大夫逹於禮義者,渙然釋其疑,蓋十八九矣,固不待夷、齊餓死,孔子復生而後明也。然有不可不記者,小人之誣罔也。蓋自漢以來,議事者何甞不立同異,而濮園之議,皆當世儒臣學士之賢者,特以爲人後之禮,世俗廢乆,卒然不暇深究其精微,而一議之失,出於無情,未足害其賢。惟三數任言職之臣,挾以他事,發於憤恨,厚誣朝廷而歸惡人主,借爲竒貨以買名。而世之人不原其心迹,不辨其誣罔,翕然稱以爲忠,使先帝之志鬱鬱不明於後世,此臣子之罪也。臣得與其事而知其詳者,故不得已而述焉。臣某謹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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