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縣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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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8 06:25

永康縣志

役之别,有坊里長,有糧長,有均徭,有驛傳,有

民壮,本非役而人以役視之者,有老人

坊里長,在周為鄕遂之職,初不以為役也。漢承

秦置亭長,或送徒,或畜馬,皆得使焉,則漸近扵

役矣。唐及宋?皆置里正,南渡後為保正長。按

唐書:睿宗時,御史韓琬言:徃者里正每一員缺,

充者輒數十人。近年差人以充,猶致亡?,其卒儕

扵役,而人畏其難,則唐中葉以後事也。宋?為差

役,熈寧為顧役,元祐復為差役,崇寧又為顧役。

其後民間之好義者,憫役之難,又相率為義役。終宋之世,公争扵朝,私講扵野,以為一大議論,而斯民之畏役者,其困卒莫之少紓也。天既以為役矣,乃

無籍定不易之次,但隨時差充,則勞?踈數將有

倍蓰不齊者,民□得無偏困乎?顧役聚衆人之財,

以募一縣之役,若可無偏困之累,然徒得浮浪之人充之,古人所以制鄉遂之意,蓋蕩然無復存矣。至扵義役,民則義矣,将何以處司役者乎?元以五十户為一社,置社長一人,鄕置里正一人,主首一人。嘗觀黄文獻公?撰義役記,其制亦猶夫宋而已。 今制,每年里役,其長一人,籍定其次,十年而徧,其役期之先後,無得而私焉。驗其丁糧之多寡,以為任役之輕重,其役費之予奪,無得而私焉。其籍每十年役徧一更造,

人有生亾,則登下之,田有賣買則推割之。其長不任役,則選同甲与比甲之次了糧足任者代之。户有逃絶,必?其數。此法行而差役、顧役、義役諸紛紜之

議,皆可以無講矣。但其役之設也,本以承勾攝督催徴而己,後乃凡百科斂皆在焉。嘉靖四十五年,侍御龎公尚鵬按浙,加惠里甲,振刷夙弊,凡公用支應

夫馬等項,俱酌定其數,一例編銀,徴之扵民,而用

之扵官。

糧長即漢之嗇夫与宋之户長也。 今制,每區設正糧長一人,副二人,每區歲輪一人赴 京關給勘合,親聴敕諭,歸乃下鄕催辦税糧?納,填寫勘合,送縣

奏繳。北京既建,仍歲降勘合,南京户部?繳如?。盖責慎之意具重如此。歲乆消乏,有司乃㩲令衆户朋充,今且有十人而朋其一者矣。近乃舉而革之,革之誠是也。如 高望帝之約束,何有志扵奉國恤民者,尚無廢畫一哉。

均徭自糧里正役之外,凡諸執役于官者,通曰均傜,即周禮所謂服公事者是也。均徭非役名,乃所以

制役之意。蓋自昔之議役者,其制莫善扵此矣。按

宋史,其役有衛前,即今之解户庫斗。有承符、手力、散從□,即今之皁?弓兵。舊志熈寧顧役,歲収免

役錢九千八百貫有零,非盡為役費也,祿官更備

水旱,皆取足扵寛剰錢之數,故其取之多如是,諸賢所以亟爭之也。无之。役有祗候、禁子,有弓兵,有站天,有鋪兵,与今制亦略相岀入,其所以為役之法,莫得而詳。 今制,凡雜役皆㸃差,而以上中下三等定其輕重,蓋有司得隨事專制,非若里甲有一定之役次,是以放富差貧、那移作弊之戒扵。律令每丁寧馬

弘冶元年,始定均徭之制。其制照里甲定籍,年役一甲,以五羊与里甲互役,總驗一縣之丁糧,配諸當役之數,通融而審編之。凡役期之先後,役直之輕重,有司者皆莫得而高下焉,此誠所謂均徭者矣。且

兼宋人差顧,顧法分為銀、力二差。銀差者,徴銀入

官,以充顧直,而免其役,即熈寧免役法也。力差但

凖銀以定差,而不徴銀,聴其身自執役,或倩人代役,即元祐差役法也。其參酌事理,曲盡人情又如此。

近或有非役而因事徴銀者,亦附焉,豈有取扵宋人寛剰錢之?歟,

驛傳即元之站夫也,自漢以來,驛傳之馬皆官置

之,站夫之名始見扵元蓋泪此遂為民役矣。 國?驛站之役皆㸃充,所謂了僉也。其後漸乏通驗田

糧朋?之所謂糧僉也。縣額遠方馬七疋。本縣華溪驛馬五疋、騾三頭、驢五頭。逓運天三十五名。諸

役之中。其最重難無如遠方馬頭者矣。扵是議者

定為免役徴銀之例。而患始除。近又通計一縣民糧之數。配以所須馬價等銀。計米徴之,崴隨稅糧徴

完解府,以候遠近諸驛之關領者給焉。

民壯, 古者鄕遂之民,居則為農,出則為兵,農

雖兼兵之役,而未嘗别出養兵之費,亦庶幾乎勞

而不費者也。後世為兵者,既列屯坐食,資農以為

養,及兵之不足,又集農以充兵之役,馬,亦異乎古矣。宋河北有弓箭手,陜西有義勇,或給田以募之,或

免役以集之,猖未户使之為兵也。自熈寜中王安而創行保甲之法,而民始有户兵之累,民壮之役,亦頗?此。洪武?立民兵萬户府,簡民間武勇之人,編

成隊伍,以時操練,用以征?,事平還復為民,此民

壯之權輿也。然其所立止要害須兵之處,所簡亦

止武勇任兵之人而己,曷嘗通行郡邑户使之為兵哉。太平之後,旋己罷矣。正統十四年,今各處招募

民壯,就令本地官司率領操練,遇警調用,事定仍

復為民。民壮之名始于此。其費視税糧居其什一。後乃老羸殘疾。皆竄名以苟衣食。不過以充候人之役而己。

老人即漢之三老、掌教化者也。洪武中、令天下州縣里設老人一名、以?年有徳者充□置甲明亭、頒

教民榜。凡民間細事、俱聴直亭老人會衆剖㫁。

有不服者、乃經有司,其赴京奏事稱㫖者,即授以

官,任亦重矣。後因所任非人,有司㮣輕遇之,扵是

耆年有徳者,多避不肯為,而其樂為而不辭者,舉

皆人役也,是豈太祖設立老人以助宣教化之?

意哉。

風俗 邑之弊俗所亟宜更者有八,曰淹女,曰火葬,前已㒷之,曰徤訟。民間少失意則訟,訟則務求勝,

既問無?矣,不勝必畨訟之。所爭之端甚微,而枝蔓相牽,為訟者累十數事不止。每赴訴會城,人持數詞,于廵院則曰豪强,于鹽院則曰興販,于戎院則曰埋没,于藩司則曰侵欺,于臬司則曰人命强盗,于水利道則曰汙塞,隨所在徧投之,唯覬唯埋,即涉虚

坐誣不恤,而被訟者且破家矣。曰起滅民之隂鷙而黠者,上不能通經學,不不肯安田畆,以其聰明,試于刀筆,揑輕為重,飾無為有,一被籠絡,牢不可出。凡

徤訟者之為害,皆此軰尸之也。人有指斥其?者,

則以他詞中之,即有司且有拘制,上下莫之誰何者矣。曰扛封中、城中歇保户与訟家為地者,每偏相佐佑,曲為陳禀,以亂是非。或伺而遮之,俾其情不獲上達,稍与抗,則結衆敺辱之,使負屈而去。故人家有訟,必重賄歇保之桀黠者以為羽翼,蓋未至于庭,而所費

固已不貲,此貧弱所以重受困也。曰攬納浮浪無

籍之人,代當糧里而包収之,營㸃収頭而侵尅之,求田問舎,娶婦嫁女,或以耗諸聲妓之娯,罔顧後患,一遇追併,多方詭避。及發覺,則諸宗族親戚鄰里

及素所拂意之人、令其陪償。或牽連數十人。又弗克完。則有司官吏或併受課殿之罰。公私蓋□病焉。

曰聚集民徤而不知法者、遇有爭競、輒逞兇聚衆、

多或百人、少亦不下十數人。鳴鑼持杖、交相撃鬪。不惟大獄縁之而起。而習亂之風不可長也。曰投兵。自海壖告警,金華之民夤緣募兵,僥倖為把總者,徃徃富累萬金,貴登高品,?無汗馬之勞,胃膺勝

敵之賞,以致力田之民賣牛犢、鑄刀劒,以應招募者,所在成群。始自義烏,連及東陽,今且浸滛而至于

永康矣。以今則坐失耕稼之夫,以後則釀威盗刼

之患,其為害不淺也。隂符經曰:火生扵,不禍?必

尅。奸生于國,時至必潰。易曰:渙其羣,元吉。此正識

微虜遠之君子,所當渙之以元吉之治,勿使其時至而潰者也。塞涓々以杜江河之?,伐毫?以省斧

柯之用,其在于茲乎?然捄弊之術,豈有他哉?照之以明,㫁之以公,操之以信,果如當其罪,必懲罔宥,則

一舉而民志定、民俗變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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