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犯賍人於寄禄階改左右字不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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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7 02:56

論犯賍人於寄禄階改左右字不當事

右,臣伏見自行官制後來,一切以寄禄名官,至於流品,無復旌別。乃者朝廷以為未便,始詔吏部因其舊,各分為左右。自是清濁有辨,衆論稱?。後來?聞新制,士大夫之犯賍者,並

改右字,法旣未備,人以為疑。且有出身之人,茍有賍賄抵罪,左降於右,固可示懲,縁無出身者,自合稱右。今若一旦混淆於貪墨之徒,彼将以仕官為耻,非惟失先王礪世磨鈍之術,亦恐本帯右階之士或有犯者,朝廷復以何名處之,臣愚?,乞今後賍汚之吏並與削去左右,量其所犯之輕重而制為貶降之?月。若限内別無他罪,仍有㪯主,即與約經赦叙用之法,許以牽復。如此,則名噐自正,而負罪者通。改過自新之路,勸懲之道可以兩得矣。伏乞?明,亟追前令,別加脩改,庶恊政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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