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寜府建陽縣主簿㕔記

轻识古籍-繁体

共 537字,需浏览 2分钟

 ·

2023-12-07 09:20

建寜府建陽縣主簿㕔記

縣之屬有主簿,秩從九品。縣一人,掌縣之簿書。凡户租之版,出内之㑹,符檄之委,獄訟之成,皆緫而治之,勾檢其事之稽違,與其財用之亡失,以賛令治。蓋主簿之爲職如此。而予嘗竊論之,以爲縣之治雖狹,而於民實甚親;主其簿書者秩雖卑,而用人之得失,其休戚於民實甚重。顧今銓曹所領,員以百數,旣不容有所推擇,而爲令者又往往?其政,不以及其屬,是以官多不得其人,而人亦不得其職。舉天下之縣,偶能其官者,計百不一二,然亦不過能取夫户租之版而朱墨之耳。若其他則固不得而與焉,而亦莫或知其職之曠也。建陽縣主簿之廨,故在縣治西墉下,自建炎中火于盗,而寓於浮屠之舎,距縣且三里所。蓋主簿之不得司其局者,四十有餘年矣。今右通直郎池陽王君某來知縣事,則計復焉而未克舉。及主簿括蒼葉君某至,而 以不得蚤夜其職爲憂,乃請於縣而卒成之。自經始以至迄事,凡百餘日,爲屋若干楹,其費得縣之羡錢五十萬,粟斛百。凡故地之入于民居者,則皆正於舊籍而不之奪也。明年,葉君以書具本末屬予記。予佳王君之不?其政,與葉君之能憂其職也,則爲推本其所以設官之意,并叙其事而書之,以告來者,俾無曠於其職。旣又因葉君之請,取孔子爲委吏時語,名其東偏之室曰當齋,其意蓋與此相表裏云。乾道九年秋八月辛酉朔,新安朱熹記。

浏览 1
点赞
评论
收藏
分享

手机扫一扫分享

分享
举报
评论
图片
表情
推荐
点赞
评论
收藏
分享

手机扫一扫分享

分享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