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賢仲子廟立石文

共 1190字,需浏览 3分钟

 ·

2023-12-09 02:48

先賢仲子廟立石文

嘉慶十六年七月丁丑,江西瑞金縣知縣惲敬謹立石先賢仲子廟之庭中,而刻文曰:昔者仲子仕于衞大夫孔悝,衞靈公岀亡之世子蒯,瞶爭其子出公輒之國,執孔悝以求立,仲子死焉。後儒竊有異議者,敬以爲不然,請爲主客之辭,以盡其事之勢與義,而折其衷于孔子。按史記孔子丗家:魯哀公六年,孔子自楚反衞,此去楚之年也。十二諸侯年表哀公八年,孔子至衞,此至衞之年也。其時當岀公之六年。岀公之定爲君久矣,則試問出公之定爲君,義乎不義乎?則謹應之曰:左傳靈公之謂公子郢也,曰:予無子,是靈公未赦蒯瞶也,蒯瞶不得自爲赦也。曰:將立女,是靈公不以蒯瞶爲世子也,蒯瞶不得自居于世子也。然則春秋之書衞世子柰何?曰:蒯瞶之岀亡,以將殺南子也。靈公蓋爲南子諱焉,未嘗以廢吿諸侯也。春秋用史官之法,蒯瞶之書世子宜也。雖然,靈公之心,則以爲廢之云爾。人子者,心父母之心,斷斷不宜自居于世子,是故蒯瞶不宜立者也。宜立者,岀公而已。立公子郢,非法也。問岀公之拒父何如,則謹應之曰:岀公未嘗拒父也。衞靈公生于魯昭公二年,其卒年四十七,而蒯瞶爲其子,岀公爲其子之子。蒯瞶先有姊衞姬,度岀公之卽位也,內外十歲耳。元年,蒯瞶入戚,二年春,圍戚,衞之臣石曼姑等爲之,非岀公也。岀公長而勢已不可爲矣,歸罪出公,從君之辭也。問石曼姑之拒蒯瞶何如,則謹應之曰:蒯瞶者,非曼姑之所宜拒也。蒯瞶得罪靈公,靈公可以父絶之,岀公不得以子絶之。是故蒯瞶不可爲衞之君,而可爲衞君之父;不可爲衞之君,所以定靈公,蒯瞶父子也;可爲衞君之父,所以定蒯瞶、岀公父子也。孔子曰:必也正名乎!正靈公父子之名,則蒯瞶宜逐,宜逐柰何?終身不入國可也。正蒯瞶父子之名,則岀公不宜拒。不宜拒柰何?蒯瞶在戚,岀公以國養可也。以是言之,出公之定爲君無過也。定爲君無過,斯仕于岀公者無過也,仕于孔悝者益無過也。則試問高子之不死何如?則謹應之曰:高子者,公臣也,士師也。蒯瞶之入,高子無軍師之謀,故無死事之義;無親䁥之任,故無從亡之義。孔子曰:柴也其來以此也。則試問仲子之死何如?則謹應之曰:仲子者,家臣也,邑宰也。以孔悝爲主君,視其禍而不知救。禮歟?孔子之于衞也,蒯瞶與其亡,不與其爭;岀公與其立,亦不與其爭。是故蒯瞶之入,岀公之亡,仲子不與也。曰:太子焉用孔叔?曰:必舍孔叔,知有孔悝而已。所謂食焉不避其難也。孔子曰:由也其死以此也。夫以一聖知二賢,豈有不揆于義,以其愚而決其來,以其勇而決其死哉?且夫聖人之道,五倫而已。不辨于君臣,則父子、兄弟、夫婦、朋友之倫不序;不辨于去就死生,則君臣之倫不明。君臣之始事,去就爲大;君臣之終事,死生爲大。仲子之仕孔悝也,君子將以推明乎去就之義;其死孔悝之難也,君子將以求當乎死生之仁。顔淵死,子曰:天喪予!天喪予!子路死,子曰:天祝予!天祝予!曾是去就死生之不辨,而冒然爲之者,此後儒之過言也。世之爲聖人之徒者,其視兹刻焉。

浏览 1
点赞
评论
收藏
分享

手机扫一扫分享

分享
举报
评论
图片
表情
推荐
点赞
评论
收藏
分享

手机扫一扫分享

分享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