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行志雜駁第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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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6 05:16
五行志雜駁第十一
魯文公二年,不雨。班氏以為自文即位,天子使叔服㑹葬,毛伯賜命,又㑹晉侯于戚。上得天子,外得諸侯,沛然自大,故致亢陽之禍。按周之東遷,日以微弱,故鄭取温陵,射王中肩;楚絶苞茅,觀兵問鼎。事同列國,變雅為風。如魯者,方大邦不足,比小國有餘,安有暫降衰周使臣,遽以驕矜自恃,坐招厥罰?亢陽求諸人,事,理必不然。天髙聽卑,豈其若是也?
春秋成公元年無氷,班氏以為其時王子札殺召伯、毛伯。按今春秋經子札殺毛、召事在宣十五年,而此言成公時,未達其說。下云無氷凡有三載。
春秋昭公九年,陳火,董仲舒以為陳夏徵舒殺君,楚嚴王託,欲為陳討賊,陳國闢門而待之,因滅陳。陳之臣子毒恨尤甚,極陰生陽,故致火灾。按楚嚴王之入陳,乃宣十一年事也。始有蹊田之謗,取譏隗叔,終有封國之恩,見賢尼父,
毒恨尤甚,其理未聞。按陳前後為楚所滅者三,始宣十一年為楚嚴王所滅,次昭八年為楚靈王所滅,後哀十七年為楚惠王所滅。今董生誤以陳亡之役是楚始滅之時,遂妄有占候,虚辨物色。尋昭之上去於宣,魯易四公;嚴之下至於靈,楚經五代。?懸隔頓别,而混雜無分。嗟乎!下帷三年,誠則勤矣;差之千里,何其闊哉!
春秋桓公三年,日有蝕之既。京房易傳以為後楚嚴始稱王,兼地千里。按楚自武王僭號鄧盟是懼荆尸,又歷文、成、繆三王,方至於嚴,
是則楚之為王已四世矣,何得言嚴始稱之者哉。又魯桓公薨後,歷嚴、閔、釐、文、宣凡五公,而楚嚴始作霸,安有桓三年日蝕而已應之者邪?非唯叙事有違,亦占候失中者矣。春秋釐公二十九年秋,大雨雹。劉向以為釐公末年,公子遂専權自恣,至於弑君,陰脅陽之象見。釐公不悟,遂後二年殺公子赤,立宣公。按遂之立,宣殺子赤也,此乃文公末代,輒謂僖公暮年,是世懸殊,言何倒錯?
春秋釐公十二年,日有蝕之。劉向以為是時莒滅杞。?十四年,諸侯城縁陵。公羊傳曰:曷為城杞?滅之?孰滅之?盖徐、莒也。如中壘所釋,當以公羊為本爾。然則公羊所說不如左氏之詳。左氏襄公二十九年?平公時,杞尚在。
春秋文公元年,日有蝕之。劉向以為後?滅江。按本經書文四年楚人滅江,今云?滅,其說無取。且江居南裔,與楚為隣,?處北方,去江殊逺。
稱?所滅,其理難通。
左氏傳魯襄公時,宋有生女子,赤而毛,棄之堤下,宋平公母共姫之御者見而收之,因名曰棄。長而美好,納之平公,生子曰佐。後宋臣戾讒太子痤而殺之。先是,大夫華元出奔?,華合比奔衛。劉向以為時則有火災,赤眚之明應也。按灾祥之作,將應後來,事跡之彰,用符前兆。如華元奔晉在成十五年,㕘諸棄堤,實難符㑹。又合比奔衛在昭六年,而與華元奔?俱云先是惟前與後事並相違者焉。
春秋成公五年梁山崩,七年,鼷鼠食郊牛角,襄公十五年,日有蝕之。
董仲舒、劉向皆以為自此後晉為雞澤之㑹,諸侯盟,大夫又盟,後為溴梁之㑹,諸侯不在,而大夫獨相與盟,君若綴旒,不得舉手。又襄公十六年五月,地震,
劉向以為是嵗三月大夫盟於溴梁,而五月地震矣。又其二十八年春,無氷,
班固以為天下異也。襄公時,天下諸侯之大夫皆執國權,君不能制,漸將日甚。按春秋諸國權臣可得言者,如三相、六卿,田氏而已。如雞澤之㑹,溴梁之盟,其臣豈有若向之所說者邪?然而榖梁謂大夫不臣,諸侯失政,譏其無禮自擅,在兹一舉而已,非是。如政由甯氏,祭則寡人,相承世官遂移國柄,
若斯之失也。若董、劉之徒,不窺左氏,直憑二傳,遂廣為它說,多肆侈言,
仍云君若綴旒,臣將日甚,何其妄也。
春秋昭十七年六月,日有蝕之。董仲舒以為時宿在畢,晉國象也。晉厲公誅四大夫,失衆心以弑死,後莫敢復責其大夫,六卿遂相與比周,専晉國,晉君還事之。按晉厲公所尸唯三郤耳,何得云誅四大夫者哉?又州滿既死,悼公嗣立,選六官者,皆獲其事,逐七人者,盡當其罪,以辱及揚于將誅。魏絳覽書後悟,引愆授職。此則生煞在已,寵辱自由,故能申五利以和戎,馳三駕以挫楚,威行夷夏,覇復文、襄。而云不復責大夫,何厚誣之甚也!自昭公已降,晉政多門,如以君事臣,居下僭上者,此乃因昭之失,漸至陵夷,匪由懲厲之弑,自取淪辱也。豈可輙持彼後事,用誣先代者乎?
哀公十三年十一月,有星孛東方。董仲舒、劉向以為周之十一月。夏九月,日在氐,出東方者,軫角、亢也。或曰:角、亢,大國之象,為齊、晉也。其後田氏簒齊,六卿分晉。按星孛之後二年,春秋之經盡矣。又十一年,左氏之傳盡矣。自傳盡後八十二年,齊康公為田和所滅。又七年,晉靜公為韓、魏、趙所滅。上去星孛之嵗,皆出百餘年。辰象所纒,氛祲所指,若相感應,何太踈闊者哉?且當春秋既終之後,左傳未盡之前,其間衛弑君,越滅吳,魯遜越云云,賊臣逆子,破家亡國多矣。此正得東方之象,大國之徵,何故捨而不述,逺求他代者乎?又范與中行,早從殄滅;智入戰國,繼踵云亡。
輙與三晉連名,總以六卿為目,殊為謬也。尋斯失所起,可以意測。何者?二傳所引,事終西狩獲麟;左氏所書,語連趙襄滅智。漢代學者,唯讀二傳,不觀左氏,故事有不周,言多脫略。且春秋之後,戰國之時,史官闕書,年祀難記,而學者遂疑簒齊分晉時,與魯史相鄰,故輕引災祥,用相符㑹。白珪之玷,何其甚歟!
春秋釐公三十三年十二月,隕霜不殺草。成公五年,梁山崩。七年,鼷鼠食郊牛角。劉向以其後三家逐魯昭公,卒死於外之象。按乾侯之出,事由季氏,
孟、叔二孫,本所不預,況昭子以納君不遂,發憤而卒,論其義烈,道貫幽明,
定為忠臣,猶且無愧。編諸逆黨,何乃厚誣?夫以罪申一家,而兼云二族,以此題目,何其濫歟?
左氏傳昭公十九年,龍鬭於鄭時門之外洧淵,劉向以為近龍孽也。鄭小國,攝乎?楚之間,重以强吳,鄭當其衝,不能修徳,將鬭三國以自危亡。是時子産任政,内惠於民,外善辭令,以交三國,鄭卒亡患,此能以徳銷灾之道也。按昭之十九年,?楚連盟,干戈不作,吳雖强暴,未擾諸華,鄭無外虞,非子産之力也。又吳為逺國,僻在江干,必畧中原,當以楚宋為始,鄭居河潁,地匪夷庚,謂當要衝,殊為乖角,求諸地理,不其爽歟。
春秋昭公十五年六月,日有蝕之。董仲舒以為時宿在畢,?,國象也云云。日比再蝕,其事在春秋後,故不載於經。按自昭十四年迄于獲麟之嵗,其間日蝕復有七焉。事列本經,披文立驗,安得云再蝕而已,又在春秋之後也?且觀班志編此,七蝕,其六皆載董生所占,復不得言董以事後春秋,故不存編録。再思其語,三覆所由,斯盖孟堅之誤,非仲舒之罪也。
春秋昭公九年,陳火,劉向以為先是陳侯之弟招殺陳太子偃師,楚因滅陳。
春秋不與蠻夷滅中國,故復書陳火也。按:楚縣中國以為邑者多矣,如邑有宜見於經者,豈可不以楚為名者哉?盖當斯時陳雖暫亡,尋復舊國,故仍取陳號,不假楚名,獨不見鄭禆竈之說,斯灾也,曰五年陳將復封,封五十二年而遂亡。自斯而後,若顓頊之墟,宛丘之地,如有 應書於國,史豈可復謂之陳乎?史通卷之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