徴出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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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7 12:31
徴出第四
九折之二也。徴,責也。前章云:?槃之道果出有無之境。徴意云:有無二法攝盡一切,如何有無之外别有?槃之體??詳徴辭包舉儒老有無之說,?引小乗有無二爲例以徴之,下超境中皆超此有無。
有名曰:夫混元剖判,萬有叅分。有既有矣,不得不無。無不自無,必因於有。所以高下相傾,有無相生。此乃自然之數,數極於是。
混,謂混沌。元,謂根元。剖判,分裂也。萬有,?萬物。世典多說元氣鴻濛而爲混沌,形如雞子。爾後淸氣上升,穹窿爲天;濁氣下沉,磅礴爲地。?混元剖判,亦一生二也。盤古生中,萬八千歲,是二生三。盤古死後,形分物兆,萬物叢生,是三生萬物。?意混元已前属無,一氣始萌,?入有境,是無而生有也。次二,對明有無相成。所以下,引老氏以結,皆明相因而起。此乃下,顯是定數,非由使令,故曰自然。
以此而觀,化毋所育,理無幽顯。恢恑憰怪,無非有也。有化而無,無非無也。然則有無之境,理無不綂。
化毋,道也,亦氣也。理無下,㨿理而推,不論幽顯。兩途之中,物有恢而大者,恑而竒者,憰而詐者,怪而妖者。妍?多端,巨細萬状,無非是有。既因無而有,必自有而無。千状萬態,皆入無也。然則下,正明遍綂恢恑一句,用莊子文。巳上儒老皆有此論。何晏、王弼諸儒各有申說,謂之淸談。事在通鑑諸書。故?論主假問而遣。
經云:有無二法攝一切法。又稱三無爲者,虗空、數緣盡、非數緣盡。
數名慧數,緣?是慧。盡爲滅諦,謂無漏慧斷諸煩?證滅諦理,?譯名擇滅無爲。非數緣盡者,?諸法緣離自滅。於此三中,取第二爲小乘?槃,第三同前儒老自有入無,以明有無攝世出世,以無餘?出世法故。
而論曰:有無之表,别有妙道。妙於有無,謂之?槃。請覈妙道之本。果若有也,雖妙非無。雖妙非無,?入有境。果若無也,無?無差。無而無差,?入無境。緫而括之,?而究之,無有?有而非無,無有?無而非有者,明矣。
初四句,引前違文,請覈正難。下意云:妙道之體,?竟有之。體雖玄妙,不可謂無,便入有境。下無例同。緫而下,正顯所?。意謂妙本非有非無者,非有?是無,非無?是有。未曾見一法?有之外,而爲非無者。下句例說。
而曰有無之外,别有妙道,非有非無,謂之?槃,吾聞其語矣,未?於心也。
耳雖聞其說,心未悟其理,吾聞其語矣。論語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