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論京西水櫃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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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7 01:55

再論京西水櫃狀

右,臣三月中奏,乞令汴口以東州縣,各具水櫃所占頃畝,及每嵗有無除放二税,仍具水櫃可與不可廢罷。如决不可廢,即當如何給還民田,以免怨望。尋䝉朝㫖,令都水監差官相度到中牟、管城等縣水櫃元舊浸壓頃畝,及見今積水所占及退出數目,應退出地,皆撥還本主,應水占地,皆以宫地對還。如無田可還,即給還元估價直。聖恩深厚,棄利與民,無所靳惜,所存甚逺。然臣訪聞水所占地,至今無官地可以對還,而退出之田,亦以迫近水櫃,爲雨水浸淫占壓,未得耕鑿。知鄭州岑象求近奏稱:自宋用臣興至水櫃以来,元未曽以此水灌注清汴,清汴水流自足,不廢漕運。乞盡廢水櫃,以便失業之民。臣愚以爲信如象求之言,則水櫃誠可廢罷。欲乞朝廷體念二縣近在畿甸,民貧無告,特差無干礙水部官重行體量。若信如象求所請,特賜施行,不勝幸甚。謹録奏聞,伏?勑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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