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館申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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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6 21:40
史館申請三
臣脩定國史,止依司馬遷以下編年體式,至扵書事随便,今畧具條目進呈。其餘文義曲折,難預為之例者,湏?著撰之際,徐更随宜,候書成日,為逐篇述傳,繫扵未卷,以見論次之意。盖若預為定例,恐扵文義湏至,拘牽就例,或有?妨。其書事随便,今畧具條且如左:
一、群臣拜罷,見扵百官表。
一、刑法、食貨、五行、天文、災祥之?,各見扵逐志。
一,名位雖崇,而事迹無可紀者,更不立傳。或善惡有可見者,則附見之。
一,善惡可勸戒,是非後世當考者書之,其細故常行,更不備書。右取進止。
臣脩定五朝國史,有合申請事,具下項:
一,自宋興以来,名臣良士,或増有名位,或素在丘園,其有嘉言善行,歴官行事,軍國勲勞,或有貢獻封章,或有著?文字,或本家有碑誌行状紀述之文,或他人為作傳記之?。今来所脩國史,湏合收採載述。恐慮舊書訪㝷之?,有?未盡,至今嵗月巳逺,耳目?及者少,或至漏畧?。乞京畿委開封知府及畿縣知縣,在外委逐路監司、州縣長吏愽加求訪,有子孫者,延致詢問,諭以朝廷之意,?使名臣良士言行功實,傳之不杇。為人子孫者,亦宜知父祖善狀,合要?揚,使得見扵國史,以稱為人後嗣之義。各令以其?有事迹或文字,盡因郡府納扵史局,以備論次。或文字稍多,其家無力繕冩,即官為委官,以官用傭冩字人書冩校正。其曽任两府两制䑓諌之家,湏逐家一一詢訪,無令漏畧。各限自指揮到日,一月内取到文字,發送史局。其逐路監司、州府、逐縣長吏,各具無漏略文状,連申申中書。向来編集累朝文字,本局不見得從?名目,及樞宻院有編集機要文字,并兩䖏有録得累朝御扎手詔副本文字?乞令檢送本局,以備討論。取進止。
臣脩㝎五朝國史㩀舊書及更加採摭,以俻紀録外,?慮五聖臨御之日,徳音行事,外廷有?未聞,及自来更有紀述發明文字,蔵在宫禁者,?乞特賜頒示,以憑論次。所貴祖宗功徳,傳布方册,得以周盡。右取進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