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地方政府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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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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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 |
锦州市城区“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 |
锦州市义县奉国寺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 |
锦州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 |
锦州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 |
锦州市建筑物配建机动车停车设施规划管理暂行规定 |
锦州市湿地保护管理办法 |
锦州市森林防火实施办法 |
锦州市建筑间距、住宅日照、建筑退让管理规定 |
评论
锦州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
锦州市人民政府决定对《锦州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部分条款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三条增加一项,作为第一项:“(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将第三条第四项改为第五项,并修改为:“体现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和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促进政府职能向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
辽宁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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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地方政府储备粮管理办法
江苏省地方政府储备粮管理办法
(2020年10月24日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公布 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地方政府储备粮管理,发挥地方政府储备粮宏观调控作用,维护粮食市场稳定,保障粮食安全,根据国务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
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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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森林防火实施办法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森林火灾的预防
第三章 森林火灾的扑救
第四章 灾后处置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森林资源,根据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辽宁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辽宁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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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湿地保护管理办法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湿地规划
第三章 湿地保护
第四章 湿地利用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湿地保护,改善生态状况,维护湿地生态功能和生物多样性,促进湿地资源可持续利用,根据《辽宁省湿地保护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
辽宁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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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城市供水规划与工程建设
第三章 城市供水水源
第四章 城市供水水质
第五章 城市供水经营
第六章 城市供水设施
第七章 城市供水计量和收费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九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供水管理,保障城市生活、生产及其他用水,保证安全供水,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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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地方政府储备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地方政府储备粮管理,有效发挥地方政府储备粮的调控作用,维护本市粮食市场稳定,保障粮食安全,根据国务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江苏省粮食流通条例》和《江苏省地方政府储备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地方政府储备粮
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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