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定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2020七人普
武定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武定县统计局
武定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 24号)要求,我国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全县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的现场登记、比对复查、数据汇总等任务。现将我县人口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总人口及人口分布
全县总人口(常住人口)为239059人。11个乡(镇)中,常住人口超过10万人的有1个,在2万人至3万人之间的有2个,在1万人至2万人之间的有6个,少于1万人的有2个。其中,人口居前3位的狮山镇、高桥镇、猫街镇合计人口占全县总人口比重为61.86%。
各乡(镇)常住人口表
乡镇名称 | 总人口(人) | 比重(%) | |
2020年 | 2010年 | ||
武定县 | 239059 | 100.00 | 100.00 |
狮山镇 | 101843 | 42.60 | 34.15 |
高桥镇 | 25008 | 10.46 | 12.41 |
猫街镇 | 21028 | 8.80 | 9.58 |
插甸镇 | 17627 | 7.37 | 8.35 |
白路镇 | 10725 | 4.49 | 5.20 |
万德镇 | 11085 | 4.64 | 5.37 |
己衣镇 | 10362 | 4.33 | 5.23 |
田心乡 | 12965 | 5.42 | 6.38 |
发窝乡 | 10769 | 4.50 | 4.82 |
环州乡 | 8693 | 3.64 | 3.75 |
东坡乡 | 8954 | 3.75 | 4.76 |
二、户别人口
全县共有家庭户79756户,集体户1392户,家庭户人口为231689人,集体户人口为7370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90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77人减少0.87人。
三、人口性别构成
全县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21333人,占总人口的50.75%;女性人口为117726人,占总人口的49.25%。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3.06,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4.12下降1.06个百分点。
四、人口年龄构成
全县人口中,0-14岁人口为43961人,占总人口的18.39%;15-59岁人口为154791人,占总人口的64.75%;60岁及以上人口为40307人,占总人口的16.8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29572人,占总人口的12.37%。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0.64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4.88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5.52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4.49个百分点。
五、民族构成
全县人口中,汉族人口为112027人,占总人口的46.86%;各少数民族人口为127032人,占总人口的53.14%。其中,彝族人口为69355人,占总人口的29.01%。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减少了16450人,下降12.80个百分点,占总人口的比重减少了0.38个百分点;各少数民族人口减少了16454人,下降11.47个百分点,占总人口的比重增加了0.38个百分点;彝族人口减少了12370人,下降15.14个百分点,占总人口的比重减少了1.04个百分点。
六、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县3岁及以上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6252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9141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82246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97025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3920人上升为6798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7464人上升为8007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1940人上升为34404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45568人下降为40586人。
全县15岁及以上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6302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文盲人口7164人相比,文盲率由2.63%上升为2.64%,上升0.01个百分点。
七、城乡人口
全县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90360人,占总人口的37.80%;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48699人,占总人口的62.20%。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31929人,乡村人口减少64833人,城镇人口比重提高16.32个百分点。
各乡(镇)城乡常住人口表 | |||||
乡镇名称 | 总人口 (人) | 城乡人口比重(%) | |||
城镇人口 | 乡村人口 | 城镇人口 | 乡村人口 | ||
武定县 | 239059 | 90360 | 148699 | 37.80 | 62.20 |
狮山镇 | 101843 | 68202 | 33641 | 66.97 | 33.03 |
高桥镇 | 25008 | 4132 | 20876 | 16.52 | 83.48 |
猫街镇 | 21028 | 4336 | 16692 | 20.62 | 79.38 |
插甸镇 | 17627 | 3774 | 13853 | 21.41 | 78.59 |
白路镇 | 10725 | 2578 | 8147 | 24.04 | 75.96 |
万德镇 | 11085 | 4411 | 6674 | 39.79 | 60.21 |
己衣镇 | 10362 | 2927 | 7435 | 28.25 | 71.75 |
田心乡 | 12965 | 12965 | 100.00 | ||
发窝乡 | 10769 | 10769 | 100.00 | ||
环州乡 | 8693 | 8693 | 100.00 | ||
东坡乡 | 8954 | 8954 | 100.00 |
注: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全县人口不包括居住在我县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3.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4.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 0-15岁人口为46647人,16-59岁人口为152105人。
6.文盲率是指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重。
7.城乡人口是指居住在城镇、乡村地域上的人口,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时光轴
RAG信息 | RAG类型 | 操作时间 |
---|---|---|
武定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武定县统计局武定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7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 24号)要求,我国进行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全县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的现场登记、比对复查、数据汇总等任务。现将我县人口主要数据公布如下:一、总人口及人口分布全县总人口(常住人口)为239059人。11个乡(镇)中,常住人口超过10万人的有1个,在2万人至3万人之间的有2个,在1万人至2万人之间的有6个,少于1万人的有2个。其中,人口居前3位的狮山镇、高桥镇、猫街镇合计人口占全县总人口比重为61.86%。各乡(镇)常住人口表 乡镇名称 总人口(人) 比重(%) 2020年 2010年 武定县 239059 100.00 100.00 狮山镇 101843 42.60 34.15 高桥镇 25008 10.46 12.41 猫街镇 21028 8.80 9.58 插甸镇 17627 7.37 8.35 白路镇 10725 4.49 5.20 万德镇 11085 4.64 5.37 己衣镇 10362 4.33 5.23 田心乡 12965 5.42 6.38 发窝乡 10769 4.50 4.82 环州乡 8693 3.64 3.75 东坡乡 8954 3.75 4.76 | RAG-ES | 2024-10-23 |
二、户别人口全县共有家庭户79756户,集体户1392户,家庭户人口为231689人,集体户人口为7370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90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77人减少0.87人。三、人口性别构成全县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21333人,占总人口的50.75%;女性人口为117726人,占总人口的49.25%。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3.06,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4.12下降1.06个百分点。四、人口年龄构成全县人口中,0-14岁人口为43961人,占总人口的18.39%;15-59岁人口为154791人,占总人口的64.75%;60岁及以上人口为40307人,占总人口的16.8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29572人,占总人口的12.37%。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0.64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4.88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5.52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4.49个百分点。 | RAG-ES | 2024-10-23 |
五、民族构成全县人口中,汉族人口为112027人,占总人口的46.86%;各少数民族人口为127032人,占总人口的53.14%。其中,彝族人口为69355人,占总人口的29.01%。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减少了16450人,下降12.80个百分点,占总人口的比重减少了0.38个百分点;各少数民族人口减少了16454人,下降11.47个百分点,占总人口的比重增加了0.38个百分点;彝族人口减少了12370人,下降15.14个百分点,占总人口的比重减少了1.04个百分点。六、受教育程度人口全县3岁及以上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6252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9141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82246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97025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3920人上升为6798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7464人上升为8007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1940人上升为34404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45568人下降为40586人。 | RAG-ES | 2024-1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