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项目目录联合创作 · 2006-03-17 00:00青海省地方政府规章浏览 1点赞 评论 收藏 分享 手机扫一扫分享分享 举报 评论图片表情视频评价全部评论推荐 内蒙古自治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规定内蒙古自治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规定 (2004年11月29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37号发布 根据2016年12月6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内蒙古自治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规定〉的决定》修正) 第一条 为了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规范收费行为,维护国家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天津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规定天津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规定 (1993年7月13日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3号公布并施行 根据2015年6月20日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20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 2021 年12月31日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26号《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第哈尔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监督规定哈尔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监督规定(2005年7月8日哈尔滨市人民政府令第132号发布 根据2020年6月18日《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哈尔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监督规定〉等十二部市政府规章的决定》修改) 第一条 为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行为,维护国家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河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暂行规定河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暂行规定 (1994年2月28日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9号公布 1998年4月9日河南省人民政府豫政发[1998]16号第一次修改 2011年1月5日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36号第二次修改 2018年6月27日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85号第三次修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财务管理办法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财务管理办法 (1995年4月17日粤府函〔1995〕90号公布 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的财务管理,根据《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和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省范围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包括中央驻粤单位)的财务管理江苏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监督管理办法江苏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监督管理办法 (2013年7月8日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92号发布 根据2018年5月6日省政府令第121号修订 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控制行政事业性收费,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福建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管理办法福建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管理办法 (1999年5月7日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51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加强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管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的印制、发放、购领、使用及核销行为。根据《福建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上海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暂行规定上海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暂行规定 (1989年9月2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第17号令发布,根据1997年12月1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第54号令修正并重新发布) 第一条 为了维护国家经济利益和发展社会公共事业,保障企业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加强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管理,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事业性收费收缴分离规定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事业性收费收缴分离规定 (2000年8月23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20号公布 根据2017年10月9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政府规章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支两条线”管理,规范财政分配秩序,根据《宁夏回族自治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取消和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 取消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共15项) 免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共15项)(2013年10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取消和免征 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 财综〔2012〕97号 外交部、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水利部、交通运输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总局、国务院港澳办,各省、自点赞 评论 收藏 分享 手机扫一扫分享分享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