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2005年8号)

联合创作 · 2005-01-01 00:08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家

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国办发〔2005〕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制定工作,国务院决定成立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吴 仪(国务院副总理)

副组长:徐绍史(国务院副秘书长)

    王景川(知识产权局局长)

    李东生(工商总局副局长)

    阎晓宏(版权局副局长)

    张晓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李学勇(科技部副部长)

    魏建国(商务部副部长)

成 员:沈国放(外交部部长助理)

    赵沁平(教育部副部长)

    孙来燕(国防科工委副主任)

    赵永吉(公安部副部长)

    朱志刚(财政部副部长)

    尹蔚民(人事部副部长)

    娄勤俭(信息产业部副部长)

    张宝文(农业部副部长)

    孟晓驷(文化部副部长)

    蒋作君(卫生部副部长)

    黄淑和(国资委副主任)

    刘文杰(海关总署副署长)

    王力(税务总局副局长)

    蒲长城(质检总局副局长)

    王玉庆(环保总局副局长)

    赵实(广电总局副局长)

    江泽慧(林业局党组成员)

    张敬礼(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张 勤(知识产权局副局长)

    汪永清(法制办副主任)

    李志刚(中科院秘书长)

    朱锦昌(社科院秘书长)

    杜祥琬(工程院副院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知识产权局,办公室主任由王景川同志兼任。

领导小组成员调整,由所在单位提出意见,经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领导小组组长审定。

国务院办公厅        

二○○五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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