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省级行政审批事项改革方案(第一批)

联合创作 · 2001-04-10 00:00

山东省省级行政审批事项改革方案
(第一批)

(2001年4月10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19号发布 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一、保留审批、核准、审核、备案事项

(一)山东省国家安全厅

1.审核事项2项

(1)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技术性能审核

依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国务院令第129号)

(2)涉外建设项目国家安全事项审查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安全部关于新建外国驻华领事馆和其他官方常设机构选址注意安全保密问题的报告的通知》(国办发〔1985〕22号);《山东省涉外建设项目国家安全事项审查规定》(鲁政办发〔1997〕45号)

(二)山东省民政厅

1.审批事项6项

(1)全省性、跨市地性社团(含各级基金会)及其分支机构和省管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关于做好社团基金会交接工作的通知》(银发〔1999〕325号);《基金会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18号);《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

(2)军队复员干部、退役士官、外省入伍退伍义务兵接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国发〔1999〕27号);《关于做好退役士兵和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工作的通知》(鲁政发〔1999〕5号);《关于做好军队复员干部安置工作的通知》(国安〔1993〕2号、〔1993〕政联字第1号)

(3)新建和扩建公墓

依据:《殡葬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25号)

(4)批准革命烈士

依据:《革命烈士褒扬条例》(国务院令第152号)

(5)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的迁建、改建、扩建及省级重点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的确定

依据:《关于严格执行建立纪念设施有关规定的通知》(中办发〔1996〕5号);《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管理保护办法》(民政部令第2号)

(6)县(市、区)行政区域界线的部分变更,乡、镇和不设区的市的街道办事处的设立、撤销、更名、行政区域界线变更、驻地迁移

依据:《国务院关于行政区划管理的规定》(国发〔1985〕8号);《山东省行政区划管理办法》(鲁政发〔1988〕76号)

2.核准事项4项

(1)革命伤残人员伤残评定、发证、抚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伤残抚恤管理暂行办法》(民政部令第2号)

(2)涉外收养登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

(3)省属和涉外社会福利机构的设立

依据:《涉外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民政部令第19号)

(4)新办社会福利企业资格认定

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福利企业行政监督严格检查清理假冒福利企业的通知》(民福字〔1994〕18号);《社会福利企业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发〔1988〕76号)

3.审核事项5项

(1)新建烈士纪念建筑物及申报全国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

依据:《关于严格执行建立纪念设施有关规定的通知》(中办发〔1996〕第5号);《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管理保护办法》(民政部令第2号)

(2)军用饮食供应站、供水站和军人接待站的设立

依据:《军用饮食供应站、供水站管理办法》(国函〔1989〕6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军人接待站、转运站管理工作的通知》(民安发〔1992〕13号)

(3)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变更、行政区域界线调整及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省内著名的或跨省、跨市的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

依据:《国务院关于行政区划管理的规定》(国发〔1985〕8号);《地名管理条例》(国发〔1986〕11号)

(4)以外国人名、地名和外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名称命名地名

依据:《关于我同外国结为友好的城市不以对方人名或建筑物命名的通知》(国办发〔1987〕26号)

(5)利用外资建设殡葬设施项目

依据:《殡葬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25号)

4.备案事项4项

(1)全省性、跨市性社团和省管民办非企业单位印章式样及银行帐户

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

(2)社团兴办实体

依据:《关于社会团体开展经营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民社发〔1995〕14号)

(3)市辖区的街道办事处设立、撤销、更名、迁移

依据:《山东省行政区划管理办法》(鲁政发〔1988〕76号)

(4)省直各专业部门审批的具有地名意义的台、港、站、场及地级市政府审批的地名

依据:《山东省地名管理办法》(鲁政发〔1986〕78号)

(三)山东省司法厅

1.审批事项2项

(1)律师事务所及其分所的设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2)公证机构的设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员注册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39号)

2.核准事项6项

(1)律师资格、律师专项业务资格及其执业证的颁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资格考核授予办法》(司法部令第43号)

(2)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的设立

依据:《司法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对法律咨询服务机构管理的若干规定》(〔1989〕司发办字 第117号)

(3)公证机构登记注册和公证员执业证书的颁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员注册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39号)

(4)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资格的确认登记

依据:《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60号)

(5)司法鉴定机构登记和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书颁发、注册

依据:《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62号);《司法鉴定人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63号)

(6)仲裁委员会登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3.审核事项2项

(1)监狱的设置、迁移、撤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

(2)劳教所的设立、撤并

依据:《劳动教养试行办法》(国发〔1982〕17号);《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市(地、州、盟)劳教所领导管理工作的通知》(司发通〔1997〕021号)

4.备案事项1项

基层法律服务所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依据:《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59号)

(四)山东省水利厅

1.审批事项12项

(1)取水许可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制度实施办法》(国务院令第119号)

(2)设区城市扩大供水规模

依据:《水利产业政策》(国发〔1997〕35号);《山东省水资源管理条例》

(3)大型河道规划、治理、防汛和涉及两市地以上的重大事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号);《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19号)

(4)省以上立项或涉及市(地)边界的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号);《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

(5)省管河道及跨市(地)边界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防洪工程和其他水工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

(6)大中型水利工程的大坝、堤顶、渠顶、戗台、防汛公路及泄洪、输水建筑物上的交通桥兼作公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号);《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7号);《山东省实施〈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53号)

(7)市地边界修建排水、阻水、引水、蓄水及河道整治工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19号)

(8)在洪泛区、蓄滞洪区内建设非防洪建设项目的洪水影响评价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

(9)对毗邻地区有危害的分、滞洪措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国务院令第86号)

(10)河道围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11)大中型水库大坝的兴建、改建、扩建及大修

依据:《山东省实施〈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53号)

(12)大型、重点中型水利工程设计、开工报告及竣工验收

依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93号)

2.核准事项5项

(1)骨干河道岸线的利用与建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2)省管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120号)

(3)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乙、丙级编制资格

依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

(4)乙、丙级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格认证

依据:《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资格认证管理暂行办法》(水利部水文〔1992〕4号)

(5)凿井队甲级资质

依据:《山东省水利凿井队技术资质证书和管理办法》(鲁水农字〔1991〕3号)

3.审核事项10项

(1)蓄滞洪区运用损失补偿方案

依据:《蓄滞洪区运用暂行规定》(国务院令第286号)

(2)防洪规划保留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3)大中型水利工程供水价格

依据:《水利产业政策》(国发〔1997〕35号)

(4)省管大型河道沿河城镇规划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号)

(5)省投资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

依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93号)

(6)水利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资质

依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93号)

(7)水利水电施工企业资质

依据:《建设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48号)

(8)省管河道干流及跨市(地)边界防洪规划保留区内建设与防洪无关的工矿工程设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9)向省管河流、湖泊、水库、渠道等水利工程内排污的排污口设置和扩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号);《山东省水资源管理条例》

(10)骨干河道(湖泊)内的航道整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号)

4.备案事项7项

(1)水的长期供求计划

依据:《山东省水资源管理条例》

(2)县级以上水土保持规划及方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5号)

(3)非省管河道管理范围内的有关建设项目

依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

(4)县以上防洪规划和防御风暴潮规划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

(5)县级以上流域或区域水利综合规划和专业规划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6)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

依据:《水利建设监理规定》(水建〔1996〕396号)

(7)大型及重点中型水利工程施工合同

依据:《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管理规定》(水政资〔1998〕51号)

(五)山东省农业厅

1.审批事项8项

(1)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采集、收购和出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

(2)引进国外种子(苗)检疫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检疫条例》

(3)非主要农作物种子(苗)进出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农作物种子进出口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14号)

(4)种畜禽进出口

依据:农业部《种畜禽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5)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管理办法》(农业部农发〔1996〕4号)

(6)兽药生产许可证及产品批准文号

依据:《兽药管理条例》(国发〔1987〕48号)

(7)进口兽药许可证

依据:《兽药管理条例》(国发〔1987〕48号)

(8)兽用新生物制品的区域试验

依据:《兽用新生物制品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5号)

2.核准事项7项

(1)复混肥、配方肥、精制有机肥、床土调配剂登记

依据:《肥料登记管理办法》(农业部令32号)

(2)农作物品种审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3)无公害农产品证书和标志

依据:《山东省农业环境保护条例》

(4)农业新技术推广许可证

依据:《山东省农业新技术推广条例》

(5)种畜禽场建场和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依据:国务院《种畜禽管理条例》;《山东省实施〈种畜禽管理条例〉办法》(省政府1998年8月29日发布)

(6)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批准文号

依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66号)

(7)牧草、草坪种子经营许可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3.审核事项5项

(1)农药、兽药、肥料广告审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农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16号)

(2)主要农作物种子进出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进出口农作物种子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14号)

(3)重要农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依据:国务院《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山东省农业环境保护条例》

(4)饲料免征增值税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饲料”注释加强饲料征免增值税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39号)

(5)饲料生产企业审查和饲料添加剂、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许可

依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66号)

(六)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

1.审批事项11项

(1)渔业捕捞许可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2)海洋专项渔业资源品种捕捞、收购特许证

依据:《山东省海洋专项渔业资源品种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9号)

(3)国家二级和省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捕捉、驯养繁殖、运输、经营利用许可证

依据:《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农业部1993年10月5日发布)

(4)水产苗种进出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5)建造人工鱼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农牧渔业部1987年10月20日发布)

(6)新建、改造、购置、引进捕捞渔船许可证

依据:《渔业捕捞许可证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1号)

(7)水产种苗生产许可证

依据:《水产种苗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39号)

(8)海洋倾倒废弃物许可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倾倒废弃物管理条例》(国务院1985年3月6日发布)

(9)铺设海底电缆管道

依据:《铺设海底电缆管道管理规定》(国务院令第27号);《铺设海底电缆管道管理规定实施办法》(国家海洋局令第3号)

(10)海域使用

依据:《国家海域使用管理暂行规定》(财综字〔1993〕第73号);《山东省海域使用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92号)

(11)地方级海洋自然保护区和水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国务院令第16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动植物保护区管理办法》(农业部1997年10月17日发布)

2.核准事项4项

(1)渔业船舶证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2)渔业船员证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8号)

(3)海洋海岸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4)渔用药物、饲料生产许可证

依据:《饲料产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66号)

3.审核事项13项

(1)大马力渔船及涉外渔船捕捞许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渔业捕捞许可证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1号)

(2)进出口水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

依据:《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农业部1993年10月5日发布)

(3)外国人在我省进行水生野生动物科学考察等活动

依据:《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农业部1993年10月5日发布)

(4)鱼苗、鱼种原种、良种的引进

依据:《山东省内陆渔业管理条例》

(5)大麻哈鱼加工企业资格

依据:《关于大麻哈鱼来料加工审批办法的通知》(农渔政〔1996〕4号)

(6)进出口鲨鱼翅等制成品

依据: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海关总署《关于调整〈进出口野生动物植物种商品名录〉的通知》(濒办字〔2000〕9号)

(7)渔船设计单位资格和渔船修造厂认可及玻璃钢渔船建造许可证

依据:《关于渔船设计单位实行渔船设计资格认可证书制度》(农渔检字〔1993〕第2号);《渔船修造厂认可办法》(农渔检〔1994〕2号);《关于办理玻璃钢渔船专项捕捞许可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农渔政〔1996〕30号)

(8)远洋渔业项目及远洋渔业企业资格

依据:《远洋渔业管理暂行规定》(农渔发〔1999〕7号)

(9)国际鲜销渔业船舶航线及运营资格

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国际鲜销渔业船舶管理的通知》(农渔发〔1995〕19号);《国际鲜销渔业船舶管理暂行办法》(农渔港函字〔1998〕27号)

(10)全国“菜篮子工程”定点鲜活水产品批发市场

依据:《关于印发〈全国“菜篮子工程”定点鲜活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管理办法〉的通知》(农办综字〔1996〕91号)

(11)鱼粉(饲料用)生产许可证

依据:《鱼粉(饲料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农业部1998年6月25日发布)

(12)在渔港内兴建设施,进行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及其它有碍航行安全活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8号)

(13)船舶进出渔港装运危险货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8号)

(七)山东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

1.审批事项8项

(1)外国企业及港澳台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依据:《关于审批和管理外国企业在华常驻代表机构的实施细则》(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令第3号)

(2)省属企业及限制类进口商品的加工贸易业务

依据:《加工贸易审批管理暂行办法》(外经贸管发〔1999〕314号);《加工贸易保税进口料件内销审批管理暂行办法》(外经贸管加函字〔2000〕328号)

(3)开展对外劳务合作项目

依据:《关于下放劳务项目审批权有关事宜的通知》(〔1999〕外经贸合发第333号)

(4)出口商品配额

依据:《出口商品管理暂行办法》(国发〔1992〕69号)

(5)省级审批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承包经营

依据:对外经济贸易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承包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规定》(〔1990〕外经贸法字第22号)

(6)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配额、许可证

依据:《一般商品配额进口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1993年12月22日批准);《对外经济贸易部出口商品管理暂行办法》(外经贸部令第4号)

(7)因公经贸出国(境)团组

依据:《山东省委省政府关于调整因公出国审批权限严格出国审批管理的通知》(鲁普发〔1994〕6号)

(8)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合并与分立的规定》(〔1999〕外经贸法发第395号)

2.核准事项9项

(1)援外出国人员

依据:《国务院关于〈援外出国人员选审办法〉的批复》(国函〔1992〕157号)

(2)外国人来华签证通知(邀请函)

依据:《关于改进签证通知办法简化签证手续的通知》(外发〔1999〕15号)

(3)外派劳务(研修生)培训合格证

依据:《外派劳务人员培训工作管理规定》(外经贸部〔1996〕外经贸合发第101号)

(4)进出口企业更名

依据:《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各经济特区外经贸主管部门办理进出口企业更名等事项的通知》(〔1998〕外经贸政发字874号)

(5)境外企业常驻人员出国手续

依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境外企业进行清理整顿和加强管理的通知》(鲁政办发〔1998〕5号)

(6)重要工业品进口登记证明

依据:《关于下达2000年计划配额管理重要工业品进口计划的通知》(国经贸贸易〔2000〕620号)

(7)外商投资的产品出口企业和技术先进企业

依据:《关于确认和考核外商投资的产品出口企业和技术先进企业的实施办法》(〔1996〕外经贸资发第822号)

(8)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

依据:《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的暂行规定》(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2000年第6号)

(9)技术引进和设备进口合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引进合同管理条例》(国务院1985年5月24日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引进合同管理条例施行细则》(外经贸部1988年1月20日发布);《技术引进和设备进口贸易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外经贸技发〔1996〕第201号)

3.审核事项19项

(1)外贸流通企业、私营生产企业和科研院所进出口权

依据:《关于核定外贸流通公司总量等有关问题的通知》(〔2000〕外经贸政审函字212号);《关于调整企业申请进出口经营权的资格条件及加强后期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1999〕外经贸政审函字948号);《关于加快赋予商业、物资企业进出口经营权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经贸贸易〔1999〕215号)

(2)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设立及相关事项的变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外经贸部令第5号)

(3)举办对外招商、经济技术展览等经贸洽谈活动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在我国境内举办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加强管理的通知》(国办发〔1997〕25号);《关于出国(境)举办招商和办展等经贸活动的管理办法》(〔1995〕外经贸政发第481号)

(4)设立境外贸易公司和代表处

依据:《关于设立境外贸易公司和贸易代表处的暂行规定》(〔1997〕外经贸政发第230号)

(5)境外投资项目、境外加工贸易项目

依据:《国务院批转国家计委关于加强海外投资项目管理意见的通知》(国发〔1991〕第13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外经贸部、国家经贸委、财政部关于鼓励企业开展境外带料加工装配业务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9〕17号)

(6)省内企业承办援外合资合作项目

依据:《关于印发〈援外合资合作项目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1999〕外经贸援发第294号)

(7)政府贴息优惠贷款援外项目

依据:《国务院关于改革援外工作有关问题的批复》(国函〔1995〕48号)

(8)出口企业使用中央贸易发展基金项目

依据:《中央对外贸易发展基金有偿使用管理办法(试行)》(〔1996〕外经贸计财发第814号)

(9)设立省级经济开发区

依据:《国务院关于严格审批和认真清理各类开发区的通知》(国发〔1993〕33号)

(10)与未建交国家、港澳台地区对外劳务合作项目

依据:《关于下放劳务项目审批权有关事宜的通知》(〔1999〕外经贸合发第333号)

(11)外派劳务培训中心的设立

依据:《外派劳务人员培训工作管理规定》(〔1996〕外经贸合发第101号)

(12)对外承包劳务经营权

依据:《关于调整企业申请对外承包劳务经营权的资格条件及加强后期管理等问题的通知》(〔1999〕外经贸政审函字第748号)

(13)国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经营许可证年审

依据:《国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1998〕外经贸合发第488号)

(14)涉及进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外商投资项目进出口许可立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及其实施条例

(15)需要国家综合平衡和限额以上的以及其他需要外经贸部审批的外商投资项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

(16)由外经贸部批准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的修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

(17)省属外经贸企业国有资产产权变动

依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授权省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等部门和机构对国有企业财产的经营管理实施监督的通知》(鲁政发〔1996〕97号);《山东省实施〈国有企业财产监督管理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57号)

(18)使用省级外经贸发展基金

依据:《关于印发〈省级对外经济贸易发展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外字〔1999〕61号)

(19)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公司派遣临时出国(境)人员审批权和外国经贸人员来华邀请权

依据:《关于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的公司派遣临时出国(境)人员和邀请外国经贸人员来华的审批办法》(国外办字〔1997〕12号)

(八)山东省卫生厅

1.审批事项5项

(1)医疗机构(500张床位以上综合医院,200张床位以上专科医院、中医医院等)的设置、登记、变更

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49号);《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1994年8月29日卫生部发布)

(2)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防护许可证

依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4号)

(3)消毒药械和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卫生许可证

依据:《消毒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22号)

(4)血站、单采血浆站的设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5)职业病诊断机构的认定

依据:《山东省职业病防治条例》

2.核准事项3项

(1)从事预防性健康检查、健康产品检验、新化学品毒性鉴定机构的资质认证

依据:《预防性健康检查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41号);卫生部《健康相关产品检验机构认定与管理办法》(卫法监法〔2000〕第11号);《山东省职业病防治条例》

(2)医师、护士资格的认定和执业注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1993年3月26日卫生部发布)

(3)产前诊断、遗传病诊断、涉外婚检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认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卫生部《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卫妇发〔1995〕第7号)

3.审核事项9项

(1)保健食品初审

依据:《保健食品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46号)

(2)脐血库设置

依据:卫生部《脐带血造血干细胞库管理办法》(卫科教发〔1999〕第247号)

(3)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应用

依据:《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应用管理暂行办法》(卫生部令第43号)

(4)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的设置

依据:《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卫生部、外经贸部令第11号)

(5)化妆品生产卫生许可证

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国务院1989年批准)

(6)医疗、食品广告审查

依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国家工商局、卫生部令第16号);《食品广告管理办法》(国家工商局、卫生部令第15号)

(7)涉及饮用水产品卫生安全许可证

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卫生部、建设部令第53号)

(8)省管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保健食品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46号)

(9)碘盐生产加工企业卫生许可证

依据:《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63号)

4.备案事项1项

婚前健康检查机构

依据:《山东省婚前健康检查管理办法》(鲁政发〔1993〕145号)

(九)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1.审批事项3项

(1)纳税人申请减税、免税和延期缴纳税款及其他相关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关于加强延期缴纳税款审批管理的通知》(国税发〔1998〕98号)

(2)总机构向分支机构或所属企业提取管理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123号)

(3)指定发票承印企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税发〔1993〕157号)

2.核准事项3项

(1)纳税人税务变更、注销、登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2)确定纳税人申报、纳税方式及纳税期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3)个体工商户固定资产因特殊原因缩短折旧年限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试行)》(国税发〔1997〕43号)

3.审核事项1项

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转让技术营业税减免

依据:《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3号)

(十)山东省环保局

1.审批事项6项

(1)地表水及地下水放射性同位素试验

依据:《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国家环保局令第44号)

(2)放射性和电磁辐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及放射性污染物件、材料回收利用

依据:《放射环境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局令第3号);《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局令第18号)

(3)排污许可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

(4)危险固体废物的经营和转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5)省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35号)

(6)省控重点企业需要长期停运或更新、拆除污染治理设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核准事项2项

(1)省级环保产品认定

依据:《环境保护产品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环保局环科〔1997〕251号)

(2)汽车及发动机产品排放情况监督检测机构资格认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关于发布〈汽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家环保局等六部门〔1990〕环管字359号)

3.审核事项7项

(1)环境工程设计证书

依据:《环境工程设计证书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局令第15号)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格证书

依据:国家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证书管理办法》

(3)废物进口

依据:《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国发〔1996〕31号);外贸部、海关总署、国家工商局、国家商检局《关于颁布〈废物进口环境保护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国家环境保护局环控〔1996〕204号)

(4)“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

依据:《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局环科〔1997〕251号)

(5)环境保护设施运营资质认可

依据:国家环保局《环境保护设施运营资质认可管理办法》

(6)国家重点环境保护实用技术推广项目

依据:《国家重点环境保护实用技术推广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局令第4号)

(7)国家级、省级生态示范区、自然保护区的建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关于开展全国生态示范区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家环境保护局环然〔1995〕444号)

(十一)山东省统计局

1.审批事项2项

(1)跨部门统计调查项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实施细则;《山东省统计管理条例》

(2)涉外社会调查活动资格及调整项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实施细则

2.核准事项2项

(1)统计人员资格认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山东省统计管理条例》

(2)统计基本单位登记

依据:《山东省统计管理条例》

3.备案事项1项

部门系统内调查项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实施细则、《山东省统计管理条例》

(十二)山东省新闻出版局

1.审批事项6项

(1)报纸、期刊、图书、电子出版物发行(批发)许可证

依据:《出版物市场管理暂行规定》(新闻出版署新出〔1999〕1278号);《电子出版物管理规定》(新闻出版署令第11号)

(2)出版物印刷企业和批发市场的设立

依据:《印刷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12号);《出版物批发市场管理暂行办法》(新闻出版署新出发〔2000〕967号)

(3)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出版和内部资料性音像电子出版物复制

依据:《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新闻出版署令第10号);《电子出版物管理规定》(新闻出版署令第11号)

(4)境外出版物的承印

依据:《印刷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12号)

(5)报纸、期刊的变更

依据:《报纸管理暂行规定》(新闻出版署〔1990〕新出报字1534号);《期刊管理暂行规定》(新闻出版署〔1988〕新出期字第1359号)

(6)报社记者站的设立、变更登记

依据:《报社记者站管理暂行办法》(新闻出版署〔1992〕新出报字第257号)

2.核准事项5项

(1)作品自愿登记

依据:《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国家版权局国权〔1994〕78号);《山东省著作权保护条例》

(2)出版外国图书、复制境外音像制品委托合同登记

依据:《关于对出版外国图书进行合同登记的通知》(国家版权局国权〔1995〕1号);《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65号);《关于对复制境外音像制品委托合同进行登记的通知》(国家版权局国权〔1994〕59号)

(3)跨省印制出版物

依据:《出版物印刷管理规定》(新闻出版署令第9号)

(4)图书、期刊印制

依据:《出版物印刷管理规定》(新闻出版署令第9号)

(5)新闻单位记者证

依据:《关于全国统一换发记者证的通知》(新闻出版署新出报〔1998〕404号)

3.审核事项5项

(1)音像和电子出版物的出版、复制和进口单位的设立

依据:《出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10号);《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65号);《电子出版物管理规定》(新闻出版署令第11号);《音像制品进口管理办法》(新闻出版署令第5号)

(2)图书、报纸、期刊出版单位的设立

依据:《出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10号);《报纸管理暂行规定》(新闻出版署〔1990〕新出报字第1534号);《期刊管理暂行规定》(新闻出版署〔1988〕新出期字第1359号)

(3)出版物全国性连锁销售组织的设立

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版物发行管理的通知》(新闻出版署新出发〔2000〕966号)

(4)出版物总发行

依据:《出版物市场管理暂行规定》(新闻出版署新出〔1999〕1278号)

(5)中外合资、合作出版物印刷企业和零售单位的设立

依据:《出版物印刷管理规定》(新闻出版署令第9号);《出版物市场管理暂行规定》(新闻出版署新出〔1999〕1278号)

4.备案事项1项

网上书店的设立

依据:《出版物市场管理暂行规定》(新闻出版署新出〔1999〕1278号)

(十三)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1.审批事项9项

(1)计量器具新产品的型式批准、样机试验、定型鉴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计量器具新产品管理办法》(量局法字〔1987〕第231号)

(2)计量检定机构、样机试验机构的授权

依据:《计量授权管理办法》(国家技术监督局令第4号);《计量器具新产品管理办法》(量局法字〔1987〕第231号)

(3)最高计量标准及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的设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1987年1月19日国务院批准)

(4)地方标准制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3号)

(5)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计量认证、认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6)锅炉(常压热水锅炉)、压力容器的定型设计和制造及其安全附件制造许可

依据:《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国发〔1982〕22号);《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令第11号)

(7)特种设备(电梯、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客运索道、游艺机和游乐设施、防爆电气设备)的制造、安装、维修、改造与监督检验机构资格认可

依据:《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令第13号)

(8)锅炉、压力容器(气瓶)检验机构资格

依据:《劳动部门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机构资格认可规则》(劳国字〔1991〕1号)

(9)计量器具制造许可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关于制造、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监督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质技监局量发〔1999〕108号)

2.核准事项11项

(1)组织机构代码登记

依据:《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代码管理办法》(技监局发〔1993〕14号)

(2)锅炉、压力容器安装施工单位许可证

依据:《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国发〔1982〕22号)

(3)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单位安全注册和安装企业许可

依据:《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劳部发〔1996〕140号)

(4)锅炉水处理设备、药剂和树脂生产单位注册登记

依据:《锅炉水处理监督管理规则》(质技监局锅发〔1999〕217号)

(5)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资格证

依据:《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资格考核规则》(质技监锅发〔1999〕222号);《锅炉压力容器无损检测人员资格考核规则》(劳人锅〔1993〕441号)

(6)锅炉、压力容器焊工、司炉工、水处理操作人员、无损检测人员资格及液化气体罐车驾驶员和押运员资格

依据:《锅炉压力容器焊工考试规则》(劳人锅〔1988〕1号);《液化气体汽车罐车安全监察规程》(劳部发〔1994〕262号)

(7)进口计量器具售前检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计量器具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1989年10月11日批准)

(8)进出口锅炉压力容器检验证书

依据:《进出口锅炉压力容器监督管理办法》(劳人锅〔1985〕4号)

(9)免检产品认定

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国发〔1999〕24号)

(10)压力容器设计单位资格

依据:《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国发〔1982〕22号)

(11)气瓶充装单位注册登记

依据:《气瓶安全监察规程》(劳锅字〔1989〕12号)

3.审核事项1项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依据:《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国发〔1984〕54号)

4.备案事项7项

(1)进口机电产品标准化

依据:《进口机电产品标准化管理办法》(技监局标发〔1998〕65号)

(2)企业产品标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3号)

(3)进口锅炉、压力容器合约

依据:《关于进口锅炉压力容器检验工作中有关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7〕171号)

(4)质量认证咨询机构

依据:《质量认证咨询机构管理办法》(技监局认函〔1995〕214号)

(5)企业质量体系内部审核员注册

依据:《质量体系内部审核员注册管理办法》(技监局认函〔1999〕321号)

(6)重要商品标准化审查

依据:《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办法》

(7)压力管道设计单位

依据:《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劳部发〔1996〕140号)

(十四)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1.审批事项6项

(1)药品生产、批发企业(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许可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2)特殊药品(麻醉、毒性、放射性、精神药品)生产、经营、购用许可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3)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4)医疗器械临床试用、验证及生产、经营许可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6号)

(5)药品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

依据:《药品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及监督管理办法》(国药管〔2000〕306号)

(6)已有国家药品标准的药用辅料生产

依据:《仿制药品审批办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5号)

2.核准事项6项

(1)生产药品包装用材料、容器注册证书

依据:《药品包装用材料、容器管理办法(暂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1号)

(2)执业药师注册

依据:《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9〕34号)

(3)非处方药品登记

依据:《关于对第一批〈国家非处方药目录〉药品进行审核登记工作的通知》(国药管安〔1999〕425号)

(4)药品批准文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办法》

(5)药品包装、标签及药品、医疗器械使用说明书

依据:《药品包装、标签和使用说明书管理规定(暂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3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6号)

(6)出口药品销售证明

依据:《关于加强出口药品及原敷料产品质量标准监督管理的通知》(药管安〔1999〕106号);《关于对“关于出口中药实行凭企业证照放行办法的通知”的补充通知》(药管安〔1999〕30号)

3.审核事项7项

(1)仿制药品的试制和生产

依据:《仿制药品审批办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5号)

(2)新药(新生物制品)临床研究和生产

依据:《新药审批办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号);《新生物制品审批办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3号)

(3)中药保护品种

依据:《中药品种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106号)

(4)新药技术转让

依据:《新药保护和技术转让的规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4号)

(5)药品生产企业GMP、经营企业GSP认证

依据:《药品GMP认证管理办法》(国药管安〔1999〕105号);《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管理办法(施行)》(国药管市〔2000〕527号)

(6)药品异地生产和委托加工

依据:《关于药品异地生产和委托加工有关规定的通知》(国药管办〔1999〕300号)

(7)药品、医疗器械产品广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6号)

4.备案事项2项

(1)药品研究机构登记

依据:《药品研究机构登记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国药管安〔1999〕324号)

(2)使用进口药品包装用材料、容器

依据:《药品包装用材料、容器管理办法(暂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1号)

(十五)山东省旅游局

1.审批事项2项

(1)省属国内旅行社的设立

依据:《旅行社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05号)

(2)省级旅游度假区的设立

依据:《山东省旅游管理条例》

2.核准事项4项

(1)旅游区(点)质量等级(AA、A级)的划分与评定

依据:《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

(2)四星级(预备四星级)旅游涉外饭店的评定

依据:《旅游涉外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关于进一步加快饭店星级评定工作的通知》(国家旅游局旅发〔2000〕023号)

(3)省级旅游行业岗位培训定点单位

依据:《旅游行业岗位培训定点单位管理暂行办法》(国家旅游局旅人教发〔1997〕088号)

(4)旅行社、景区(景点)导游资格证书及旅行社经理资格证书

依据:《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63号);《旅行社经理资格认证管理规定》(国家旅游局旅人教发〔2000〕37号)

3.审核事项3项

(1)新建、改建和扩建重点旅游景区(景点)项目

依据:《山东省旅游管理条例》

(2)旅行社申报外国旅游团(组)旅游入境签证

依据:《旅行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国家旅游局令第5号);《关于由国家和省级旅游局统一核发国外旅游团(组)来华签证问题的通知》(国家旅游局旅外字〔1998〕第179号)

(3)全国旅游商品定点生产企业

依据:《关于发展旅游商品生产和销售问题的批复》(国函〔1992〕171号)

4.备案事项1项

涉外旅游汽车公司(车队)定点

依据:《涉外旅游汽车(车队)定点管理办法》(国家旅游局旅综发〔1996〕12号)

(十六)山东省粮食局

1.审批事项2项

(1)国家粮油仓库设施的报废和拆除

依据:《国家粮油仓库仓储设施管理试行办法》(原商业部〔1992〕商储字第211号)

(2)军粮供应站的设立

依据:《全国粮食系统军粮供应站资格审核认定暂行办法》(国粮〔1999〕224号)

2.核准事项1项

粮食加工企业粮食收购资格认定

依据:《关于贯彻国发〔1999〕11号文件进一步完善粮食流通体制政策措施的通知》(鲁政发〔1999〕75号)

3.审核事项1项

军粮差价补贴

依据:《关于深化军粮体制改革的通知》(国发〔1996〕50号)

(十七)山东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1.审批事项5项

(1)因公临时出国、赴港澳人员

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关于全国外事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发〔2000〕17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调整派遣临时出国人员和邀请外国人员来华审批权限的办法〉的通知》(中办发〔1992〕11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地方外事工作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办发〔1996〕8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澳门回归后内地人员因公往来香港、澳门所持证件及因公赴澳门审批办法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厅字〔1999〕15号)

(2)邀请外国人来我省

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关于全国外事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发〔2000〕17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调整派遣临时出国人员和邀请外国人员来华审批权限的办法〉的通知》(中办发〔1992〕11号);《关于改进签证通知办法简化签证手续的通知》(外交部外发〔1999〕15号)

(3)外国记者来我省采访

依据:《外国记者和外国常驻新闻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7号);《外交部关于外国记者短期来访事宜的通知》(外交部外发〔1992〕7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来我省采访外国记者管理工作的内部规定的通知》(鲁政办发〔1992〕44号)

(4)与国外友城间缔结基层单位友好关系

依据:《关于转发全国友协〈友好城市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外交部外发〔1993〕19号)

(5)社会科学研究接受境外基金会资助

依据:《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对社会科学研究单位、团体和个人接受境外基金会资助管理的通知》(厅字〔1997〕5号)

2.核准事项5项

(1)因公护照的颁发、延期及加页、加注

依据:《关于地方发照机关因公护照颁发和管理的暂行规定》(外交部外发〔1999〕22号)

(2)因公往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通行证的颁发、签注

依据:《关于签发〈因公往来香港特别行政区通行证〉及赴港签注细则的通知》(〔1999〕港办政字第7424号)

(3)持因公护照人员在国外申请换领因私护照

依据:《关于办理持因公护照人员在国外申请换领因私普通护照的暂行办法》(外交部外发〔1999〕7号)

(4)因公出国人员途经香港证明

依据:《关于启用〈途径香港证明〉的通知》(外交部领三函〔1997〕39号)

(5)办理驻华使馆领事认证依据:《领事认证接案程序及有关规定》(外交部领八函〔2000〕21号)

3.审核事项2项

(1)授予外国人荣誉称号

依据:《关于授予外国友人荣誉称号的暂行规定》(〔1990〕友办第1968号)

(2)在我省举办国际会议

依据:《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从严控制在我省举办国际会议的通知》(厅字〔1997〕3号)

4.备案事项3项

(1)因公护照(通行证)遗失

依据:《关于地方发照机关因公护照颁发和管理的暂行规定》(外交部外发〔1999〕22号)

(2)因公出国人员出走滞留不归

依据:《关于办理持因公护照人员在国外申请换领因私普通护照的暂行办法》(外交部外发〔1999〕7号)

(3)内地人士加入香港特别行政区民间团体和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宗教组织举办活动和合作

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关于处理内地与香港民间交往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厅字〔1999〕9号)

(十八)山东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1.审批事项2项

(1)海外华侨、华人及港澳同胞捐赠

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华侨和港澳同胞捐赠进口物资管理的通知》(国发〔1982〕110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华侨、港澳同胞捐赠和经贸活动中外商赠送国家限制进口的机电产品管理的补充通知》(国发〔1986〕10号)

(2)华侨、港澳同胞回我省定居

依据:《国务院批转国务院港澳办公室、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关于对港澳同胞回内地定居及在内地眷属的管理工作分工问题的请示的通知》(国发〔1984〕181号)

(十九)山东省保密局

1.审批事项4项

(1)向境外组织或国内外商提供社会调查资料

依据:《关于做好涉外社会调查活动审批和保密审查配合工作的通知》(国保发〔1994〕6号)

(2)携带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出境

依据:《关于禁止邮寄或非法携运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出境的规定》(国保发〔1994〕17号)

(3)印刷、复制国家秘密载体的定点

依据:《印刷、复制等行业复制国家秘密载体暂行管理办法》(国保〔1990〕83号)

(4)涉及国家秘密的通信、办公自动化和计算机信息系统建设

依据:《涉及国家秘密的通信、办公自动化和计算机信息系统审批暂行办法》(中保办发〔1998〕6号)

二、取消审批、核准、备案事项

(一)山东省民政厅

1.审批事项5项

(1)省级救灾扶贫周转金

(2)国家级、省级社区服务示范城区

(3)乡镇敬老院等级

(4)民政通用车辆专用指标

(5)伤残军人假肢用品收费价格

(二)山东省司法厅

1.核准事项2项

(1)直属律师事务所实习人员工作证的颁发

(2)跨市地、跨省市营销活动申办公证

2.备案事项1项

申领律师执业证人员实习

(三)山东省农业厅

1.审批事项10项

(1)农村机械维修点等级审定

(2)县(市、区)农村合作基金会联合会发证

(3)粮棉大县贷款贴息

(4)利用世行贷款加强灌溉农业二期项目

(5)种子管理员证章

(6)农药分装登记

(7)农机推广员证

(8)饲料准产证

(9)草地使用权

(10)(地方)商品瘦肉型猪基地建设

2.核准事项6项

(1)农村集体资产评估机构资格证

(2)农村集体资产评估人员资格证

(3)乡村两级办学经费乡统筹费所占比例审核

(4)高、中等农业院校招生计划和中等农校专业设置

(5)市地农业资源及自然环境综合评价报告

(6)地方副食品风险基金

(四)山东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

1.审批事项15项

(1)进出口总体计划

(2)出口收汇计划

(3)出口退货、出口理赔、非正常支付佣金、折扣

(4)特殊贸易方式进出口商品

(5)外商投资企业在国内设立分支机构

(6)外省市从我省选派劳务人员

(7)联合国妇女经济开发循环基金

(8)省地方出口工业品生产专项贷款

(9)直属外经贸企业招工及劳动工资

(10)出口收汇核销

(11)纺织品被动配额

(12)全省外贸系统技术改造和科技开发

(13)公有制生产企业、科研院所及高新技术企业、大型工业企业进出口权(改为备案)

(14)出口额在10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到非敏感、非热点国家和地区设立贸易公司和代表处(改为备案)

(15)3000万美元以下鼓励类、允许类外商投资企业、台港澳侨投资企业设立及合同、章程变更(改为备案)

(五)山东省卫生厅

1.审批事项4项

(1)卫生用杀虫药剂生产卫生许可证

(2)医院信息系统软件评审

(3)市地区域卫生规划

(4)碘缺乏地区划定

(六)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1.审批事项1项

军队系统军以上单位附设的服务性单位省级营业税减免

(七)山东省统计局

1.审批事项1项

民间统计调查组织资格认定和民间统计调查项目

2.核准事项2项

(1)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开工、竣工统计登记

(2)大中型工业企业规模的变化

(八)山东省新闻出版局

1.审批事项1项

图书、音像、电子出版物出版选题计划(改为备案)

(九)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1.审批事项5项

(1)防伪技术产品生产资格证

(2)工业企业计量定级、升级合格证

(3)计量监督员证

(4)质量监督员证

(5)山东省优质产品审定

(十)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1.审批事项10项

(1)药品生产企业合格证

(2)药品批发、零售企业合格证

(3)外地医药企业驻鲁办事机构资质审查

(4)外商投资药品企业开办初审

(5)药品产品定点

(6)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定点

(7)药品包装用材料、容器生产企业许可证

(8)直属企业公司制或股份制改造

(9)药械科技成果评审

(10)药品生产企业新建、改建、扩建车间立项(改为备案)

(十一)山东省旅游局

1.审批事项2项

(1)国内旅行社(市级)的设立(改为备案)

(2)三星级(预备三星级)及其以下星级饭店的设立(改为备案)

(十二)山东省粮食局

1.审批事项3项

(1)粮办工业技术改造项目初步设计

(2)国家储备粮油轮换

(3)中型粮食非工业企业认证

2.核准事项2项

(1)粮办工业技改项目建议书

(2)划分大型粮食非工业企业

三、下放审批、核准事项

(一)山东省民政厅

1.审批事项5项

(1)涉外婚姻登记

(2)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调整离退休费

(3)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调整护理费

(4)殡仪馆搬迁(改为备案)

(5)婚姻介绍机构的设立

(二)山东省司法厅

1.核准事项1项

承办境外继承、收养公证业务

(三)山东省水利厅

1.审批事项7项

(1)在河道、湖泊、水库大坝管理范围内从事危及工程安全的活动

(2)填堵或者废除城市原有河道、沟汊

(3)采伐护堤护岸林木

(4)在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鱼塘等工程设施

(5)在灌区工程保护范围内从事打井、钻探、爆破等有可能危害工程安全的活动

(6)在灌区工程保护范围内兴建跨渠、临渠、穿渠等工程

(7)渠堤、输水建筑物上的交通桥兼作公路

(四)山东省农业厅

1.核准事项3项

(1)兴建大型农村能源工程及技术方案

(2)动物防疫合格证

(3)动物诊疗许可证

(五)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

1.审批事项1项

水域、滩涂养殖证

(六)山东省卫生厅

1.审批事项1项

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证

(七)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1.审批事项1项

开采石油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井的原油免征资源税

(八)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1.审批事项4项

(1)锅炉安装设计方案审查

(2)锅炉、压力容器修理改造方案

(3)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

(4)特种设备安装、维修、保养操作人员证

2.核准事项2项

(1)锅炉水处理检测单位资格

(2)锅炉化学清洗资格许可

(九)山东省粮食局

1.核准事项1项

粮食批发企业经营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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