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 会令(2020年第23号) 交通运输部 商务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废止《外商投资民用航空业规定》及其6个补充 规定的决定(2021年9号)联合创作 · 2021-01-01 00:09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浏览 2点赞 评论 收藏 分享 手机扫一扫分享分享 举报 评论图片表情视频评价全部评论推荐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6 年第53号) 《外商投资民用航空业规定》的补充规定(四)(2016年27号)2016 年 第 53 号 《〈外商投资民用航空业规定〉的补充规定(四)》已于2016年3月11日经第5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5月27日起施行。 交通运输部部长 杨传堂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6 年第54号) 《外商投资民用航空业规定》的补充规定(五)(2016年27号)2016 年 第 54 号 《〈外商投资民用航空业规定〉的补充规定(五)》已于2016年3月11日经第5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5月27日起施行。 交通运输部部长 杨传堂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7 年第6号) 《外商投资民用航空业规定》的补充规定(六)(2017年24号)2017 年 第 6 号 《〈外商投资民用航空业规定〉的补充规定(六)》已于2016年11月21日经第26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 交通运输部部长 李小鹏 商 务 部 部 长 钟 山 发展改革委主任 何立峰 2017年4月1日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 会令(第189号) 《外商投资民用航空业规定》的补充规定(三)(2008年21号)第 189 号 《〈外商投资民用航空业规定〉的补充规定(三)》已经2007年8月31日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局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二〇〇七年十月十二日 《外商投资民用航空业规定》的补充规定(三) 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2018年第28号) 交通运输部 商务部关于废止《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管理规定》的决定(2019年5号)2018 年 第 28 号 《关于废止〈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管理规定〉的决定》已于2018年10月25日经交通运输部第17次部务会议通过,并经商务部同意,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交通运输部部长 李小鹏 商 务 部 部 长 钟 山 2018年11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2019年第13号) 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关于废止2件规章的决定(2019年24号)2019 年 第 13 号 《关于废止2件规章的决定》已于2019年5月6日经交通运输部第9次部务会议通过,并经商务部同意,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交通运输部部长 李小鹏 商 务 部 部 长 钟 山 2019年5月25日 交通运输部中国民用航空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令(第205号) 《外商投资民用航空业规定》的补充规定(四)(2011年15号)第 205 号 《〈外商投资民用航空业规定〉的补充规定(四)》(CCAR-201LR-R4)已经2010年11月22日中国民用航空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商务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核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民 航 局 局 长 李家祥 商 务 部 部 长 陈德铭中国民用航空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令(第206号) 《外商投资民用航空业规定》的补充规定(五)(2011年15号)第 206 号 《〈外商投资民用航空业规定〉的补充规定(五)》(CCAR-201LR-R5)已经2010年11月22日中国民用航空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商务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核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民 航 局 局 长 李家祥 商 务 部 部 长 陈德铭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9号)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外派管理规定》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外派管理规定(2021年3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20号) 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2021年32号)点赞 评论 收藏 分享 手机扫一扫分享分享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