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三首

轻识古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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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5 16:04

叙三首

?篇叙

虽有天下甚多之物,茍有以待之,无不各获其处也。多而至于失其处者,非多罪也。无以待之,则十百而乱;有以待之,则千万若一。今夫字书之于天下,可以为多矣。然而从其有声也,而待之以集韵,天下之字以声相从者,无不得也。从其有刑也,而待之以?篇,天下之字以形相从者,无不得也。既已尽之以其声矣,而又究之以其形,而字书之变曲尽。盖天圣中,诸儒始受诏为集韵,书成,以为有形存而声亡者,未可以责得于集韵也,于是又诏为?篇,凡受诏若干年而后成。夫天下之物,其多而至比于字书者,未始有也。然而多不获其处,岂其无以待之。昔周公之为政,登龟取 攻枭去蛙之说,无不备具。而孔子之论礼,至于千万而一有者,皆预为之说。夫此将以应天下之无穷,故待天下之物,使皆有处,如待字书,则物无足治者。凡为?篇,以说文为本,而其例有八:一曰摫同部,而呐㕯异部。凡同意而异形者,皆两见也。二曰天一在年,一在真。凡同意而异声者,皆一见也。三曰叟之在草, 之在于。凡古意之不可知者,皆从其故也。四曰雰,古乞类也,而今附雨。䪩,古口?也,而今附音。凡变古而有异义者,皆从今也。五曰壸之在口,无之在林。凡变古而失其真者,皆从古也。六曰一先之附天,一生之附人。凡字之后出而无据者,皆不得特见也。亡曰:王之为玉,朋之为朋。凡字之失故而遂然者,皆明其由也。八曰邑之加,品白之加。 凡集韵之所遗者,皆载于今书也。惟此八者,以求其详,可得而见也。凡十四篇,目录一篇,文若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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