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靣第十八

轻识古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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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4 14:27

南靣第十八

人主之过在己,任在臣矣,又必反与其所不任者备之。此其说必与其所任者为雠,而主反制于其所不任者。今所与备人者,且曩之所备也。人主不能明法而以制大臣之威,无道得小人之信矣。人主释法而以臣备臣,则相爱者比周而相誉,相憎者朋党而相非。非誉交争,则主惑乱矣。人臣者非名誉请谒无以进取,非背法专制无以为威,非假于忠信无以不禁。三者,惽主坏法之资也。人主使人臣,虽有智能,不得背法而专制;虽有贤行,不得逾功而先劳;虽有忠信,不得释法而不禁。此之谓明法。

人主有诱于事者,有壅于言者,二者不可不察也。人臣易言事者,少索资,以事诬主,主诱而不察,因而多之,则是臣反以事制主也。如是者谓之诱,诱于事者困于患。其进言少,其退费多,虽有功,其进言不信,不信者有罪,事有功者必赏,则群臣莫敢饰言以惽主。主道者,使人臣前言不复于后,后言不复于前,事虽有功,必伏其罪,谓之任下。

人臣为主设事而恐其非也,则先出说设言曰:议是事者,妬事者也。人主藏是言,不更听群臣,群臣畏是言,不敢议事。二势者用,则忠臣不听,而誉臣独任。如是者,谓之壅于言,壅于言者制于臣矣。主道者使人臣必有言之责,又有不言之责。言无端,未辩无所验者,此言之责也。以不言避责持重位者,此不言之责也。人主使人臣言者必知其端以责其实,不言者必问其取舍,以为之责,则人臣莫敢妄言矣,又不敢黙然矣。言黙则皆有责也。

人主欲为事,不通其端未而以明其欲,有为之者,其为不得利,必以害反。知此者,任理去欲,举事有道,计其入多其出少者,可为也。惑主不然,计其入,不计其出,出虽倍其入,不知其害,则是名得而实亡。如是者,功小而善大矣。凡功者,其入多,其出少,乃可谓功。今大费无罪,而少得为功,则人臣出大费而成小功,小功成而主亦有害。

不知治者必曰无变古,毋易常。变与不变,圣人不听,正治而已。然则古之无变,常之毋易,在常古之可与不可。伊尹毋变殷,太公毋变周,则汤、武不王矣。管仲毋易齐,郭偃毋更?,则桓、文不霸矣。凡人难变古者,惮易民之安也。夫不变古者,袭乱之迹;适民心者,恣奸之行也。民愚而不知乱,上懦而不能更,是治之失也。人主者明能知治,严必行之,故虽拂于民心,立其治说,在商君之内外,而铁殳重盾而豫戒也。故郭偃之始治也,文公有官卒;管仲始治也,桓公有武车。戒民之备也。是以遇赣、窳墯之民,苦小费而忘大利也。故夤虎受阿谤而?小变而失长便,故邹贾非载旅狎。习于乱而容于治,故郑人不能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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