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母陈孺人六十寿序

轻识古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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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7 14:26

伍母陈孺人六十寿序

自余来江宁,伍生光瑜从余游四年矣。时为余述其母氏之贤曰:昔光瑜先考为人慈仁乐善,而艰于子。适母杨孺人贤明而好义,急缓带之思,乃得生母陈孺人来归,生子瑛及光瑜。光瑜甫生而孤。是时举家所以为生计者,皆托于人手。主人骤丧,或乃乗势危而欲攘之。两孺人处悲哀之中,内抚幼弱,外御强侮,僃尝困难,而后得保其家。二子既长,虽慈爱之甚,而教督必严,以至于有孙也,则抚之亦如是。于是者数十年,而杨孺人弃世。陈孺人之事女君也常严,未尝一日懈于礼。侍其疾也,未尝须臾离于侧。及其亾也,悲哀至久而不能自胜。其持家教子妇及施德亲族也,一皆率循杨孺人之旧法而不敢怠。当先君始没,杨孺人年三十余,陈孺人二十余。 国家之制,三十岁以下守节者得旌典,逾三十则否。光瑜将为母请旌,孺人闻之,凄然曰:吾与杨孺人共守数十年,目见女君之懃苦立义至矣。今者使 国恩独加于吾,而杨孺人不与,则吾不忍也,必不可。光瑜又请曰:甲寅之岁春正月五日,实吾母陈孺人六十初度。光瑜既不敢违母命,而请旌于 朝,愿先生赐之言,以光于室。余闻而叹曰:两孺人者之秉义,则皆美矣,而陈孺人让善之意,何其厚也。易曰:谦尊而光。今世相矜以名,虽闺门之内,亦务为夸饰而寡情实。如陈孺人之辞名不欲居者,何可及哉!虽然,守谦者,孺人之志也;而奉国制以扬幽潜者,有司之责也。孺人自尽其情,而有司自行其典,夫亦竝行不悖可矣,孺人岂必终拒之哉?若夫诗之言曰:厘尔女士,从以孙子。言女有士行也。孺人之用心如此,可不谓有士行乎?况其子孙从为士者乎?然则将必有承其德而兴者,可以为伍氏庆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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