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縁二

2024-02-04 19:41

断縁二

断縁者,断有为俗事之縁也。弃事则形不劳,无为则心自安,恬简日就,尘累日薄,迹弥远俗,心弥近道,至圣至神,孰不由此乎。经云:塞其兑,闭其门,终身不勤。或显德露能,求人保己,或遗问庆吊,以事往还,或假隐逸,情希升进,或酒食邀致,以望后恩。斯乃巧蕴机心,以干时利,既非顺道,深妨正业。凡此类例,皆应绝之。经云:开其兑,济其事,终身不救。我但不唱,彼自不和,彼虽有唱,我不和之。旧縁渐断,新縁莫结,体交势合,自致日疏,无事安闲,方可修道。庄云:不将不迎,无为交俗之情。又云:无为谋府,无为事任,无为知主。若事有不可废者,不得已而行之,勿遂生爱,系心为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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