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

轻识古籍

2024-02-05 17:11

第四

右,臣近以三具状论奏王子韶除太常少卿不当,至今未覩施行。近者风闻三省奏事之际,尝蒙宣谕,以辨别君子小人为戒。辅弼大臣既被圣训,谓冝夙夜交儆,慎简庶僚,而谬引奸慝,尘污清?。考之众论,皆谓执政之间与子韶之旧者,怜其独未顕逹,是以力为主张。臣?谓大臣不遗故旧之心则

善矣,至于屈天下之公议,而伸一已之?恩,则非所以为朝廷之计也。昨者王汾除諌议大夫,御史止言其恢谐口吃之?,一二小事,犹且报罢。岂若子韶奸邪反复,见于巳试,柔屈不耻,老而益甚,遽跻华贯,实辱簮绅。况汾以小过而弃捐,子韶负大罪而拔擢。用舍之道,顕非至公。伏望圣慈检㑹臣三奏事理,追还子韶误恩,别改闲慢差遣,庶无虚授,以报群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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