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国文正公文集卷第二十二

轻识古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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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5 13:24

温国文正公文集卷第二十二

章奏七

第三状

第四状

第五状

第六状

第七状

第八状

第九状

除待制举官自代状

上殿谢官劄子

谨习䟽

第三状

右臣今月十四日、十七日两曽上奏,辝免知制诰,乞更择人,未蒙开许。臣闻明主商徳而序位,忠臣量能而受职,是以分不乱于上,能不穷于下,治辨之要,莫尚于斯。臣自知文字?陋,又不敏速,若除拜稍多,诏令填委,必阁笔拱手,不能供给。纵复牵合,鄙拙尤甚,暴之四逺,为人指?,又贻圣朝愧耻,谓之乏贤,故为公家之谋,则莫若用其所长;营一身之私,则莫若避其所短。夕?晨兴,虑之巳熟,始敢披陈,干浼天听,剖肝沥胆,莫非恳到。自修注以来,前后非一,而昭昭之诚,无由上逹。屡触报闻,不蒙省察。或者谓臣修起居注,自应知制诰,与吕公著不同。公著当辝,臣则当受。凡自修注知制诰者,非有祖宗法令著于方册,特近歳相承之例耳。祖宗之时,但取庶官之中有辞藻者即知制诰,不必皆以修注为之。其修注或改他官,不必皆知制诰也。夫以资涂用人,不问能否,比例从事,不顾是非,此最国家之弊法,所冝革正者也。又谓臣就试已毕,不当复辞。臣就试之日,以为公著辞未必免,臣试未必中,是以不辞。今公著获免,而臣忝恩命,则今日辞之,亦未为晚也。且过而能改,犹愈于迷而不复,见贤思齐,犹愈于受爵不让,况臣修注之?,已甞辞免至于四五。而朝廷不?。伏望圣慈特赐哀察。使臣服勤他役。惟力是视。其知制诰勑告。臣不敢祗受。乞更赐择人。谨具状奏闻。伏候勑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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