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县论九

2024-02-07 00:42

郡县论九

取士之制,其荐之也,略用古人乡擧里?之意,其试之也,略用唐人身言书判之法。县擧贤能之士,间歳一人试于部。上者为郎,无定员,郎之髙第得出而补令,次者为丞,于其近郡用之。又次者归其本县,署为簿尉之属。而学校之设,听令与其邑之士自聘之,谓之师,不谓之官,不?名于吏部,而在京则公卿以上倣。汉人三府辟召之法参而用之。夫天下之士,有道德而不愿仕者,则为人师。有学术才能而思自见于世者,其县令得而举之,三府得而辟之,其亦可以无失士矣。或曰:间岁一人,功名之路无乃狭乎。化天下之士,使之不竞于功名,王治之大者也。且颜渊不仕,闵子辞官,漆雕未能,曾晳异?,亦何必于功名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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