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友人书
轻识古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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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7 03:28
与友人书
君子执礼不可不严,而存心不可不厚。存心厚者,善善长而恶恶短是也。闻人之恶,如闻父母之名。耳可得而闻,口不可得而言是也。君子之与人也皆然,而况处骨肉之间乎?吾闻之,骨肉之间,以恩掩义,不以义掩恩,所以春秋之法,为亲者讳也。先师不云乎?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言父子而兄弟可知矣,则从兄弟而推之者亦可知矣。何也?吾兄弟者,皆吾父母之子也。兄弟而有不善,实父母之不幸。而父母情之所欲隐,义之所当讳者也。隐者,隐其过也。讳者,讳其恶也。茍父母之所欲隐欲讳者,而吾又焉得而不隐之讳之乎。闻人之恶,尚口不可言,况兄弟之恶乎。父母之名,尚口不可言,况父母之不幸而欲隐讳者乎。所以人生不幸而遭家庭之变。骨肉之乱。可以正其辜。而不可以声其罪。正其辜者。正家道也。正人伦也。不声其罪者。恩掩义也。为亲讳也。故吾望兄于世谱中。急急删去某居荡口一则。及某氏某氏二则也。兄之书此也。岂敢谓兄存心之不厚乎。葢吾兄疾恶既甚,执礼过严,故不觉其大书,特书而未之思耳。记曰:铭之义,称美而不称恶。人之家乘,庶几有之。况墙茨之诗,所谓不可道者,是三则者,于例则不必书,于事则不可书,于情于义则断断不忍书矣。葢可以正其辜,而不可以声其罪也。然此非不佞之言也,礼经之言也。内则云:不可怒子放妇出而不表礼焉。嗟乎,微矣。嗟乎!子妇犹尔,而况于兄弟乎。吾知兄不待吾辞
之毕而删去之,惟恐不速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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