述僧中食論沈約

共 385字,需浏览 1分钟

 ·

2023-12-06 04:34

述僧中食論沈約

人所以不得道者,由於心神昏惑。心神所以昏惑,由於外物擾之。擾之大者,其事有三:一則勢利榮名,二則妖妍靡曼,三則甘㫖肥濃。榮名雖日用於心,要無晷刻之累。妖妍靡曼,方之已深,甘㫖肥濃,爲累甚切。萬事皆三者之枝葉耳。聖人知不斷此三事,求道無從可得,不得不爲之立法,使簡而易從也。若直云三事惑本,並宜禁絶,而此三事是人情所甚惑,念慮所難遣,雖有禁約之㫖,事難卒從。譬於方舟濟河,豈不欲直至彼岸?河流旣急,㑹無直濟之理,不得不從流邪?靡乆而獲至,非不願速,事難故也。禁此三事,宜有其端。何則?食之於人,不可頓息,其於情性所累莫甚。故推此晚食併置中前。自中之後淸虚無事。因此無事念慮得簡。在始未專在久自習。於是束以八支。紆以禁戒。靡曼之欲無由得前。榮名衆累稍隨事遣。故云往古諸佛過中不餐。此蓋是遣累之筌蹄。適道之捷徑。而或咸謂止於不食。此乃迷於向方,不知厥路者也。

浏览 3
点赞
评论
收藏
分享

手机扫一扫分享

分享
举报
评论
图片
表情
推荐
点赞
评论
收藏
分享

手机扫一扫分享

分享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