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典論卷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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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6 12:36

道典論卷之二

道士

太上太真科經云:凡開闢之初,聖真仙人皆宣道炁,立法相,傳同宗,太上俱稱學士,以道爲事,故曰道事。道事有功,故號道士。道士者,以道爲事,聖運昇度。衆魔又興,皆由人物情淺所致,邪雖伐正,真去邪來,來同邪人,不干正士。正士事道,學法依科,魔王敬護,邪精敢侵?所以受道之身,皆是天魔上官,天魔衆神皆是道士下官。

昇玄經云:夫唯賢者與彼俗人事事有反,目不多瞻,見好不驚,耳不聽讒,不聽亂聲,鼻不受香,芬芳之腥,口不嘗甘,茹犯衆生,心不想慾,財色華榮,手不姦用,足不惡行。此是道士之行者也。

本願大戒經云:有道之士取諸我身,無求乎人。道言:修之身,其德乃真。斯之謂也。

洞淵經云:道士貴人,悉天上來生也。自非先身之積善者,終不得作道士矣。

正一真人演千明科經云:清德道士已經三乘,教化一切,施行衆善,觸事得法,可進供養三洞尊經。

太上太霄琅書經云:明解須專,專必有應,應則通神,何勞乎感?欣戚兩遺日夜專勤,誓進無退,號爲道人。人行大道,號爲道士。士者何也?理也,事也。身心順理,唯道是從,從道爲事,故稱道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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