喪服或問二十四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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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8 12:32

喪服或問二十四則

繼祖母。

或問:禮與律有繼母而無繼祖母之文,然則繼祖母不當服與?曰:非也。言祖母,則繼祖母統其中矣。葢繼祖母與庶祖母有辨。繼祖母之殁也,祔於廟,而庶祖母不祔。夫既祔於廟,為之孫者方歲時饗祀之,而可以無服乎?故曰:言祖母,則繼祖母統其中矣。庶祖母:

或問:庶祖母冝何服?曰:其袒免乎?禮,大夫以上為庶母無服。何庶祖母服之有。然則律文服庶母期矣。顧亦無庶祖母服者何與。曰䟽也。無恩也。是則為之袒免可也。夫之本生父母。

或問禮為舅姑齊衰期。故為本生舅姑大功。今律文既易期為三年斬矣。而獨於夫本生如故。其降等不太甚與。曰:不然也。兄弟之子服伯叔父母期,則為人後者服本生父母如之。兄弟之子之婦服夫之諸父諸母大功,則夫為人後者服夫本生亦如之。此固相準而制服者也。律文未嘗與禮異也,何降等太甚之有。繼姑

或問:禮無繼姑之服,何也?曰:非無服也。先儒謂子當以父服為正。父若服以為妻。則子亦應服之。此可?而推也。傳曰。婦人既嫁從夫。夫者婦之天也。夫既以為母矣。婦其敢不以為姑乎。然則從夫而服。又何惑焉。舅妻

或問舅妻何以無服也。曰。由父而推之。則有父族之服。由母而推之。則有母族之服。姑之夫不可以為父族,舅之妻與從母之夫不可以為母族者也。禮,絶族無施服。其此之謂與!庶母

或問:均父妾也,必有子然後為庶母,何也?曰:父妾之男,吾謂之昆弟矣,其女則吾謂之姊妹矣。昆弟姊妹之母,猶吾母也,故謂之庶母。舍是則不得被此名也。是以為吾庶昆弟姊妹之母則服。不為吾庶昆弟姊妹之母則不服。繼父

或問律文繼父同居而兩有大功親者。為之齊衰三月。借令一有大功以上親。一無大功以上親。則如之何。曰。小記皆無主後。同財而?。其祖禰為同居。有主後為異居。䟽謂此子有子。亦為異居也。然則律文雖與禮不同。而其義即皆有主後者也。或問果應服乎。曰。父不當繼。繼父亦不當同居。而禮與律有同異居之別。此服制之變。末世之不得已也。亦為人子者之不得已也。前母之黨。

或問:先儒言前母之黨當為親,而不言其服,何以無服也?曰:禮為其母之黨服,則不為繼母之黨服。宗無二統,外氏亦無二統。前母之子不服後母之黨,則後子不逮事前母者亦如之也。禮,從服者,所從亡則已。前母既亡,如之何其有從服與繼母之黨。

或問。繼母如母。何以不服繼母之黨也。曰。鄭謂外氏不可二也。庾蔚之亦謂若服繼母之黨。則亂於已母之出故也。禮。慈母與繼母同。喪服小記曰。為慈母之父母無服。則其不服繼母之黨宜也。嗟乎。為人後者言若子。繼母言如母。夫謂之如與若者葢其父母之文同而情則異者也。故不得已而為繼母之黨服。虞喜謂縱有十繼母。惟當服次其母者之黨。此說殆近是矣。生母之黨。

或問禮有庶子為其外祖父母從母舅之服。而律文無之。何也。曰。古者諸矦卿大夫之妾出於買者少。而為娣姪媵者多。若後世之為妾者。皆庶姓也。其父母兄弟姊妹徃徃有不可考者。律文不為之服葢。以賤故絀也。然則庶子之服其生母也。今且與適母同矣。夫使伸其?於母。而獨絀於母之黨母。乃稍失倫與。曰。非也。小不可加大。卑不可陵尊。賤不可干貴,聖人之立制也,姑以此示適庶之閑焉,此律文之微意也。故庶子得為適母之黨服,而不得為生母之黨服,郷先生姚文毅公亦以無服為善也。同母異父之昆弟,

或問同母異父昆弟之服,子游言大功,子夏言齊衰,而唐開元禮降從小功,三者不同,然則宜何服?曰:律文無服,此宜從律者也。禮,同父母之昆弟期,同父異母之昆弟大功。因母既嫁,則與宗廟絶矣。彼既自絶於宗廟,則其子之為父後者,猶不為之制服,顧可使同母異父夷於同父異母之服乎?禮,繼母可以如母,繼父不可以如父,故繼父不同居者無服,而獨為異父者大功,其失禮意明矣。子夏傳曰:禽獸知母而不知父。壄人曰:父母何算焉?使同母異父而為之服,此知母而不知父者也,與禽獸何以異與?然則齊衰亦非子夏之言也,記禮者之臆說也。妻母

或問,明孝慈録注。妻母之嫁者出者皆服緦。然則果應服乎。曰。否。嫁母出母為父後者猶無服。何有於妻母之出且嫁者乎。厚於妻母而薄於已之所生。其非先王之意也明矣。律文無服是也。君或問漢魏屬吏皆為州郡將服君與舊君之服。而唐以後無之。何與。曰。漢魏之制。州郡皆得自辟其屬。雖服此服可也。後世一命以上。無不請於天子。受天子之爵。食天子之祿。州郡不得而臣之也。州郡既不得而臣之。則品秩崇卑雖異。皆其比肩事主者。而又何服焉。朋友

或問。禮言朋友麻。而律文無之。何也。曰:吾聞之,同門為朋,同志為友。古之為朋友者,其將與之交也,則有始相見之禮;其既與之交也,則有終身同道之恩。葢愼於初而厚於繼也如此。夫惟始愼之,繼厚之,故殁則哭於寢門之外,加麻三月。今交道廢矣,彼之憧憧徃來者,飲食而已耳。博奕笑語而已耳。有善不相勉,有過不相規,此則孔子謂之所知,曾子謂之相識者也。非朋友也,而顧欲為之加麻,不巳重乎。夫朋友之服,不在五服之内,故律文畧之。後之學者,緣情義之淺深厚薄而加折衷焉可也。師弟子。

或問:師弟子何以無服也?曰:昔者孔子之喪顔囘也,若喪子而無服。子貢請喪孔子,若喪父而無服。今之為師為弟子者,其視夫子、子貢何如,而遂相為服也。先儒謂師不立,服不可立,此說是也。然則弔服加麻,出入常絰者,非與?曰:昔者朱文公之喪,黄文肅公為其師加麻。制如㴱。衣用冠絰。何文定公之喪。王文憲公服㴱衣加帶。絰冠加絲。許文定公薨。蒲人王楫衰絰赴葬。司賔者辭曰。門人衰禮與。楫曰。吾師也。術藝之師與。賔主之師與。吾猶懼乎報之無從耳。由是言之。後世有人師經師,如朱、何、許三先生者,夫亦可以用此服矣。衰負版辟領。

或問衰衣之有衰負版辟領也,果獨為父母用之與?曰:否。經傳無明文。鄭之注、賈公彦之䟽亦然。如曾孫為曾祖父母也,適孫祖在為祖母也,爲人後者為本生父母也,是皆難以㫄親例者也。其遂可不用衰負版辟領與。家禮之與儀禮圖說葢各發明注䟽。而猶各有所未盡也。吾故謂齊衰必當有二式杖。

或問禮無爵者非擔主不杖。然則庶人居三年之喪。亦有不杖者與。曰無之。古人之居喪也。哭踊無算。水漿不入口者三日。既殯食弼。朝一溢米。暮一溢米。如是則無不病者。故曰:非擔主而杖,為輔病也。夫安得有不杖者與?今人之居喪也,哭泣不哀,飲食居處如故,其違禮也多矣,而又逆億古人之不能病,不亦悲夫!婦人衰,

或問:婦人可以不衰乎?曰:不可。服以飾情,情貌相配,吉凶相應,故衰之為服,所以表中誠也。婦人者何獨不然?由是言之,是雖㫄親,猶不可以不衰,而况妻為夫,妾為家長,女子子為父母乎?婦人杖,

或問婦人可以不杖乎?曰:婦人之不杖也,傳謂其不能病故也。假令哀毁而能病,則聖人許之矣,豈遂禁其以杖即位乎?然則傳也。喪服小記也。或言杖。或言不杖者。葢兩相發明也。或又問婦人謂童女。孔頴達之說亦可信乎。曰:不然也。婦之言服也。服事其夫也。非未嫁女子之稱。改葬。

或問禮改葬緦。鄭謂三月除之。而明集禮既葬釋服。何以不同也。曰:集禮釋緦服者,謂釋其衰麻耳。下文素服云云,則猶未敢即言也。是故吾從三月過時而葬。

或問:過時而葬,宜何服?曰:禮,久而不葬者,主喪者不除。夫久而不葬,人子之過也,其可以不衰絰乎?㢤,又禮,為兄弟既除喪已,及其葬也,反服其服。兄弟且爾,而况於人子乎。是故吾吳人之葬其親也緩。然其儀文。猶必視其初喪葢不失禮之遺意者也。變除

或問古者既虞則服受衰。既練則服練冠。既祥則有大祥之服。其變除也匪一。而近世俱不行。何與。曰。練禫之服。明集禮㑹典有之。品官與庶人皆同。然而莫之行者,非令甲之䟽也。此世俗不學之咎也。命赴。

或問:古之卿大夫之喪,主人必命赴者,然則吾吳人之有赴也,亦猶行古之道與?曰:否。知生者弔,知死者傷。彼不知生,不知死,而吾徃赴之,非禮也。喪主。或問:喪必有主與?曰:禮,喪有無後,無無主。然則孰為之主?曰:惟冡子與其婦。禮所謂主人主婦是也。支子不在列與?曰:雖在列而不敢主之也。何為其不敢也?曰:非傳重也。曾子曰:喪無二孤。此之謂也。親戚故舊,亦可主與?曰:可。古者喪必赴,赴必哭,哭則必有弔者。孔子之哭子路也,身為之主;其哭伯高也,使子貢為之主,皆是也。然則父母之喪,可使他人主之與?曰:不可。禮,父不主庶子之喪,夫不主妾之喪,舅不主諸婦之喪,妻之黨不主姑姊妹之夫之喪。吾未聞執親之喪,而使他人主之者也。無主後,則如之何?曰:有攝主禮,大夫而無主後,宗子為士者可攝也。宗子為士而無主後,大夫可攝也。何為其使大夫攝?曰:公子有宗道焉,非宗子而特起為大夫者,亦有宗道故也。無宗子,則又如之何?曰:無宗子,是無族也。禮,無族則前後家、東西家主之,無有則里尹主之,是攝主之變也。然則今之吳人之有喪也。或使同姓士大夫䕶之。赴告必厠名其間。其殆古之攝主與。曰。是與攝主不同。䕶喪之名。不見於經。朱子家禮。使子若弟知禮者為之。有喪事則必禀之前明。集禮則兼用孫。吾未聞士大夫而執弟與子孫之役者也。雖謂之非禮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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