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眞經傳卷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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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6 21:04

道德眞經傳卷之四

資政殿學士吕惠卿傳

治大國章第六十

治大國,若烹小鮮。以道蒞天下,其鬼不神。非其鬼不神,其神不傷民;非其神不傷民,聖人亦不傷民。夫兩不相傷,故德交歸焉。

傳曰:得有國之母以治國,雖大无難也。烹魚者不可以煩,而烹小鮮者尤當全之而不割者也。治大國者亦若是而已,烹而割之則傷矣。以道蒞天下者謂之大制,亦不割以傷之而已。及其至也,則其鬼不神,凡以不傷之所致也。何以言之?鬼之爲道,非不神也,厥與人雜擾而見其神,則不能不傷人。而所以不神者,以聖人爲能以道蒞天下,使人不淫其性,不遷其德,无大喜大怒以干陰陽之和,所謂處混芒之中,與一世而得澹漠焉者也,則是聖人亦不傷人也。唯聖人爲能不傷人,故陰陽和靜,鬼神不擾,萬物不傷,群生不夭,則其神不傷人也。神不傷人,則无以見其靈響而神焉。由此觀之,其鬼不神,非其鬼不神也,由其神不傷人,故不神也;非神不傷人,由聖人亦不傷人,故其神不傷人也。使聖人之於人,不能全其樸而傷之,而人失其性,至於四時不至,寒暑之和不成,人之所以傷神者爲多,則神其能不傷人乎?夫唯神不傷人,則神歸德於人,神不傷人而人亦歸德於神矣,故曰夫兩不相傷,故德交歸焉。

大國者下流章第六十一

大國者下流,天下之交,天下之交牝。牝常以靜勝牡,以靜爲下。故大國以下小國,則取小國;小國以下大國,則取大國。故或下以取,或下而取。大國不過欲兼畜人,小國不過欲入事人,兩者各得其所欲,故大者宜爲下。

傳曰:知以道治其國,固不傷其人矣,而不知所以交天下者,則已雖不傷人,而有傷其人者矣。大國者下流,天下之交,天下之交牝,牝常以靜勝牡,以靜爲下,是乃所以交天下而保其人之道也。蓋天下之交牝,而牝常以靜勝牡,而所以勝者,由以靜爲下故也。大國誠能居下流以致天下之交,則牝以靜爲下而勝牡之道也,故大國以下小國,則取小國,則所謂或下以取之也。下以取之者,言大之於小,宜若可以無下,而下之者以取之故也。小國以下大國,則取大國,則所謂或下而取之者也。下而取之者,言小之於大,不得不下而取之故也。蓋大國不過欲兼畜人,而小國不過欲入事人,今大者下小,小復下大,兩者各得其所欲,則其有不取之者乎?取之者,言得其心而不失之謂也。然則大者小者莫不宜爲下,而獨曰大者宜爲下,何也?小而不能下大,非徒不能取大國,而亦禍災及之矣,則不嫌於不宜,故曰大者宜爲下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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