儀禮䟽卷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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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6 03:55

儀禮䟽卷第二

唐朝散大夫行太學博士弘文館學士臣賈 公彦 等撰。

陳服至北上

釋曰:自此至東面論陳設衣服器物之等以待冠者䘮。大記與士喪禮服,或西領,或南領。此東領者,此嘉禮異於凶禮,故士之冠特先用卑服,北上便也。 爵弁至韎韐。釋曰:此所陳從北而南,故先陳爵弁服。 注此與至作熏。釋曰:士禮玄端自祭,以爵弁服助君祭,故云與君祭之服也。云爵弁者,冕之次者,凡冕以木爲體,長尺六寸,廣八寸,績麻三十?布,上以玄,下以纁,前後有旒。其爵弁制大同,唯無旒,又爲爵色爲異。又名冕者,俛也,低前一寸二分,故得冕稱。其爵弁則前後平,故不得冕名,以其尊卑次於冕,故云爵弁,冕之次也。云其色赤而微黒,如爵頭然,或謂之緅者,七入爲緇,若以纁入黒則爲紺,以紺入黒則爲緅,是三入赤,再入黒,故云其色赤而微黒也。云如爵頭然者,以目驗爵頭,赤多黒少,故以爵頭爲喻也。以緅再入黒,汁與爵同,故取鍾氏緅色解之,故鄭注鍾氏云:今禮俗文作爵,言如爵頭色也。玄此言亦者,對文爲赤,若將緅比纁,則又黒多矣。故淮南子云以涅染紺,則黒於涅,況更一入黒爲緅乎?故巾車云雀飾,鄭注云雀,黒多赤少之色是也。云其布三十?者,取冠倍之義,是以喪服衰三?,冠六升,朝服十五?,故冕三十?也。云纁裳,淺絳裳者,絳則一染至三染同云淺絳。詩云我朱孔陽,毛傳云:朱,深纁也。故從一染至三染皆謂之淺絳也。云朱則四入與者,爾雅及鍾氏皆無四入之文,經有朱色,故鄭約之。若以纁入黑,則爲紺,若以纁入赤則爲朱,無正文,故云與以疑之也。然上注以解玄緇,故引鍾氏染黒法。此注解纁,故引爾雅染赤法也。云純衣,絲衣也者,案鄭解純字或爲絲,或爲色,兩解不同者,皆望經爲注。若色理明者,以絲解之,若絲理明者,以色解之。此經玄衣與纁裳相對,上玄下纁,色理自明,絲理不明,則以絲解之。昏禮女次純衣,注云:絲衣。以下文有女從者畢袗玄,色理自明,則亦絲理不明,故亦以絲理解之。周禮媒氏云純帛無過五兩,注云:純實緇字也。古緇以才爲聲,納幣用緇,婦人隂也。以經云純帛,絲理自明,故爲色解之。祭統云:蠶於北郊,以共純服。絲理自明,故鄭亦以色解也。論語云:麻冕,禮也,今也純儉。以純對麻,絲理自明,故鄭亦以色解之。是況有不同之事。但古緇䊷二字並行,若據布爲色者,則爲緇字;若據帛爲色者,則爲䊷字。但緇布之緇,多在本字不誤,䊷帛之䊷,則多誤爲純。云餘衣皆用布者,此據朝服、皮弁服、玄端服及深衣、長衣之等,皆以布爲之,是以雜記云朝服十五?布,玄端亦服之?,則皮弁亦是天子朝服,深衣或名麻衣,故知用布也。云唯冕與爵弁服用絲耳者,祭統云:王后蠶於北郊,以共純服。爵弁服是冕服之次,故知亦用絲也。云先裳後衣者,欲令下近緇,明衣與帶同色者,衣在上,冝與冠相近,應先言衣,今退衣在裳下者,若衣與冠同色者,先言衣,後言裳,今爵弁與衣異,故退純衣於下,使與帶同色也。云韎韐,緼韍也者,此經云韎韐,二者一物,故鄭合爲一物解之也。云士緼韍而幽衡者,玉藻文。言幽衡者,同繫於革帶,故連引之也。云合韋爲之者,鄭即因解名緼韍之字。言韐者,韋旁著合,謂合韋爲之,故名韐也。云士染以茅蒐,因以名焉者,案爾雅云:茹藘,茅蒐。孫氏注:一名蒨,可以染絳。若然,則一草有此三名矣。但周公時名蒨草爲韎草,以此韎染韋合之爲韐,因名韍爲韎韐也。云韍之制似韠者,案上注巳釋韠制,其韍之制亦如之,但有飾無飾爲異耳。祭服謂之韍,其他服謂之韠。易困卦:九二:困於酒食,朱韍方來,利用享祀。是祭服之韍也。又案明堂位云:有虞氏服韍,夏后氏山,殷火,周龍章。鄭云:後王彌飾,天子備焉。諸侯火而下,卿大夫山,士韎韋而已。是士無飾,則不得單名韍,一名韎韐,一名緼韍而已。是韍有與緼異,以制同飾異,故鄭云韍之制似韠也。但染韋爲韍之體,天子與其臣及諸侯與其臣有異。詩云:朱芾斯黃,鄭云:天子純朱,諸侯黃朱。詩又云:赤芾在股。是諸侯用黃朱。玉藻再命、三命皆云赤韍,是諸侯之臣亦用赤韍。易困卦九二云:困於酒食,朱韍方來,利用享祀。鄭注云:二據初辰在未,未爲土,此二爲大夫,有地之象。未上值天廚酒食象。困於酒食者,采地薄,不足已用也。二與日爲體,離爲鎭霍,爻四爲諸侯,有明德,受命當王者。離爲火,火色赤,四爻辰在午時,離氣赤,又朱是也。文王將王天子,制用朱韍,故易乾鑿度云:孔子曰:天子三公諸侯同色,困卦困于酒食,朱韍方來。又云天子三公大夫不朱韍,諸侯亦同色者,其染之法同以淺絳爲名,是天子與其臣純朱,諸侯與其臣黃朱爲異也。云冠弁不與衣陳,而言於上,以冠名服耳者,案此文上下陳服則於房,緇布冠及皮弁在堂下,是冠弁不與服同陳。今以弁在服上井言之者,以冠弁表明其服耳,不謂同陳之也。云今文纁皆作熏者,纁是色,當從糸旁爲之,故疊今文不從熏,從經文古纁也。 皮弁至素韠。

釋曰:此皮弁服卑於爵弁,故陳之次在爵弁之南。上爵弁服,下玄端服皆言衣,此獨不言衣者,以其上爵弁服與爵弁異,故言衣。下玄端服,但冠時用緇布冠,不用玄冠,旣不言冠,故言衣也。今此皮弁之服用白布衣,與冠同色,故不言衣也。注此與至象焉。

釋曰:案玉藻云:諸侯皮弁,聽朔於大廟。又案郷黨說孔子之服云:素衣麑裘。鄭云:視朔之服。視朔之時,君臣同服也。云皮弁者,以白鹿皮爲冠,象上古也者,謂三皇時冒覆頭,句頷遶項,至黃帝則有冕,故丗本云黃帝作旒冕。禮運云:先王未有宫室,又云食草木之實,鳥獸之肉,未有麻絲,衣其羽皮。鄭云:此上古之時。則此象上古,謂象三皇。時以五帝爲大古,以三皇爲上古也。若然,黃帝雖有絲麻布帛皮弁,至三王不變,是以下記云三王共皮弁,鄭注云:質不變。鄭注郊特牲云:所不易於先代,故孝經緯云百王同之,不改易也。案禮圖仍以白鹿皮爲冠,故云以白鹿皮爲冠,象上古也。云積猶辟也,以素爲裳,辟蹙其要中者,經典云素者有三義,若以衣裳言素者,謂白繒也,即此人之等是也。畫繢言素者,謂白色,即論語云繢事後素之等是也。器物無飾亦曰素,則檀弓云奠以素器之等是也。是以鄭云以素爲裳,辟蹙其要中也。知皮弁之衣亦用十五?布者,雜記云朝服十五升,此皮弁亦天子之朝服,故亦十五升布也。然喪服注云:祭服、朝服,辟積無數。則祭服、皮弁皆辟積無數。餘不云者,舉皮弁可知,不並言也。唯喪服裳幅三袧有數耳。云其色象焉者,謂象皮弁之色,用白布也。以此言之,論語注云素用繒者,彼上服裼,衣用素也。 玄端至爵韠。

釋曰:此玄端服服之下,故後陳於皮弁之南。陳三等裳者,凡諸侯之下,皆有二十七士,公侯伯之士一命,子男之士不命。不同一命不命,皆分爲三等,故服分爲三等之裳以當之。上下經三等之服同用緇帶者,以其士唯有一幅裨之帶,故三服共用之。大帶所以束衣,革帶所以珮韠及珮玉之等。不言革者,舉韠有革帶可知,故略不言耳。三裳之下云可也者,欲見三等之士各有所當,當者即服之,故言可以許之也。 注此莫至爵韋 釋曰:云此莫夕於朝之服者,當是莫夕於君之朝服也。案玉藻云:君朝服,以日視朝於内,朝夕深衣,祭牢肉。是君朝服朝服,夕服深衣矣。下又云:朝玄端,夕深衣。朝時不服,與君不同,故鄭注云謂大夫士也。則彼朝玄端,夕深衣,是大夫士家私朝也。若然,大夫士旣服玄端深衣,以聽私朝矣。此服注云莫夕於朝之服,是士向莫之時,夕君之服。必以莫爲夕者,朝禮備,夕禮?,故以夕言之也。若卿大夫莫夕於君,當亦朝服矣。案春秋左氏傳成十二年,晉郤至謂子反曰:百官承事,朝而不夕。此云莫夕者,無事則無夕法,若夕有事,須見君則夕。故昭十二年子革云夕,哀十四年子我亦云夕者,皆是有事見君,非常朝夕之事也。云玄端即朝服之衣,易其裳耳者,上云玄冠朝服,緇帶素韠,此玄端亦緇帶,彼云朝服,即此玄端也。但朝服亦得名端,故論語云端章甫,鄭云:端,諸侯視朝之服耳。皆以十五?布爲緇色,正幅爲之,同名也。云易其裳耳者,彼朝服素韠,韠同裳色,則裳亦素。此旣易其裳,以三等裳同爵韠,則亦易之矣。不言者,朝服言素韠,不言裳,故須言易。彼言素韠,此云爵韠,於文自明,故不須言易也。云上士玄裳,中士黃裳,下士雑裳者,此無正文,直以諸侯之士皆有三等之裳,政還以三等之士記之,但玄是天色,黃是地色,天尊而地卑,故上士服玄,中士服黃,下士當雜裳。雜裳者,還用此玄黃,但前陽後隂,故知前玄後黃也。云易曰者,是文言文。引之者,證此裳等是天地二色爲之。云士皆爵韋爲韠,其爵同者,三裳同云爵韠,故知三等之士同用爵韋爲韠也。其爵韋者,所引玉藻文是也。云不以玄冠名服者,是爲緇布冠陳之者,今不以玄冠表此服者,此爲冠時緇布冠陳之,冠旣不用玄冠,故不言也。云玉藻者,案彼注云:此玄端服之韠也。云韠者,與下君、大夫士爲揔目韋者,又揔三者,用韋爲之。言君朱,大夫素,士爵者,韠之韋色也。云君朱者,見五等諸侯,則天子亦朱矣。韠同裳色,則天子諸侯朱裳。士言爵,則此經爵韠亦一也。以其裳有三等,爵亦雜色,故同爵韠。若然,大夫素裳,則與朝服不異者,禮窮則同也。 緇布至同篋, 注缺讀至曰篋。

釋曰:云缺讀如有頍者弁之頍者,讀從頍弁詩,義取在首頍者,弁貌之意也。云緇布冠無笄者,案經皮弁、爵弁言笄,緇布冠不言笄,故云無笄也。云著頍圍髮際者,無正文,約漢時卷幘亦圍髮際,故知也。云結項者,此亦無正文,以經云頍,明於項上結之也。云隅爲四綴,以固冠也者,此亦無正文。以義言之,旣武以下別有頍項,明於首四隅爲綴,上綴於武,然後頍項得安穩也。云項中有?,亦由固頍爲之耳者,此亦無正文。以義言之,頍之兩頭皆爲?,別以繩穿?中結之,然後頍得牢固,故云亦由固頍爲之也。云今之未冠笄者著卷幘,頍象之所生者,此舉漢法以況義耳。漢時男女未冠笄者,首著卷幘之狀,雖不智知,旣言頍圍髮際,故以冠之,明漢時卷幘亦以布帛之等圍繞髮際爲之矣。云頍,象之所生者,漢時卷幘是頍之遺象所生,至漢時,故云頍,象之所生也。云滕、薛名蔮爲頍者,此亦舉漢時事以況之。漢時滕、薛二國,云蔮蔮,卷幘之?,亦遺象,故爲況也。云纚,今之幘梁者,亦舉漢法爲況耳。幘梁之狀,鄭目驗而知,至今乆逺,亦未審也。云纚一幅,長六尺,足以韜髮而結之矣者,人之長者不過六尺,纚六尺,故云足以韜髮。旣云韜髮,乃云結之,則韜訖乃爲紒矣。云有笄者,即經云皮弁及爵弁皆云笄者,是有笄也。云屈組爲紘者,經緇組紘纁邊,是爲有笄者而設。言屈組,謂以一條組於左笄上繫定,遶頥下,右相向上,仰屬於笄,屈繫之有餘,因垂爲飾也。云無笄者纓而結其絛者,無笄,即經緇布冠是也,則以二條組兩相屬於頍,故經云組纓屬于頍也。旣屬訖,則所垂絛於頥下結之,故云纓而結其絛也。云纁邊,組側赤也者,纁是三入之赤色,又云邊,則於邊側赤也。若然,以緇爲中,以纁爲邊,側而織之也。云同篋,謂此上凡六物者,緇布至屬于頍,共爲一物。纚長六尺,二物,皮弁笄三物,爵弁笄四物。其緇組紘、纁邊、皮弁、爵弁各有一,則爲二物,通前四爲六物。云隋方曰篋者,爾雅無文,此對笥方而不隋也。隋謂狹而長也。案周禮弁師云掌五冕,而云玉笄朱紘,則天子以玉爲笄,以朱爲紘。又案祭義云,天子冕而朱紘,諸侯冕而青紘。諸侯之笄亦當用玉矣。又案弁師韋弁與皮弁同科,皮弁有笄,則二者亦有笄矣。又爲笄者屬纓,不見有緌,則六冕無緌矣。然士緇布冠無緌,故下記云:孔子曰:其緌也,吾未之聞也。若諸侯亦以緇布冠爲始冠之冠,則有緌,故玉藻云:緇布冠繢緌,諸侯之冠也。鄭注云:尊者飾其大夫紘。案禮器云:管仲鏤簋朱紘,鄭注云:大夫士當緇組纁邊是也。其笄亦當用象耳。 櫛實于簞。 注:簞,笥也。

釋曰:鄭注曲禮:圎曰簞,方曰笥。笥與簞方、圎有異,而云簞、笥共爲一物者,鄭舉其?,注論語亦然。 蒲筵二,在南。注:筵,席也。

釋曰:筵二者,一爲冠子,即下云筵于東序少北是也;一爲醴子,即下云筵于戸西南面是也。云在南者,最在南頭,對下文側尊一甒醴在服北也。鄭注云筵,席也者,鄭注周禮司几筵云:敷陳曰筵,藉之曰席。然其散言之,筵席通矣。前敷在地者皆言藉,取相承之義,是以諸席在地者多言筵也。 側尊至南上。 注側猶至作廡。

釋曰:云側猶特也。無偶曰側,置酒曰尊。側者,無玄酒者,凡禮之通例,稱側有二:一者無偶,特一爲側,則此文側是也。又昏禮云側尊甒醴于房中,亦是無玄酒曰側。至於昏禮合?側載,聘禮云側襲,士虞禮云側尊,此皆是無偶爲側之?也。一者,聘禮云側受几者,側是旁側之義也。云服北者,纁裳北也者,此上先陳爵弁服之時,纁裳最在北,向南陳之。此云服北,明在纁裳北可知也。云篚,竹器,如笭者,其字皆竹下爲之,故以竹器言之。如笭者,亦舉漢法爲況也。云勺,尊,?所以?酒也者,案少牢云罍水有枓,與此勺爲一物,故云尊?。對彼是罍枓所以?水,則此爲尊枓?酒者也。云爵三?曰觶者,案韓詩外傳云:一?曰爵,二?曰觚,三?曰觶,四?曰角,五?曰散。相對爵、觶有異,散文則通皆曰爵,故鄭以爵名觶也。云柶狀如匕,以角爲之者,欲滑也者,對士喪禮用木柶者,喪禮反吉也。云南上者,篚次尊,籩豆次篚,知然者,以經云尊在服北,南上,則是從南北向陳之,以尊爲貴。次云篚,後云籩豆,故知次第然也。云古文甒作廡者,此甒爲酒器,廡是夏屋兩下,故不從古文也。爵弁至東面。

釋曰:此一節論使有司三人各執其一,豫在階以待冠事。賔未入,南面以向賔,在堂亦以向賔。言?則東面,據終言之也。 注爵弁至作襜。

釋曰:云爵弁者,制如冕而黒色,但無繅耳者,巳於上解訖,今復言之者,上文直舉冠以表服,其冠實不陳,故略言其冠,至此專爲冠言之,是以注并引皮弁以下之事。案弁師言冕有五采繅玉,皮弁有五采玉璂,象邸玉笄。下云諸侯及孤卿大夫之冕,韋弁、皮弁、弁絰,各以其等爲之。鄭注云:各以其等,繅斿玉璂,如其命數也。但上文巳言上公之法,故此諸侯唯據侯伯子男,是以鄭云冕則侯伯繅七就,用玉九十八。子男繅五就,用玉五十,繅玉皆三采。孤繅四就,用玉三十二。三命之卿繅三就,用玉十八。再命之大夫繅再就,用玉八,藻玉皆朱緑。韋弁、皮弁,則侯伯璂飾七,子男璂飾五,玉亦三采。孤則璂飾四,三命之卿璂飾三,再命之大夫璂飾二,玉亦二采。弁絰之弁,其辟積,如冕繅之就然。庶人弔者素委貌,一命之大夫冕而無斿,士變冕爲爵弁。其韋弁、皮弁之㑹無結飾,弁絰之弁不辟積。彼經文具言之,今此注略引以證士皮弁無玉,以象爲飾之意,不取於韋弁、弁絰及依命數之事,故不具引之。云緇布冠,今小吏冠其遺象也者,但緇布冠,士爲初加之冠,冠訖則弊之不用,庶人則常著之,故詩云臺笠緇撮。是庶人以布冠常服者,以漢之小吏亦常服之,故舉爲況。云匴,竹器名,今之冠箱也者,此亦舉漢法爲況。云執之者,有司也者,則上云有司如主人服,有司不主一事,故知此亦有司也。云坫在堂角者,但坫有二文,一者謂若明堂位云崇坫亢圭,及論語云兩君之好,有反坫之等,在廟中有之,以亢反爵之屬。此篇之内言坫者,皆據堂上角爲名,故云堂角。云古文匴爲纂,坫作檐者,皆從經今文,故疊古文也。 主人至西面, 釋曰:上文巳陳衣冠器物,自此巳下至外門外,論賔主兄弟等著服及位處也。云玄端爵韠者,主人之服,與上所陳子加冠玄端服亦一也。云立於阼階下者,時欲與賔行禮之事也。云直東序者,直,當也,謂當堂上東序牆也。 注玄端至之序。

釋曰:案特牲士禮祭服用玄端,此亦士之加冠在廟,故與祭同服,故云士入廟之服也。云東西牆謂之序者,爾雅釋宫文。 兄弟至北上, 釋曰:此論兄弟來觀禮之服也。 注兄弟至均也,

釋曰:云兄弟,主人親戚也者,旣云兄弟,故是親戚。云袗,同也,玄者,玄衣玄裳也。緇帶韠者,以其同玄,故知上下皆玄。云緇帶韠者,緇亦玄之?,因士有緇帶,故韠亦言緇,實亦玄也。云位在洗東,退於主人者,主人當序南,西面,洗當榮,兄弟又在洗東,故云退於主人也。云不爵韠者,降於主人也者,爵弁同色,主人尊故也。兄弟用緇韠,不同爵韠,兄弟卑,故云降於主人也。 擯者至東塾。

釋曰:擯者不言如主人服,別言玄端,則與主人不同可知。主人與兄弟不同,故特言玄端,與下賛者玄端從之,同言玄,則此擯者是主人之屬中士若下士也,故直舉玄端,不言裳也。 注東塾至北面。

釋曰:知者,擯者是主人擯,相事在門内,故知在門内東堂,負之北面向主人也。 將冠至南面。 注采衣至爲結。

釋曰:將冠者,即童子二十之人也。以其冠事未至,故言將冠者也。云緇布衣,錦縁者,以其童子不帛襦袴,不衣裘裳,故云緇布衣,以錦爲緇布衣之縁也。云錦紳者,以錦爲大帶也。云并紐者,亦以錦爲紐,紳之垂也。云錦束髮者,以錦爲緫。云皆朱錦也者,童子之錦,皆朱錦也。云紒,結髮者,則詩云緫角丱?是也。以童子尚華飾,故衣此也。 賔如至之外。 注外門,大門外。

釋曰:云賔如主人服者,以其賔與主人尊卑同,故得如之。賛者皆降主人一等,其衣冠雖同,其裳則異,故不得如主人服,故別玄端也。若然,此冠兄弟及賔賛皆得玄端,特牲主人與尸、祝、佐食玄端,自餘皆朝服者,彼助祭在廟,縁孝子之心,欲得尊嘉賔以事其祖禰,故朝服與主異也。 擯者告。 注:告者出請入告。

釋曰:出請入告者,告主人也。 主人至荅拜。注左東至爲右。

釋曰:出以東爲左,入以東爲右,據主人在西,出則以西爲右,入則以西爲左也。 主人至先入。 注賛者至隨賔。

釋曰:云賛者賤,揖之而已者,正謂賛者降於主人,與賔一等,爲賤也。云又與賔揖者,對前爲賔拜訖,今又揖者,爲主人將先入,故又與賔揖乃入也。云賛者隨賔者,後不見更與賛者爲禮,故知隨賔入也。 毎曲揖。 注周左至又揖。

釋曰:周左宗廟者,祭義與小宗伯俱有此文,對殷右宗廟也。言此,皆欲見入大門東向入廟。云入外門,將東曲揖者,主人在南,賔在北,俱東向,是一曲,故一揖也。至廟南,主人在東,北面,賔在西,北面,是曲爲子揖,故云直廟將北曲又揖也。通下將入廟又揖三也。 至于至三讓。 注入門至碑揖。

釋曰:經直云入門揖,鄭知此爲三揖者,以上云毎曲揖,據入門東行時。此入廟門三揖,是據主人將右,欲背客,冝揖,將北曲與客相見,又揖。云當碑揖者,碑是庭中之大節,又冝揖,是知三揖據此西言也。案昏禮注入三揖者,至内霤,將曲揖,旣曲北面揖,當碑揖,及聘禮郷飮酒入三揖,注雖不同,皆據此三節爲三揖,義不異也。主人至東面。 注主人至相郷。

釋曰:此文主人與賔立相郷,位定,將行冠禮者也。主人?堂不拜至者,冠子爲賔客,故異於郷飲酒之等也。賛者至南上。 注盥於至作浣。

釋曰:此賔者之賛,冠者不在堂?,即位於房中,與主人賛者並立者,以其與主人賛者俱是執勞役之事,故先入房並立待事,故鄭云近事也。云盥於洗西,由賔階?也者,賛者盥於洗西,無正文,案郷飲酒主人在洗北,南面,賔在洗南,北面,如此相郷。又主人從内,賔從外來之便,賛者亦從之,又卑不可與賔並,明在洗西東面,及向賔階,便知在洗西也。云由賔階?者,以與主人賛者在房並立,恐由阼階,故明之同於賔客也。云南上,尊於主人之賛者,以其賔主賛者俱降一等,兩賛尊卑同,而云尊者,直以主人尊敬賔之賛,故云尊於主人之賛。又知與主人賛並立者,以賛冠一人而已,而云南上,明與主人爲序也。 主人至西面。 注主人至主人。

釋曰:云主人之賛者,其屬中士若下士者,以主人上士爲正,故云其屬中士。若主人是中士,賛是其屬下士爲之。賔與賛冠者同。云筵,布席也者,謂布冠者席也。云東序,主人位也者,引冠義云適子冠於阼爲證是也。 將冠至南面。注南面至賔命。

釋曰:知在房外之西,不在東者,以房外之東南當阼階,是知房外者皆在房外之西,故昏禮女出于母左,母在房外之西,故得出時在母左也。云待賔命者,以其下文有賔揖,將冠,則賔有命也。賛者至南端。 注賛者至爲節。

釋曰:前頍項已下六物同一篋陳於房,今將用之,故賛冠者取置于將冠之席南擬用。若然,六者俱用,不言纓紘等四物,大略其實皆有可知。不言櫛盛於簞,今亦併簞將來置於席南端也。服不將來置於席南者,皆加冠訖,冝房中隱處,加服訖,乃見容體也。知賛者是其賔之賛冠者也者,以其賛冠者,主爲冠事而來,故知取笄纚是賔之賛冠者。若非賔之賛者,則云主人以别之,故上云主人之賛者是也。 賔揖至設纚。

釋曰:此二者,勞役之事,故賛者爲之也。 賔降至人對。

釋曰:云辭對之辭未聞者,上筮賔宿賔之時,雖不言其辭,下皆陳其辭,此賔主之辭,下皆不言,故云未聞也。 賔盥至初位。

釋曰:云主人?復初位者,謂初?序端也。 注古文壹皆作一。

釋曰:一、壹得通用,雖疊古文,不破之也。 賔筵至授賔。 注正纚至冠也。

釋曰:云正纚者,將加冠,冝親之者,以其賛者前已設纚訖,今賔復出,正之者,雖舊設巳正,以親加冠,故纚亦冝親之也。云下一等,?一等,則中等相授者,案匠人天子之堂九尺,賈、馬以爲傍九等爲階,則諸侯堂冝七尺,則七等階;大夫堂冝五尺,則五等階;士冝三尺,則三等階。故鄭以中等解之也。知冠是緇布冠者,以下文有皮弁、爵弁,故知此是緇布冠也。 賔右至者,卒 注進容至纓也。

釋曰:知進容者,行翔而前鶬焉者,曲禮云:堂上不趨,室中不翔。則堂上固得翔矣。又云:大夫濟濟,士蹌蹌。注云:皆行容止之貌。此進容是士,故知進容謂行翔而前鶬焉。云至則立祝者,以經祝下乃云坐如初,故祝時立可知。云坐如初,坐筵前者,上正纚時筵前坐,是初坐也。云卒,謂設缺項結纓也者,下文皮弁賛者卒紘,此謂緇布冠無笄紘,直頍項,青組纓屬於頍,故卒者終頍項與結纓也。若然,經云右手執項,謂冠後爲項,非頍項。其下皮弁、爵弁無頍項,皆云執項,故知非頍項也。 冠者至南面。 注復出至容體。 釋曰:言復者,對前出房,故云復。前出爲待賔命,此出爲觀衆以容體也。案郊特牲論加冠之事,云加有成也,故此鄭云一加禮成也。云觀衆以容體者,以其旣去緇布衣錦縁,童子服,著此玄端,成人之服,使衆觀知,故云觀衆以容體也。  賔揖至卒紘。  注如初至屬之。

釋曰:此當第二加皮弁之節。云即筵坐櫛者,坐訖,當脫緇布冠,乃更櫛也。云設笄者,凡諸設笄有二種,一是紒内安髮之笄,一是皮弁、爵弁及六冕固冠之笄。今此櫛訖未加冠,即言設笄者,冝是紒内安髮之笄也。若安髮之笄,則緇布冠亦冝有之。前櫛訖不言設笄者,以其固冠之笄,緇布冠無笄,而皮弁、爵弁有笄,上文已陳訖,今若緇布冠亦言設笄,即與皮弁、爵弁相亂,故緇布冠不言設笄,其實亦有也。若然,緇布冠不言設笄而言設纚,皮弁冠言設笄不言設纚,互見爲義,明皆有也。其於固冠之笄,則於賔加弁之時自設之可知。云如初,爲不見者言也者,上加緇布冠時,有賔降,主人降,賔辭,主人對,賔盥,卒,一揖一讓?,主人?,復初位,賔筵前坐之等相次,此皆不見,故設經省文,如之而已,故云爲不見者言也。云卒紘,謂繫屬之者,即上注云有笄者,屈組以爲紘,仰屬之,左相繫定,右相?繫,擬解時易爲繫屬之也。 興,賔至南面。

釋曰:興,謂冠者加皮弁訖,起待賔揖之也。云適房服素積,素韠者,上陳服皮弁云緇帶素韠,此不言緇帶者,上唯有一帶,不言可知,故不言也。 注容者至益䌓。 釋曰:此對上加緇布冠時,直言岀房南面,不言容,此則言容,以再加彌成,其儀益繁,故言容。其實彼出亦是容,故鄭注云觀衆以容體也。賔降至之儀, 注降三至容岀。

釋曰:云降三等下至地者,據士而言。云他,謂卒紘容出者,以其自餘皆緇布冠見訖,皮弁如之,而以至卒紘容出,唯皮弁有之,故知他謂此二者也。 徹皮至于房, 注徹者至爲之。

釋曰:冠即緇布冠也。不言緇布冠者,可知故也。皮弁具言者,以有爵弁之嫌。然不言爵弁者,著之以受醴,至見母兄弟姑姊訖,乃易服故也。云徹者,賛冠者,主人之賛者爲之者,以其賛冠者奠櫛,主人之賛者設筵,故知還遣之也。 筵于戸西南面。 注筵主至戸西。

釋曰:知主人之賛者設筵者,以上文筵於東序,已遣主人之賛,故知此亦主人之賛者也。云戸西,室戸西者,以下記醮於客位在戸西,醮醴同處,故知戸西也。 賛者至面葉。 注洗盥至爲擖。

釋曰:云洗盥而洗爵者,凡洗爵者必先盥,盥有不洗爵者,此經直云洗,明盥手乃洗爵,故鄭云盥而洗爵。引昏禮房中之洗至北面盥者,證房中有洗之事。若然,前設洗于庭者,不爲醴,以房中有洗,醴尊也。云側酌者,言無爲之薦者,謂無人爲之薦脯醢,還是此賛者,故下直言薦脯醢,不言别有他人,明還是賛者也。昏禮賛醴婦,是賛者自酌自薦,經雖不言側酌,側自明也。云葉,柶大端者,謂扱醴之面,柄細,故以爲柶大端。此與昏禮賔皆云面葉者,此以賔尊,不入戸,賛者面葉授賔,賔得面枋授冠者,冠者得之面葉以扱醴而祭。昏禮賔亦主人尊,不入房,賛者面葉以授主人,主人面枋以授賔,賔得面葉以扱祭。至於聘禮禮賔,宰夫實觶以醴,加柶于觶,面枋授公者,凡醴皆設柶。聘禮宰夫不訝授公,側受醴,則還面枋以授賔,故面枋也。 賔揖至北面。 注戸東至爲柄。

釋曰:知室戸東者,以其冠者在室戸西。賔自至房戸取醴,酌醴者出,向西以授也。 冠者至荅拜。 注筵西至主人。

釋曰:云筵西拜,南面拜也者,上云冠者筵西南面,知受觶拜,還南面也。知賔東面在西序者,以上文與主人相對,本位於西序也。云東面者,明成人與爲禮,異於荅主人者,案郷飲酒、郷射賔於西階,北面,荅主人拜,今此於西序東面拜,故云異於荅主人。又昬禮、禮賔、聘禮、禮賔皆云拜送,此云荅拜,不云拜送者,彼醴是主人之物,故云拜送。此醴非賔物,故云荅拜也。 薦脯醢 注賛冠者也。

釋曰:上文云賛側酌醴,是賛冠者,明此薦亦是賛冠者也。 冠者至荅拜。

釋曰:云祭醴三興者,三祭者,亦如昏禮始扱一祭,又扱再祭也。云筵末坐,啐醴,建柶,興,降筵。此啐醴不拜旣爵者,以其不卒爵,故不拜也。 冠者至于母。注薦東至闈門。

釋曰:云薦東,薦左者,據南面爲正,故云薦左也。云凡奠爵將舉者於右者,謂若郷飲酒、郷射是也。此文及昏禮賛醴婦是不舉者,皆奠之於左也。云適東壁者,出闈門也者,宫中之門曰闈門,母旣冠子無事,故不在門外。今子須見母,故知出闈門也。云婦人入廟由闈門者,雜記云:夫人奔喪,入自闈門,?自側階。鄭注云:宫中之門曰闈門,爲相通者也是也。 母拜至又拜。 注婦人至俠拜。

釋曰:鄭云婦人於丈夫,雖其子猶俠拜者,欲見禮子之體例,但是婦人於丈夫皆使俠拜,故舉子以見義也。 賔降至初位。

釋曰:此將欲與冠者造字而迎之位也。 注初位至之位。

釋曰:云初位,初至階讓?之位者,謂初迎賔,至階讓?之位,其賔直西序,則非初讓?之位。主人直東序西者,欲迎其事,聞字之言故也。 冠者至者對。 注對應至未聞。 釋曰:云賔字之者,即下文有字辭,又有某甫之字,若孔子云尼父之字是也。云其辭未聞者,下有賔祝辭,不見冠者應辭,故云未聞也。案禮記冠義云:旣冠而字之,成人之道也。見於母,母拜之。據彼則字訖乃見母。此文先見乃字者,此文見母是正見。彼見母在下者,記人以下有兄弟之等皆拜之,故退見母於下,使與兄弟拜文相近也。若然,未字先見母字訖,乃見兄弟之等者,急於母,緩於兄弟也。 賔出至門外。 注不出至醴之。

釋曰:以下云請醴賔,故云將醴之也。 請醴至就次。 注此醴至爲之。

釋曰:云此醴當作禮者,對上文有酌醴受醴之等,不破之。此當爲上於下之禮,不得用醴禮,即從醴字,何者?周禮云諸侯用鬯,不云鬯賔,明不得以醴禮,賔即爲醴,故破從禮也。云次,門外更衣處也者,次者,舎之名,以其行禮衣服或與常服不同,更衣之時,須入於次,故云更衣處也。云心,帷幕簟席爲之者,案聘禮記云:

宗人授次,次以帷,少退于君之次。注云:主國之門外,諸侯及卿大夫之所使者,次位皆有常處。又案周禮幕人掌帷幕幄帟綬之事,注云:帷幕皆以布爲之,四合象宫室曰幄。云簟席者,士卑,或用簟席。是以雜記諸侯大夫喪皆用布,士用簟席爲之次亦當然。 冠者至如之 注見賛至賔出。

釋曰:兄弟位在東方,此賛冠者,則賔之?,故賛者東面也。言賛者先拜,冠者荅者也。知賛者後賔出者,文於見兄弟下始見之,明賛者後賔岀也。出亦當就次待禮之也。入見至見母。 注入入至妹卑。

釋曰:男子居外,女子居内,廟在寢門外,入見,入寢門可知。不見父與賔者,蓋冠畢則已見也。不言者,從可知也。云不見妹,妹卑者,以其妹卑於姑姊,故不見也。 乃易至先生, 注易服至仕者。

釋曰:云易服者,爵弁旣,助祭之服,不可服,見君與先生等,故易服,服玄端也。云易服,不朝服者,非朝事也者,此乃因加冠以成人之禮,見君非正服之節,故不朝服。經直云玄端,則兼玄冠矣。今更云玄冠者,以初冠時服玄端爲緇布冠服,緇布冠非常著之冠而弊之,易服冝服,玄冠配玄端,故兼云玄冠也。朝服與玄端同,玄端則玄裳、黃裳、雜裳、黒屨。若朝服、玄冠、玄端雖同,但裳以素而屨色白也。以其但正幅,故朝服亦得端名。然六冕皆正幅,故亦名端。是以樂記云:魏文侯端冕而聽古樂。又論語云:端章甫。鄭云:端,玄端,諸侯視朝之服。則玄端不朝,得名爲玄端也。云摯雉也者,士執雉是其常,故知摯是雉也。云郷先生,郷中老人爲卿大夫致仕者者,此即郷飲酒與郷射記先生及書傳父師皆一也。先生亦有士之少師,鄭不言者,經云郷大夫不言士,故先生亦略不言,其實亦當有士也。 乃醴至之禮 注壹獻至用清。

釋曰:此醴亦當爲禮,不言可知也。云壹獻者,主人獻賔而已,即燕,無亞獻者者,案特牲、少牢主人獻尸,主婦亞獻,爲二獻。此則主人獻賔而已,無亞獻。知即燕者,郷飲酒末有燕,故知獻後有燕。云獻酢酬賔,主人各兩爵而禮成者,主人獻賔,賔酢主人,主人將酬賔,先自飲訖,乃酬賔,奠而不舉,是賔主人各兩爵而禮成也。必知一獻之禮,禮備有酬酢者,昏禮舅姑饗婦,以一獻之禮,奠酬得正禮,不旅。又曰婦酢舅,更爵自薦,是備酬酢也。郷飲酒亦備獻酢酬,是其義也。云特牲、少牢饋食之禮獻尸,此其?也者,此賔主人各兩爵,無亞獻。彼主人、主婦各一爵,有亞獻。雖不同,得主人一獻,義?同,故云此其?也。云士禮一獻者,即士冠及昏禮、郷飲酒禮、郷射皆是一獻也。云卿大夫三獻者,案左氏傳云:季孫宿如晉,拜莒田也。晉侯享之,有加籩,武子退,使行人告曰:小國之事大國也,苟免於討,不敢求貺,得貺不過三獻。又禮記郊特牲云三獻之介,亦謂卿大夫三獻之介。案大行人云:上公饗禮九獻,侯伯七獻,子男五獻。是以大夫三獻,士一獻,亦是其差也。云禮,賔不用柶者,泲其醴者,此有獻,酢酬飲之泲者,故不用柶。冠禮禮子用醴不泲,故用柶也。云内則曰飲者,鄭注云:目諸飲也。云重醴清糟者,鄭云:重,陪也。糟,醇也。清,泲也。致飲有醇者,有泲者,陪設之,稻醴以下是也。云凡禮事,質者用糟,文者用清者,質者,謂若冠禮禮子之?是也。故於房戸之間顯處設尊也。 主人至儷皮。 注飲賔至爲離。

釋曰:主人酬賔,當奠酬之節,行之以財貨也。此禮賔與饗禮同,但爲饗禮有酬幣則多,故聘禮云:若不親饗,致饗以酬幣。注云:禮幣,束帛乗馬。亦不是過也。又案大戴禮云:禮幣采飾而四馬。是大夫禮多,與士異也。案禮器云:琥璜爵。鄭云:天子酬諸侯,諸侯相酬,以此玉將幣也。則又異於大夫也。下凡酬幣之法,尊卑獻數,多少不同,及其酬幣,唯於奠酬之節一行而已。春秋秦后子岀奔晉,后子享晉侯,歸取酬幣,終事八反。杜注云:備九獻之儀。始禮自齎其一,故續送其八酬酒幣。彼九獻之閒皆云幣,春秋之代,奢侈之法,非正禮也。云束帛十端也者,禮之通例。凡言束者,無問脯與錦,皆以十爲數也。云儷皮,兩鹿皮也者,當與射禮庭實之皮同。禮記郊特牲云:虎豹之皮,示服猛也。又覲禮用馬,則國君用馬或虎豹皮。若臣聘則用鹿皮,故鄭注聘禮云:凡君於臣,臣於君,麋鹿皮可也。言可者,以無正文。若然,兩說諸侯自相見亦用虎豹皮也。 賛者至爲介 注賛者至爲介。

釋曰:鄭知賛者衆賔者,以其下别言賛冠者,明上云賛者是衆賔也。云介,賔之輔者,以其郷飲酒之禮,賢者爲賔,其次爲介,又其次爲衆賔,彼據將貢以爲優劣之次也。此雖不貢,以飲酒之禮立賔主,亦以優劣立介以輔也。云以賛爲之,尊之者,謂賔此賛冠者,故遣爲介也。云飲酒之禮,賢者爲賔,其次爲介者,取尊爲義也。 賔岀至賔俎。 注一獻至家也。

釋曰:賔不言薦脯醢者,案:舅姑共饗婦,以一獻有姑薦,則此一獻亦有薦脯醢可知。經有俎必有特牲,但郷飲酒、郷射取擇人而用狗,此冠禮無擇人之義,則不用狗,但無正文,故云其牲未聞也。知使人歸諸賔家者,以賔岀,主人送於門外,乃始言歸賔俎,明歸於賔家也。

儀禮䟽卷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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