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卷三百二十三 列傳第二百一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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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8 18:08
明史卷三百二十三 列傳第二百一十一
總裁官總理事務 經筵講官少保兼太子太保保和殿大學士兼管吏部户部尚書敕修
外國四
琉球吕宋
合貓里美洛居
沙瑤呐嗶嘽雞籠
婆羅麻葉甕
古麻剌朗馮嘉施蘭
文郎馬神
琉球
居東南大海中,自古不通中國。元世祖遣官招諭之,不能逹。洪武初,其國有三王,曰中山,曰山南,曰山北,皆以尚爲姓,而中山最强。五年正月命行人楊載以“即位建元詔”告其國。其中山王察度遣弟泰期等隨載入朝,貢方物。帝喜,賜“大統曆”及文綺、紗羅有差。七年冬,泰期復來貢,并上皇太子箋。命刑部侍郎李浩齎賜文綺、陶鐵器,且以陶器七萬、鐵器千就其國市馬。九年夏,泰期隨浩入貢,得馬四十匹。浩言其國不貴紈綺,惟貴磁器鐵釜。自是賞賚多用諸物。明年遣使賀正旦,貢馬十六匹、硫黄千斤。又明年,復貢。山南王承察度亦遣使朝貢,禮賜如中山。十五年春,中山來貢。遣内官送其使還國。明年,與山南王並來貢。詔賜二王鍍金銀印。時二王與山北王爭雄,互相攻伐。命内史監丞梁民賜之敕,令罷兵息民,三王並奉命。山北王怕尼芝即遣使偕二王使朝貢。十八年又貢。賜山北王鍍金銀印如二王,而賜二王海舟各一。自是三王屢遣使奉貢,中山王尤數。二十三年,中山來貢。其通事私攜乳香十斤、胡椒三百斤入都,爲門者所獲,當入官。詔還之,仍賜以鈔。
二十五年夏,中山貢使以其王從子及寨官子偕來,請肄業國學。從之,賜衣巾靴襪并夏衣一襲。其冬,山南王亦遣從子及寨官子入國學,賜賚如之。自是,歲賜冬夏衣以爲常。明年,中山雨入貢,又遣寨官子肄業國學。是時國法嚴,中山生與山南生有非議詔書者。帝聞,置之死,而待其國如故。山北王怕尼芝已卒,其嗣王攀安知,二十九年春遣使來貢,令山南生肄國學者歸省。其冬復來,中山亦遣寨官子二人及女官生姑魯妹二人先後來肄業。其感慕華風如此。
中山又遣使請賜冠帶,命禮部繪圖令自製。其王固以請,乃賜之,并賜其臣下冠服。又嘉其修職勤,賜閩中舟工三十六户,以便貢使往來。及惠帝嗣位,遣官以登極詔諭其國,三王亦奉貢不絶。
成祖承大統,詔諭如前。永樂元年春,三王並來貢。山北王請賜冠帶,詔給賜如中山。命行人邊信、劉亢齎敕使三國,賜以絨錦、文綺、紗羅。明年二月,中山王世子武寧遣使告父䘮。命禮部遣官諭祭,賻以布帛,遂命武寧襲位。四月,山南王從弟王應祖亦遣使告承察度之䘮,謂前王無子,傳位應祖,乞加朝命,且賜冠帶。帝並從之,遂遣官册封。時山南使臣私齎白金詣處州市磁器,事發,當論罪。帝曰:“遠方之人,知求利而已,安知禁令!”悉貰之。
三年,山南遣寨官子入國學。明年,中山亦遣寨官子六人入國學,并獻奄豎數人。帝曰:“彼亦人子,無罪刑之,何忍!”命禮部還之。部臣言:“還之慮阻歸化之心,請但賜敕止其再進。”帝曰:“諭以空言,不若示以實事。今不遣還,彼欲獻媚,必將繼進。天地以生物爲心,帝王乃可彎人類乎!”竟還之。五年四月,中山王世子思紹遣使告父䘮,諭祭賜賻册封如前儀。
八年,山南遣官生三人入國學,賜巾服、靴絛、衾褥、帷帳。已復頻有所賜。一日,帝與羣臣語及之。禮部尚書吕震曰:“昔唐太宗興庠序,新羅、百濟並遣子來學。爾時僅給廩餼,未若今日賜予之周也。”帝曰:“蠻夷子弟慕義而來,必衣食常充,然後嚮學。此我太祖美意,朕安得違之。”
明年,中山遣國相子及寨官子入國學。因言有長史王茂輔翼有年,請擢爲國相。左長史朱復本江西饒州人,輔臣祖察度四十餘年不懈。今年踰八十,請令致仕還鄉。從之。乃命復、茂並爲國相。復兼左長史致仕,茂兼右長史,任其國事。
十一年,中山遣寨官子十三人入國學。時山南王應祖爲其兄逹勃期所弑,諸寨官討誅之,推應祖子他魯每爲主。以十三年三月請封。命行人陳季若等封爲山南王,賜誥命冠服及寶鈔萬五千錠。
琉球之分三王也,惟山北最弱,故其朝貢亦最稀。自永樂三年入貢後,至是年四月始入貢。其後竟爲二王所併。而中山益强,以其國富,一歲常再貢三貢。天朝雖厭其繁,不能却也。其冬,貢使還至福建,擅奪海舶,殺官軍,且毆傷中官,掠其衣物。事聞,戮其爲首者,餘六十七人付其主自治。明年遣使謝罪。帝待之如初,其修貢益謹。二十二年春,中山王世子尚巴志來告父䘮,諭祭賜賻如常儀。仁宗嗣位,命行人方彝詔告其國。洪熙元年命中官齎敕封巴志爲中山王。宣德元年,其王以冠服未給,遣使來請。命製皮弁服賜之。
三年八月,帝以中山王朝貢彌謹,遣官齎敕往勞,賜羅錦諸的。山南自四年兩貢,終帝世不復至,亦爲中山所併矣。自是,惟中山一國朝貢不絶。
正統元年,其使者言:初入閩時,止具貢物報聞。下人所齎海則螺殻,失於開報,悉爲官司所没入,致來往乏資,乞賜垂憫。命給直如例。明年,貢使至浙江,典市舶者復請籍其所齎。帝曰:番人以貿易爲利,此二物取之何用,其悉還之,著爲令。使者奏:本國陪臣冠服,皆國初所賜,歲久敝壞,乞再給。又言:小邦遵奉正朔,海道險遠,受曆之使或半歲一歲始返,常懼後時。帝曰:冠服令本邦自製,大統曆福建布政司給予之。
七年正月,中山世子尚忠來告父䘮,命給事中余忭、行人劉遜封忠爲中山王。敕使之用給事中,自兹始也。忭等還,受其黄金、沉香、倭扇之贈,爲偵事者所覺,並下吏,杖而釋之。十二年二月,世子尚思逹來告父䘮,命給事中陳傅、行人萬祥往封。
景泰二年,思逹卒,無子,其叔父金福攝國事,遣使告䘮。命給事中喬毅、行人董守宏封金福爲王。五年二月,金福弟泰久奏:“長兄金福殂,次兄布里與兄子志魯爭立,兩傷俱殞,所賜印亦毁壞,國中臣民推臣權攝國事,乞再賜印鎭撫遠藩。”從之。明年四月,命給事中嚴誠、行人劉儉封泰久爲王。
天順六年三月,世子尚德來告父䘮,命給事中潘榮、行人蔡哲封爲王。成化五年,其貢使蔡璟言,“祖父本福建南安人,爲琉球通事,傳至璟,擢長史,乞如制賜誥贈封其父母。”章下禮官,以無例而止。明年,福建按察司言,“貢使程鵬至福州,與指揮劉玉私通貨賄,並宜究治。”命治玉而宥鵬。
七年三月,世子尚圓來告父䘮,命給事中邱弘、行人韓文封爲王。弘至山東病卒,命給事中官榮代之。十年,貢使至福建,殺懷安民夫婦二人,焚屋劫財,捕之不獲。明年復貢,禮官因請定令二年一貢,母過百人不得附攜私物騷擾道途。帝從之,賜敕戒王。其使者請如祖制比年一貢,不許。又明年,貢使至,會册立東宫,請如朝鮮、安南賜詔齎回。禮官議:“琉球與日本、占城並居海外,例不頒詔。”乃降敕以文錦綵幣賜其王及妃。
十三年,使臣來,復請比年一貢,不許。明年四月,王卒,世子尚眞來告䘮,乞嗣爵,復請比年一貢。禮官言:“其國連章奏請,不過欲圖市易。近年所遣之使,多係閩中逋逃罪人,殺人縱火,奸狡百端,專貿中國之貨,以擅外蕃之利,所請不可許。”乃命給事中董旻、行人張祥往封,而不從其請。
十六年,使來,復引祖訓條章,請比年一貢。帝賜敕戒約之。十八年,使者至,復以爲言,賜敕如初。使者攜陪臣子五人來受學,命隸南京國子監。二十二年,貢使來,其王移咨禮部,請遣五人歸省,從之。
弘治元年七月,其貢使自浙江來。禮官言:“貢道向由福建,今既非正道,又非貢期,宜却之。”詔可。其使臣復以國王移禮部文來,上言舊歲知東宫册妃,故遣使來賀,非敢違制。禮官乃請納之,而稍減傔從賜賚,以示裁抑之意。三年,使者至,言近歲貢使止許二十五人入都,物多人少,慮致疎虞。詔許增五人,其傔從在閩者,并增給二十人廩食爲一百七十人。時貢使所攜土物與閩人互市者爲奸商抑勒,有司又從而侵削之。使者訴於朝,有詔禁止。
十七年,遣使補貢,謂小邦貢物常市之滿剌加,因遭風致失期。命宴賚如制。正德二年,使者來請比年一貢。禮官言:不可許。是時劉瑾亂政,特許之。五年,遣官生蔡進等五人入南京國學。
嘉靖二年,從禮官議,敕琉球二年一貢如舊制,不得過百五十人。五年,尚眞卒。其世子尚清以六年來貢,因報訃。使者還至海,溺死。
九年,遣他使來貢,并請封。命福建守臣勘報。十一年,世子以國中臣民狀來上乃命給事中陳侃、行人高澄持節往封。及還,却其贈。十四年,貢使至,仍以所贈黄金四十兩進於朝,乃敕侃等受之。
二十九年來貢,攜陪臣子五人入國學。三十六年,貢使來告王尚清之䘮。先是,倭宼自浙江敗還,抵琉球境。世子尚元遣兵邀擊,大殲之,獲中國被掠者六人,至是送還。帝嘉其忠順,賜賚有加,即命給事中郭汝霖、行人李際春封尚元爲王,至福建阻風未行。三十九年,其貢使亦至福建,稱受世子命,以海中風濤叵測,倭宼又出没無時,恐天使有他慮,請如正德中封占城故事,遣人代進表文方物,而身偕本國長史齎回封册,不煩天使遠臨。
巡按御史樊獻科以聞,禮官言:“遣使册封,祖制也。今使者欲遙受册命,是委君貺於草莽,不可一。使者本奉表朝貢,乃求遣官代進,是棄世子專遣之命,不可二。昔正德中,占城王爲安南所侵,竄居他所,故使者齎回敕命,出一時權宜。今援失國之事以儗其君,不可三。梯航通道,柔服之常。彼所藉口者,倭宼之警,風濤之險爾。不知琛賨之輸納,使臣之往來,果何由而得無患乎?不可四。曩占城雖領封,其王猶懇請遣使。今使者非世子面命,又無印信文移。若輕信其言,倘世子以遣使爲至榮,遙拜爲非禮,不肻受封,復上書請使,將誰執其咎?不可五。乞命福建守臣仍以前詔從事。至未受封而先謝恩,亦非故事。宜止聽其入貢,其謝恩表文俟世子受封後遣使上進,庶中國之大體以全。”帝如其言。
四十一年夏,遣使入貢謝恩。明年及四十四年,並入貢。隆慶中,凡三貢,皆送還中國,飄流入口。天子嘉其忠誠,賜敕奬勵,加賚銀幣。萬暦元年冬,其國世子尚永遣使告父䘮,請襲爵。章下禮部,行福建守臣覈奏。明年,遣使賀登極。三年,入貢。四年春,再貢。七月命户科給事中蕭崇業、行人謝杰齎敕及皮弁冠服、玉珪,封尚永爲中山王。明年冬,崇業等未至,世子復遣使入貢。其後修貢如常儀。
八年冬,遣陪臣子三人入南京國學。十九年遣使來貢,而尚永隨卒。禮官以日本方侵噬鄰境,琉球不可無王,乞令世子速請襲封,用資鎭壓。從之。
二十三年,世子尚寧遣人請襲。福建巡撫許孚遠以倭氛未息,據先臣鄭曉領封之議,請遣官一員齎敕至福建聽其陪臣面領歸國,或遣習海武臣一人偕陪臣同往。禮官范謙議如其言,且請待世子表至乃許。
二十八年,世子以表至,其陪臣請如祖制遣官。禮官余繼登言:累朝册封琉球,伐木造舟,動經數歲,使者蹈風濤之險,小國苦供億之煩,宜一如前議從事。帝可之,命今後册封,止遣廉勇武臣一人偕請封陪臣前往,其祭前王、封新王禮儀一如舊章,仍命俟彼國大臣結狀至乃行。
明年秋,貢使以狀至,仍請遣文臣。乃命給事中洪瞻祖、行人王士禎往,且命待海宼息警,乃渡海行事。已而瞻祖以憂去,改命給事中夏子陽,以三十一年二月抵福建。按臣方元彦復以海上多事,警報頻仍,會巡撫徐學聚疏請仍遣武臣,子陽、士禎則以屬國言不可爽,使臣義當有終,乞堅成命,慰遠人。章俱未報。禮部侍郎李廷機言:“宜行領封初旨,并武臣不必遣。”於是御史錢桓、給事中蕭近高交章爭其不可,謂此事當在欽命未定之前,不當在册使既遣之後。宜敕所司速成海艘,勿悮今歲渡海之期。俟竣事復命,然後定爲畫一之規。先之以文告,令其領封海上,永爲遵守。帝納之。
三十三年七月乃命子陽等速渡海竣事。當是時,日本方强,有吞滅之意。琉球外禦强鄰,内修貢不絶。四十年,日本果以勁兵三千入其國,擄其王,遷其宗器,大掠而去。浙江總兵官楊宗業以聞,乞嚴飭海上兵備,從之。已而其王釋歸,復遣使修貢。然其國殘破已甚,禮官乃定十年一貢之例。明年修貢如故。又故年再貢,福建守臣遵朝命却還之,其使者怏怏而去。
四十四年,日本有取雞籠山之謀,其地名臺灣,密邇福建,尚寧遣使以聞,詔海上警備。天啓三年,尚寧已卒,其世子尚豐遣使請貢、請封。禮官言:“舊制,琉球二年一貢,後爲倭宼所破,改期十年。今其國休養未久,暫擬五年一貢,俟新正册封更議。”從之。
五年遣使入貢請封。六年再貢。是時中國多事,而科臣應使者亦憚行,故封典久稽。崇禎二年,貢使又至請封。命遣官如故事。禮官何如寵復以“履險糜費,請令陪臣領封。”帝不從,乃命户科給事中杜三策、行人楊掄往,成禮而還。四年秋,遣使賀東宫册立。自是迄崇禎末,並修貢如儀。後兩京繼没,唐王立於福建,猶遣使奉貢。其䖍事天朝爲外藩最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