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在海南省暂时调整实施有关行政法规规定的批复(2023年10号)
有关行政法规规定 |
调整实施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事务担保条例》 第四条第一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在办结海关手续前向海关申请提供担保,要求提前放行货物: (一)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完税价格、原产地尚未确定的; (二)有效报关单证尚未提供的; (三)在纳税期限内税款尚未缴纳的; (四)滞报金尚未缴纳的; (五)其他海关手续尚未办结的。 |
对符合规定的离岛免税品可提交担保后提前放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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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在广东省暂时调整实施有关行政法规规定的批复(2022年34号)
有关行政法规规定
调整实施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事务担保条例》
第五条第一款 当事人申请办理下列特定海关业务的,按照海关规定提供担保:
……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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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在浙江省暂时调整实施有关行政法规规定的批复(2020年30号)
国务院关于同意在浙江省暂时调整实施
有关行政法规规定的批复
国函〔2020〕140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司法部:
你们关于在浙江省暂时调整实施有关行政法规规定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同意自即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在浙江省暂时调整实施《婚姻登记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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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暂时调整实施有关行政法规规定的批复(2023年32号)
国务院关于同意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暂时调整实施有关行政法规规定的批复国函〔2023〕122号 海南省人民政府:《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报送调规事项的请示》(琼府〔2023〕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一、为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按照《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同意自即日起在海南自由贸易港暂时调整实施《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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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在北京市暂时调整实施有关行政法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部门规章规定的 批复(2019年34号)
国务院关于同意在北京市暂时调整实施
有关行政法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
部门规章规定的批复
国函〔2019〕111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商务部、司法部:
你们关于在北京市暂时调整实施有关行政法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部门规章规定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按照《全面推进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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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在沈阳等6个城市暂时调整实施有关行政法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部门规章 规定的批复(2024年21号)
国务院关于同意在沈阳等6个城市暂时调整实施有关行政法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部门规章规定的批复国函〔2024〕110号 辽宁省、江苏省、浙江省、湖北省、广东省、四川省人民政府,商务部、司法部:你们关于在沈阳市、南京市、杭州市、武汉市、广州市、成都市暂时调整实施有关行政法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部门规章规定的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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