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第247号)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21年7号)联合创作 · 2021-01-01 00:0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浏览 1点赞 评论 收藏 分享 手机扫一扫分享分享 举报 评论图片表情视频评价全部评论推荐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第243号)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19年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 第 243 号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已于2018年11月21日经海关总署署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署 长 倪岳峰 2018年11月23日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第218号)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14年1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 第 218 号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已于2014年2月13日经海关总署署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署 长 于广洲 2014年3月13日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 为了有效推动简政放权、转变职能,深化行政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第238号)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18年2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 第 238 号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已于2018年4月27日经海关总署署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 署 长 倪岳峰 2018年4月28日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第240号)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18年2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 第 240 号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已于2018年5月28日经海关总署署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 署 长 倪岳峰 2018年5月29日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 根据国务院进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第198号)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11年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 第 198 号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已于2010年11月15日经海关总署署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署 长 盛光祖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现决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第244号) 海关总署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2021年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 第 244 号 《海关总署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已于2020年12月11日经海关总署署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署 长 倪岳峰 2020年12月21日 海关总署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 根据工作实际,现决定废止1987年6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第241号) 海关总署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2018年2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 第 241 号 《海关总署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已于2018年5月28日经海关总署署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署 长 倪岳峰 2018年5月29日 海关总署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 根据国务院进一步深化“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第264号) 海关总署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2024年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第 264 号《海关总署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已于2024年1月12日经海关总署署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署 长 俞建华 2024年1月22日 海关总署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根据工作实际,现决定废止2004年11月30日海关总署令第120号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第258号) 海关总署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2022年2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第257号) 海关总署关于废止部分规章的决定(2022年13号)点赞 评论 收藏 分享 手机扫一扫分享分享 举报